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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哲学(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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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非政 不兼爱是天下一切罪恶的根本。而天下罪恶最大的,莫如“攻国”。天下人无论怎样高谈仁义道德,若不肯“非攻”,便是“明小物而不明大物”(读《非攻上》)。墨子说: 今天下之所〔以〕誉义(旧作善,今据下文改)者,……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欤?……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不〕免攻伐并兼,则是(有)(此字衍文)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黑白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非攻下》)(参看第三章所引瞽者一段) 墨子说:“义便是利。”(《墨经》上也说“义,利也”。此乃墨家遗说。)义是名,利是实。义是利的美名,利是义的实用。兼爱是“义的”,攻国是“不义的”,因为兼爱是有利于天鬼国家百姓的,攻国是有害于天鬼国家百姓的。所以《非攻上》只说得攻国的“不义”,《非攻中、下》只说得攻国的“不利”。因为不利,所以不义。你看他说: 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 又说: 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譬之医之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万人食此,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非攻中、下》) 可见墨子说的“利”不是自私自利的“利”,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是“兼爱”的真义,也便是“非攻”的本意。 第四,明鬼 儒家讲丧礼祭礼,并非深信鬼神,不过是要用“慎终追远”的手段来做到“民德归厚”的目的。所以儒家说:“有义不义,无祥不祥。”(《公孟》篇)这竟和“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的话相反对了(《易·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乃是指人事的常理,未必指着一个主宰祸福的鬼神天帝)。墨子是一个教主,深恐怕人类若没有一种行为上的裁制力,便要为非作恶。所以他极力要说明鬼神不但是有的,并且还能作威作福,“能赏贤而罚暴”。他的目的要人知道。 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有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孙诒让云;这是迓之讹,迓通御)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明鬼》) 墨子明鬼的宗旨,也是为实际上的应用,也是要“民德归厚”。但是他却不肯学儒家“无鱼而下网”的手段,他是真信有鬼神的。 第五,非命 墨子既信天,又信鬼,何以不信命呢?原来墨子不信命定之说,正因为他深信天志,正因为他深信鬼神能赏善而罚暴。老子和孔子都把“天”看作自然而然的“天行”,所以以为凡事都由命定,不可挽回。所以老子说“天地不仁”,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墨子以为天志欲人兼爱,不欲人相害,又以为鬼神能赏善罚暴,所以他说能顺天之志,能中鬼之利,便可得福;不能如此,便可得祸。祸福全靠个人自己的行为,全是各人的自由意志招来的,并不由命定。若祸福都由命定,那便不做好事也可得福;不作恶事,也可得祸了。若人人都信命定之说,便没有人努力去做好事了。(非命说之论证已见上章) 第六,节葬短丧 墨子深恨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却又在死人身上做出许多虚文仪节。所以他对于鬼神,只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虚文。他说儒家厚葬久丧有三大害:(一)国家必贫,(二)人民必寡,(三)刑政必乱。(看《节葬》篇)所以他定为丧葬之法如下: 桐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节葬》) 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节葬)无椁。(《庄子·天下》篇) 死无服,(《庄子·天下》篇)为三日之丧。(《公孟》篇)(《韩非子·显学》篇作“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服丧三月”。疑墨家各派不同,或为三日,或为三月。)而丧而服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节葬》) 我们读墨子节葬短丧的议论,自然要想到中国现行的丧礼葬礼,也有许多应该攻良之处。我们在北京所见的丧礼,自大总统的夫人一直到极贫苦的人家那一件不是野蛮的礼节?出殡的时候,一大群叫化子,跟上一群道士,又跟上一群和尚,再跟上一群喇嘛。这还是周公之礼呢?还是孔子之礼呢?至于种种奢侈的靡费,如盛宣怀出殡,至用几十万金,那更不消说了。墨子当时攻击儒家的丧礼如“扶而后起,杖而后行”,以为是“伤生害事”的制度,但是当时的孝子果真能如此哀痛,也还罢了。如今的人,既不能实行儒家的丧礼,却偏要说:“苫块昏迷”、“泣血稽颡”种种诳语,岂不是无耻吗?儒家的丧礼,三年丧期之内,男女不同室。墨子以为这种“败男女之交”的制度将使“人民必寡”。后世的道学先生,居官丁忧,妻妾有了孕,怕人笑话,往往用药堕胎,有时害及几条生命。这种丧礼不但养成一种说诳作伪的劣根性,简直是惨无人理的野蛮制度了!懂得此理,便知墨子当日提倡节葬短丧,真是当时的急务。 第七,非乐 墨子的非乐论,上文已约略说过。墨子所谓“乐”,是广义的“乐”。如《非乐上》所说:“乐”字包括“钟鼓琴瑟竽笙之声”、“刻镂文章之色”、“刍豢煎炙之味”、“高台厚榭邃野之居”。可见墨子对于一切“美术”,如音乐、雕刻、建筑、烹调,等等,都说是“奢侈品”,都是该废除的。这种观念固是一种狭义功用主义的流弊,但我们须要知道墨子的宗教“以自苦为极”,因要“自苦”,故不得不反对一切美术。 第八,尚贤 那时的贵族政治还不曾完全消灭。虽然有些奇才杰士,从下等社会中跳上政治舞台,但是大多数的权势终在一般贵族世卿手里,就是儒家论政,也脱不了“贵贵”“亲亲”的话头。墨子主张兼爱,所以反对种种家族制度和贵族政治。他说: 今王公大人有一裳不能制也,必借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杀也,必借良宰。……逮至其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则不知使能以治之。亲戚,则使之。无故富贵,面目姣好,则使之。(《尚贤中》) 所以他讲政治,要“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尚贤中》) 第九,尚同 墨子的宗教,以“天志”为起点,以“尚同”为终局。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 尚同的“尚”字,不是“尚贤”的尚字。尚同的尚字和“上下”的上字相通,是一个状词,不是动词。“尚同”并不是推尚大同,乃是“取法乎上”的意思。墨子生在春秋时代之后,眼看诸国相征伐,不能统一。那王朝的周天子是没有统一天下的希望的了。那时“齐晋楚越四分中国”,墨子是主张非攻的人,更不愿四国之中那一国用兵力统一中国。所以他想要用“天”来统一天下。他说: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天下之乱,若禽兽然。 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已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划分万国,立诸侯国君。……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 正长既已具,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过,则规谏之;下有善,则傍荐之(孙说傍与访通,是也。古音访与傍同声)。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赏而下之所誉也。(《尚同上》) “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这叫做“尚同”。要使乡长“壹同乡之义”;国君“壹同国之义”;天子“壹同天下之义”。但是这还不够。为什么呢?因为天子若成了至高无上的标准,又没有限制,岂不成了专制政体。所以墨子说: 夫既上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则天灾将犹未止也,……故古者圣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尚同中》。孙诒让本脱“利除天下之”五字。) 所以我说“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天志尚同的宗旨,要使各种政治的组织之上,还有一个统一天下的“天”。所以我常说:墨教如果曾经做到欧洲中古的教会的地位,一定也会变成一种教会政体;墨家的“巨子”,也会变成欧洲中古的“教王”(Po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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