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方志敏 > 方志敏文集 | 上页 下页
十六、一九二八年的艰苦斗争


  一九二八年为我们极端艰苦斗争之一年!此时,我们的根据地,只有弋阳九区四十余村,与横峰十余村,纵横不过六七十里。军队虽然是组织了,但枪支不多,子弹缺乏,特别是军事干部的缺乏,我们拿住三个在白军内当过几个月兵的人,来做我军的队长班长,军队当然没有什么战斗力。进攻我们的白军,总是两营或一团,欺我军战斗力弱,每村少仅一排多则一连的驻扎,差不多将我们全部所有村庄都扎满了。并且天天派队围山搜山,弄得我们不但无扎机关之处,连藏身地也难找到。日间不能走路,要在夜间悄悄地走;大路不能行,要找偏僻的小路走;房屋不能住,要躲在树林里、岩石下或水沟里的茅蓬里去住。一天要跑几次兵,晚间躲在茅蓬里睡觉,也得留心警戒,稍一不慎,就有被敌人打死或被俘的危险;环境的险恶和困难,是无以复加。

  但是,我们是为着主义的信仰,阶级的解放,抱定了斗争到底的决心,所以生活虽然痛苦,而精神还是非常愉快的。愈艰苦,愈奋斗!愈奋斗!愈快乐!有时,我们受着白军的追逐,飞快地爬山越岭;一脱离白军追逐时,我们又唱起革命歌来了,又找到群众开会谈话了。

  在那种环境之下,我们能继续斗争,而不至于失败,是有下列几个原因:

  一、我们当时的群众工作,是做得很充分的。我们是亲密的与群众联系在一起,大家都是家人兄弟一般。群众不怕受着白军怎样的摧残(这种摧残是异常毒辣的,要叙述出来,是要写一大篇),仍然斗争不懈。群众的房屋被烧毁了,饭锅被打破了,只剩个半口锅,用三个石头搁起来弄饭。我问他们:“同志们,很苦吧!”他们总是这样答复:“不要紧,革命成功了,就有好日子过了。”群众既如此坚决地参加革命,拥护我们,白军当然不奈我们何。

  二、弋阳九区一带,不但地形很好,而且粮食也不缺乏,故能与白军周旋几年,不至失败。

  三、就是白军的内部冲突,在一九二八年,军阀混战,经常发生狗打狗的,打了一回又一回。每打一回,进攻的队伍就要调走一次,给了我们休养整理的时间,就算这时间很短,也是很可宝贵的。这对于我们是多少有帮助的。

  最紧急最困难的时候,要算是这年的五月了。白军来一次大举进攻,想一举歼灭我们,敌人把我们重要的村庄都占据着;我们的军队,还是经不住战斗。群众躲山过久,随身带的粮食吃光,也难得再支持下去,这时候的形势,确是十分危急!于是我们领导同志,都在一个名叫方胜峰的和尚庙里集会(1)了。会中,有几个同志主张将队伍拖望〔往〕白区跑,我与另几个同志,则坚决反对这个主张。我们认为有群众基础的地方,尚站不住脚,拖到没有群众基础的地方,还能存在不被消灭吗?而且,我们一跑,群众失掉了领导者,革命运动就要立刻失败。经过详细地讨论,都认为逃跑主义是错误的,乃决定好几种斗争方法,分头去进行。好的很,我们依照会中决定的方法去斗争,都得到一些新的胜利,局面又重新开展了。这次会议,的确是赣东北苏维埃革命运动的一个重要会议,如果这次决定逃跑,赣东北革命运动至少要有一个时期的停顿,说不定干部和队伍都要受着损失。

  在渡过了这个难关以后的几个月,白军有时进攻,有时又退出去,我们没有得到发展,也没有受到损失。

  十月尾,我潜赴湖口,出席江西全省党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是紧接着第六次全国党代表大会之后而开的,讨论了并决定了好几个重要问题。(2)

  我会毕回来之后,得悉由于邵式平诸同志对士兵运动的努力,有七十余名白军士兵,哗变来当红军。这不但突然增加了我们一倍以上的武装,而且给了我们一批中下级军事干部,使原无多大战斗力的红军,逐渐强大起来,而成为能战地红军——这就是红十军的基础。后来,这些干部,经过长久的锻炼,都成为红军的高级干部,如颜文清(3)、匡龙海(4)同志,都做了我们红军的师长,其余当任团营长的很多。他们历次作战,都很坚决勇敢,立下了不少可敬的战功。

  在这年末,靠近九区的德兴磨角桥一带地方,有三十几个村坊的工农群众,举行年关暴动,成立了苏维埃政府,我们的苏区根据地,扩大了四十余里。

  艰苦险恶的一九二八年,终于挣扎过去了。无论在苏区方面,红军方面,白区工作方面,都得到了一些新的发展,虽然发展是不大的。

  【注】

  (1)即方胜峰会议,召开时间为1928年6月25日。

  (2)指1928年12月9日至12日在湖口召开的中共江西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4人,代表党员5000余人。会议传达了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总结了“八七”会议以来党的工作,选举了新的省委机构,方志敏当选为省委委员;通过了政治任务、组织、宣传、工运、农运、军事、苏维埃、共青团等项工作决议。

  (3)后投敌叛变。

  (4)匡龙海于1928年12月底在德兴县磨角桥率领国民党军周志群旅下属的十一连宣布起义,星夜投奔红军;起义后历任红军连长、团长、挺进师师长、红十军代军长。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