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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蔡元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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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6月27日) 孑民先生: 发信后收到两函,谢谢。致基金会一函已加封寄去了。 先生不许我辞大学委员会,殊使我失望。去年我第一次辞此事时,曾说我的脾气不好,必至破坏院中和平雍穆的空气。十五日之会果然证明此言。当时我已十分忍耐,故虽被稚晖先生直指为“反革命”,亦不与计较。但日后我决不会再列席这种会,因为列席亦毫无益处,于己于人,都是有损无益。(吴先生口口声声说最大危险是蜀洛党争,然而他说的话无一句不是党派的话,这岂是消弭意见的办法吗?我虽没有党派,却不能不分个是非。我看不惯这种只认朋友,不问是非的行为,故决计避去了。既已决心不出席,留此名义何用?)此为最后陈述,亦不劳 先生赐复,我也不登报声明。望 先生体谅此意。前书戆直,不蒙 罪责,甚感!甚感! 匆匆,即祝 先生安好 适敬上 十七,六,廿七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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