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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第五十二章】

  在过去三十五年中(写于一九〇六年八月三十日——原编者注),在我从事写作的船坞里,没有一个时候不是停靠着两条以上没有完工的船只,给抛在一边晒太阳。一般说来,总有三、四艘,以目前来说,是五艘。这仿佛不是认认真真干事的样子,其实倒不是毫无目的的,而是存心如此的。只要一本书自己能够顺顺当当地写下去,我便是一个忠实的、饶有兴趣的书记员,干劲也不会衰退。可是一旦这本书试图把安排场面,设想历险事迹,进行对话等等苦差使推卸给我的脑袋,我就把它放到一边,把它忘得一乾二净。然后,我就把我那些没有完成的东西捡出来看看,看其中有没有经过两年搁置以后,又能重新活起来,让我作它的书记员的。

  纯粹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一部书往往写到中间便肯定会叫你感到厌倦,不肯再往下写了,非得经过一阵休息,才会重新激发起精力和兴趣;非得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把已损耗的原料重新补充起来。我是在写《汤姆·索耶历险记》写到一半的时候才有此珍贵的发现的。写到手稿第四百页时,故事突然停了下来,坚绝不肯再前进一步了,一连许多天,还是不肯前进。我失望,我难过,我大为诧异,因为我很明白,故事还没有讲完,而我又不理解,为什么我竟然无法前进。理由很简单,——我的油箱干了,空了,储存的原料用光了。没有原料,故事是无法前进的,空空如也是写不出来的。

  手稿在架子上一搁两年。有一天,我取出来,读了读我写的那最后一章。只是在这时候,我才有了这个伟大的发现,那就是,当油箱干枯的时候,就得放下来,等它重新装满。而当你在睡觉的时候——以及你在干别的事的时候,在你不在意的时候,上述无意之中的非常有益的思维活动仍在进行着。等到原料充足了,书便会继续前进,不费什么事,就会大功告成。

  在这以后,每当我写一本书的时候,只要油箱干枯,我便毫无顾虑地把它搁置一边,深知两三年内不用我费什么事便会充实起来的,到那时,写完这本书便是轻而易举的了。《王子与贫儿》写到中间便罢了工,因为油箱干了。在两年中间,我碰也没有碰它。再拿《阿瑟王宫廷里的康乃狄克美国佬》为例,也搁了两年。我别的一些书,写到中间,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我写的一个故事,叫做《究竟是什么?》,发生了两次间歇。事实上,第二次间歇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因为第二次干扰一开始,到如今已达四年。我肯定,如今油箱又满了,我又可以把这本书捡起来,把后半部写完,中间不用歇气,兴趣也不会衰退——只是我不想这么干。笔叫我厌烦。我天性懒惰,口授又使我倒了胃口。我可以相当肯定,我是再也不会碰笔杆了。因此,那本书将永远完成不了——这太可惜了,因为全书的主旨(实际上)是新鲜的,到结束处准会使读者领略到美妙的惊诧。

  另有一本未完成的书,我也许把它叫做《破舟避难记》。书写了一半,以后也就这样了。另一本书叫做《细菌历险记——一个细菌的三千年》,写了一半,就此算了。另有一本——《神秘的陌生人》,写了一大半。我很想把它写完,一想起这一篇没有能完成,真叫我难过(作者忘掉了此篇业已写好——原编者注)。这些个油箱现在已经灌满了,这些书会自动前进、自动完成的,只要我握起笔来。可是我对笔已经厌倦了。

  另有一篇写了一半的故事,四年前就写了三万八千字之多,然后把它毁了,生怕有一天会把它写完。哈克·芬是说故事的人,当然作品中的主人公还有汤姆·索耶和吉姆。不过,我看这三个伙伴在这个世界上干事干得够多的了,理当永远休息了。

  一八九三年,在鲁昂的时候,我把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手稿毁了。一八九四年初,在巴黎的时候,我把价值一万元的手稿毁了——我是指按照杂志上的文章估的价。我生怕这些手稿留在手边,不然我会受到诱惑把这些给卖出去。因为我深知这些东西是达不到标准的。按照一般的情况,目前不会存在什么引诱之类的事,我也不会想到要把没有把握的东西公开出版——只是我当时正深陷于债务之中,摆脱困境的引诱非常强烈,为了赶走这样的引诱,便把手稿烧掉了。我的妻子非但没有阻挠,而且鼓励我这样做。因为她关心我的声誉胜过其他的一切。

  大致就在这个时候,她帮助我抵制了另一桩诱惑。这就是有人出价每年一万六千块钱,以五年为期,只要我同意人家利用我的名字作为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她能帮助我抵制这场诱惑,我理应称颂她。其实这也说不上是什么诱惑,不过,要是真有什么诱惑的话,她是一准会帮我抵制的。每当我的想象力良好的时候,我倒是颇能想入非非的,不过再想入非非,也绝不会想到同意担任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我不能不认为那是(对我来说)最不幸的职业了。万一我担任的话,我得兼任收尸一职(这里是通过谐音,以收到幽默的效果。“担任”为undertake,“收尸”为undertaker,意为如果“担任”幽默刊物的主编,无异于充当“收尸”的人。),才能使那个职业带来的悲凉气氛多少减轻一点。我可以兴致勃勃地主编一份严肃的杂志,可就是从来不关心什么幽默,因而也没有什么资格来主编幽默杂志或者随便发什么议论。

  也有若干本书怎么也不肯写出来。它们年复一年,在原地不动,怎么也不肯听从劝说。倒不是因为这样一本书不值得写——而只是因为故事的恰当形式还没有主动出现。一篇故事只有一个恰当形式,要是你没有能找到这个形式,故事就讲不成。你也许尝试过十来种错误的形式,不过,每次都维持不久,便会发现自己确实没有找到恰当的形式——这样,故事总是会停下来,不肯再前进一步。写《冉·达克》这个故事时,我开头六次都开不好,每次我都把结果告诉克列门斯夫人,每次她都报之以致命的批评——一片沉默。她没有说一个字,不过她的沉默有如雷鸣。到后来,当我找到了恰当的形式时,我马上就发现这才是恰当的形式。我并且知道,她会怎么个说法。她果然说了,说得一点也不含糊,一点也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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