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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周作人、钱玄同诸君信


  (一九二二年四月二日)

  启明、玄同、兼士、士远、幼渔诸先生:

  顷在报上得见公等主张信教自由者的宣言,殊难索解。无论何种主义学说皆应许人有赞成反对之自由;公等宣言颇尊重信教自由,但对于反对宗教者自由何以不加以容许?宗教果神圣不可侵犯么?青年人发点狂思想狂议论,似乎算不得什么;像这种指斥宗教的举动,在欧洲是时常有的,在中国还是萌芽,或者是青年界去迷信而趋理性的好现象,似乎不劳公等作反对运动。私人的言论反对,与政府的法律制裁不同,似乎也说不上什么“干涉”、“破坏”他们的自由,公等何以如此惊慌?此间非基督教学生开会已被禁止,我们的言论集会的自由在哪里?基督教有许多强有力的后盾,又何劳公等为之要求自由?公等真尊重自由么?请尊重弱者的自由,勿拿自由、人道主义许多礼物向强者献媚!

  弟陈独秀白 四月二日《民国日报》副刊《觉悟》

   19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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