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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三六、王壬秋论作诗之法


  (二月十一日)

  ……诗者,持也。持其志无暴其气,掩其情无露其词。直书己意始于唐人,宋贤继之,遂成倾泻。歌行犹可粗率,吾言岂容屠沽?无如往而复之情,岂动天地鬼神之听?……乐必依声,诗必法古,自然之理也。欲己有作,必先有蓄。名篇佳制,手披口吟,非沉浸于中,必不能炳著于外。……但有一戒,必不可学元遗山及湘綺楼。遗山初无功力而欲成大家,取古人之词意而杂糅之,不古不唐,不宋不元,学之必乱。(适按,此言真不通,遗山在元之前,有何“不元”之理乎?)余则尽法古人之美,一一而仿之,熔铸而出之。功成未至而谬拟之,必弱必杂,则不成章矣,故诗有家数,犹书有家样。不可不知也。(《大中华》二卷一期)此老自夸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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