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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书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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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汪原放四十
原放兄:
日前寄一长函,谅已收到。
哲民已转学他处,不到大同矣。他的零用,据他说,从你处取过六个月(至正月)共计六十元,对否?以后尚望能继续,惟不可直寄他,望按月交静如收,以便交我转去。
行翁手中想必甚窘,寄我之款曾提及否?
此祝
健康!
弟明宜手启
〔一九三五年〕二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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