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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党政治答汪叔潜


  (一九一六年九月一日)

  叔潜先生:

  恪诵大教,惠我良多。第鄙见国民运动与政党运动,广狭迥殊,确有不同之点。其理由不可殚述。就其浅显者言之:近世国家,无不建筑于多数国民总意之上,各党策略,非其比也。盖国家组织,著其文于宪法,乃国民总意之表征。于此等根本问题,倘有异见,势难并立。过此以往,始有政见之殊,阶级之别,各树其党。即政党成立以后,党见舆论,亦未可始终视为一物。党见乃舆论之一部分而非全体,党见乃舆论之发端而非究竟。从舆论以行庶政,为立宪政治之精神。蔑此精神,则政乃苛政,党乃私党也。欧美立宪国之不若英伦以政党政治称者,以其政党不若英伦两大政党均得国民之半数也。谓其政党不进化则可,谓其政治不进化,且斥以未上宪政轨道,恐非确论。

  宪政实施有二要素:一曰庶政公诸舆论,一曰人民尊重自由。否则虽由优秀政党掌握政权,号称政党政治则可,号称立宪政治则犹未可。以其与多数国民无交涉也。

  本志以青年教育为的,每期国人以根本之觉悟,故欲于今日求而未得之政党政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若夫腐败无耻之官僚政治,益所鄙弃,何待讨论?前文未达,予读者以误会,资官僚以口实。殊非立论之旨,得尊函纠正之,敢不拜嘉!

  独秀谨复
  《新青年》第二卷第一号
  19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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