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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七二、美国男女交际不自由


  (六月五日)

  昨日韦女士邀客鸾女士同出郊行,余遇客鸾女士于餐室,女士告我以郊行之约。余戏谓之曰:“君等散步归来,若能惠顾我寓,当烹茶相饷。”女士笑诺之。下午五时许果同至,余为烹龙井茶饷之,傍晚始去。二君皆洒脱不羁,非流俗女子,故不拘拘如此。今日同居之卜郎博士(法文教员)询昨日室中笑语女子为谁,予告之,卜郎君因为言旧事一则如下:

  数月前,卜郎君与史学教师某君,法文教师某君,邀藏书楼职员甲女士及乙女士同至卜郎君之室为小集。约已成,甲女士偶语大学前校长客鸾博士之女公子(此又一客鸾)。女大骇怪,问:“谁为‘挟保娘’?”答曰:“无之。”则益大骇,以为越礼。其事渐传诸外,诽议腾沸。卜郎君不得已,至为废约,改集林家村茶室。及至,茶室竟无隙地,卜郎君曰:“何不回至吾室?吾辈何恤人言乎?”众诺之,遂复集于卜郎君之室,烹茶具馔焉。

  此事虽细,可证吾前所记(卷八第一四则及本卷第六二则)此邦男女交际之不自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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