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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教育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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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教育改进社今年在南京年会中所通过的各议案,算是收回教育权案有点历史的价值。 无数在外国教会学校诱惑锢蔽之下的中国青年,受了土耳其封闭美国人所办学校的刺激,“收回教育权”的呼声,首由广州学生喊将出来,不期而应者几遍全中国,教育改进社的右派分子,竟为全国青年的呼声所迫,容纳了左派分子之主张,通过了此案。将来实行至何程度,现在虽不可知,而最小限度(一)总可以使外人感觉中国人心犹未死尽,无形的文化侵略究竟不象有形的军事侵略、经济侵略那样便当;(二)总可以使在外人势力之下麻醉久了的青年明白教育权应该收回,是中国教育界所公认,并不是什么过激派的主张。 然而恐怕也只有这两个最小限度的效果,因为他们的议决案中,并没有明白坚决的办法;他们的办法是:(一)凡外人借学校实行侵略,经调查确实,应由政府勒令停办;(二)施行甲、乙两种注册;(三)于相当时期接收外人所设学校。 这种明白实行侵略的事实,尚待调查,岂不是笑话!注册是取缔不是收回。相当时期,是不是无期? 他们堂堂的收回教育权案何以这样二百五?这缘故很容易明白。(一)是因为教育改进社完全在研究系操纵之下,他们如何能赞成这样急进的主张!初提此案时,研究名人范源濂犹极力称赞教会学校之成绩,经陈启天等纷起驳斥,才将会场空气转换过来。(二)是因为教育改进社社员中,有许多耶教徒或教会学校出身,他们都加入讨论,议决案怎能不二百五? 我们认真讨论起来,与其主张“收回教育权”,不如主张“破坏外人在华教育权”;因为在国民革命成功以前,目下二百五的中国政府和中国教育界,都不会有收回的决心;至于破坏的责任,便不须依赖政府与教育界,只要在教会学校受奴隶教育的二十万男女青年有这样的觉悟与决心。 署名:独秀 《向导》周报第七十四期 192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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