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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弄国民的国民会议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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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安福政府所拟的国民会议条例草案,我们已经拜读过了。据这个草案,安福政府愚弄国民的心事已和盘托出,其最重要而又最显明的有两点:(一)以议宪限制国民会议的职权,(二)以教育、性别、宗教限制人民的选举权及被选权。 民主国主权在民,国民会议应有权决定国家一切问题,他的权限,应该比国会更要扩大。现在的国民会议条例开口即规定“国民代表会议以议决中华民国宪法及关于宪法施行之附则为其职权”,连以前国会享有的宪法起草权都剥夺了,至如关于国家生命的政治、外交、军政、财政问题,更一概不许过问。安福党的意思就是说:你们国民代表只能前来恭听政府钦定的宪法,举手通过,通过了钦定宪法便滚蛋!这个条例将来经段祺瑞批准公布时,此点若不修改他便是对于国民谋叛! 至于组织方面,这个条例草案之愚弄国民,也足令国民十分明白他们的心事。他们明明以“普通选举制”欺骗国民,而该草案竟以“凡中华民国男子年满廿五岁以上”、“于本国日用通行之文字不能解说并写作者”、“当兵役巡警者”,限制国民之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又以“僧道及其他宗教师停止被选举权”。女子不是国民么?工人农民是全国人的衣食父母,其数量又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他们大半不能解说并写作本国日用通行之文字,现在一概被摈在国民以外。兵役、巡警、僧道及其他宗教师都是国民一分子,有何理由可以剥夺其选举权或被选举权?世界上何处有这样以性别、教育、职业、宗教限制选举的普通选举制? 此外,京兆只四人,各省区每道只三人,大学区、商业区、实业区均只一人至二人,人数已经比国会议员犹少;又加以教育的限制,又加以实业区乃包含从业人、工人、股东或合伙出资人都在内,则不啻明白规定:凡是工人都没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照这样选举的结果,则诚如吴稚晖先生所说:“选区每区三人,安福系、国民党各半,青海、蒙、藏以曹汝霖之类充数,大学区让了国民党研究系,商业区则有虞和德与天津、北京商会出马,实业区则周学熙、张謇等各代表三万人,这叫做国民会议,使二者蒙福,这叫做臭不可当,国民会议的名词又算永远抛入茅厕。” 军阀派本来不会有召集真正国民会议的念头,要想真正国民会议实现,只有国民自己努力,逼得军阀政府非召集不可才行。 国民呵!国民会议条例就快公布了,你们还是要有一个真正的国民会议呢,还是任军阀政府召集一个愚弄国民的国民会议? 国民起来罢!政治上没有两种利害相反的势力可以并存,军阀派站在统治地位,那里会有真正的国民会议出现?国民会议我们是应该要的,不过在国民会议运动中,至迟在此运动失败时,应该有一个根本的觉悟:怎样才能够达到真正国民会议之目的。 署名:独秀 《向导》周报第一〇三期 19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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