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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五、林琴南《论古文之不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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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七日) 文无所谓古也,唯其是。顾一言是,则造者愈难。汉唐之《艺文志》及《崇文总目》中,文家林立,而何以马班韩柳独有千古?然则林立之文家均不是,唯是此四家矣。顾寻常之笺牒简牍,率皆行之以四家之法,不惟伊古以来无是事,即欲责之以是,亦率天下而路耳。(不通!)吾知深于文者万不敢其(不通!)设为此论也。然而一代之兴,必有数文家搘拄于其间。是或一代之元气,盘礴郁积,发泄而成至文,犹大城名都,必有山水之胜状,用表其灵淑之所钟。文家之发显于一代之间亦正类此。呜呼,有清往矣!论文者独数方姚。而攻掊之者麻起,而方姚卒不之踣。或其文固有其是者存耶?方今新学始昌,即文如方姚,亦复何济于用?然而天下讲艺术者,仍留古文一门,凡所谓载道者,皆属空言,亦特如欧人之不废腊丁耳。知腊丁之不可废,则马班韩柳亦自有其不宜废者,吾识其理,乃不能道其所以然,此则嗜古者之痼也。民国新立,士皆剽窃新学,行文亦泽之以新名词。夫学不新而唯词之新,匪特不得新,且举其故者而尽亡之,吾甚虞古系之绝也。向在杭州,日本斋籐少将谓余曰:“敝国非新,盖复古也。”时中国古籍如百百宋楼藏书,日人则尽括而有之。呜呼,彼人求新而惟旧之宝,吾则不得新而先殒其旧!意者后此求文字之师,将以厚币聘东人乎?夫马班韩柳之文虽不协于时用,固文字之祖也。(不通!)嗜者学之,用其浅者以课人,辗转相承,必有一二钜子出肩其统,则中国之元气尚有存者。若弃掷践唾而不之惜,吾恐国未亡而文字已先之,几何不为东人之所笑也! 此文中“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之”字不通。 此文见上海《民国日报》(六年二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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