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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潭秋简介


  陈潭秋(1896年—1943年9月27日),名澄,字云先,号潭秋,湖北黄冈县(今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人,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1920年陈潭秋和董必武、刘伯垂等7人创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组织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1921年7月,陈潭秋与董必武参加了中共一大。先后出席了中共三大、五大、六大,1934年1月出席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执行委员。中国工农红军长征时,留任中央苏区中央分局委员,领导开展游击战争。1935年8月,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留驻共产国际工作。1939年回国,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负责人。1943年9月27日被新疆军阀盛世才秘密杀害于迪化(今乌鲁木齐)。

  2009年9月14日,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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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6年,陈潭秋出生。青年时代积极参加五四运动。

  1920年秋,和董必武等在武汉成立了共产党早期组织。

  1921年7月,出席党的一大。此后,陈潭秋先后任中共安源地委委员、武汉地方执委会委员长、湖北区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委书记、满洲省委书记、江苏省委秘书长等职,领导各地的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和兵运工作,为党的事业四处奔波。

  1933年初夏,陈潭秋到中央苏区工作,任福建省委书记。

  1934年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和中央政府粮食部部长。红军长征后,陈潭秋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任中共苏区中央分局委员兼组织部长。

  1935年8月,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后参加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

  1939年5月,奉命回国,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负责人。

  1942年夏,党中央同意在新疆工作的共产党员全部撤离。陈潭秋把自己列入最后一批,表示:“只要还有一个同志,我就不能走。”

  1942年9月17日,陈潭秋被捕。敌人对陈潭秋施以酷刑,逼迫他“脱党”。陈潭秋坚贞不屈。

  1943年9月27日,陈潭秋被秘密杀害于狱中,时年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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