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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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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看,吉姆·吉利斯这个人要比他家属亲友心目中的他杰出得多。他的想象力很强。这个人具有那么一种气质,能够即兴做一件工作,而且做得很好。能干得轻松愉快,用不着事前准备,能一边讲,一边就把一个故事编好了。不管故事讲到了哪里,只要脑子一闪,便能涌出清新的幻想。也不用担心故事能否结束得漂亮,令人满意,或者根本结束不了。吉姆是个天生的幽默家,而且是很有能耐的幽默家。一想起他虽未经过什么训练已有这么大的才能,我就坚决相信,要是他能早一点被人家发现,并经过几年的笔头训练,肯定会成为一个明星表演者。一个天才往往难于发现他自己,也往往难于被亲友所发现。我甚至可以说得更严重些,一个天才——至少是文学上的天才,根本不可能被他的熟人所发现,他们跟他太熟悉了,他处在他们注意的焦点之外,他们不可能看出他的才能有多大,他们不可能体会到他和他们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他们不可能对他作正确的透视。而事实上,只有通过透视,才能认识到他和他周围有数的一些人之间的差异。 凡是经常在近处见到圣·彼得大教堂而又从没有走出过罗马的人,不可能对圣·彼得的规模有什么很深的印象。只有陌生人,老远从坎帕纳那儿来,才会看到罗马只是一片朦胧,一片污糟,独独这巍峨的寺院矗立在那里,在孤独中显得无与伦比的庄严。成千上万的天才生下来,又死去了,没有被人家发现——没有被他们自己发现,也没有被别人发现。要不是那场南北战争,林肯、格兰特、谢尔曼和谢里登不会被人家发现,也不会升到显赫的位置。这件事我在一代人以前写的一本至今还没有发表的小册子里——《斯托姆菲尔德船长访问天国》——提到过。斯托姆菲尔德到了天堂以后,急切想瞻仰一下无与伦比的军事天才西泽·亚历山大和拿破仑,可是天堂里一个老住户告诉他说,这些人不能算是什么军事天才,他们只能称作无名的班长。这是和一位不同一般的军事天才相比来说的。此人的职业是制鞋匠,在新英格兰一个农村里生了下来,死掉了,毕生默默无闻,在尘世的一生中也没有参加过一次战役。他在世上时,没有被人家发现。可是一到天堂,天堂里就知道了他,赐他以种种荣誉。而如果地球上早知道他是这个星球上最非凡的军事天才的话,这些荣誉原本是他在地球上的时候就应该享受到的。 我在吉姆·吉利斯和他的“伙伴”迪克·斯托克在杰卡斯·古尔奇的木屋子的家里待过三个月。那个杰卡斯·古尔奇是我刚才讲到过的宁静、美妙、梦也似的森林地区里的天堂。吉姆有时会灵感突发,站在燃着大块大块木柴的炉火之前,背对着火光,背起了双手,即兴编出一套谎话——一则神仙故事,一则着力渲染的传奇——往往以迪克·斯托克作为故事的主人翁。吉姆常常装做一本正经地说,他所讲的完全是历史事实,确确实实的历史事实,不是什么传奇。头发花白,生性善良的迪克·斯托克则坐在一边,吸着烟斗,平静地倾听着这些大胆编造的故事,从不说一句不以为然的话。 在我的一本书里——我想是《哈克贝里·芬》吧——我曾采用了吉姆一次即兴讲的故事,也就是他称之为《极端可耻的悲剧》的。为了适宜印刷,我得大加修改,但是这样一来,对原来的故事有很大的损害。照吉姆所讲的那样,照吉姆边讲边编的那样,这恐怕是我所听到过的最有趣的故事了。一印成书,便逊色不少,没有趣味。而它原来的样子,则是讲得多么酣畅淋漓啊!在我另一本书叫《海外流浪记》里,我采用了吉姆另一个即兴讲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可怜的、天真而愚蠢的啄木鸟想叫屋子里堆满橡子。这是一则逗人喜爱的故事,一则有趣的故事,里边充满了快乐的幻想。吉姆站在炉火前,滔滔不绝地讲,从从容容地讲,一边讲,一边编造,还照例说这全是事实,无懈可击的事实,纯粹是历史,一点也没有篡改。我在另一本书里采用了吉姆另一篇编造的东西,也就是吉姆·贝克的猫的故事,那了不起的汤姆·夸兹(收在《苦行记》里——原编者注)的故事。吉姆·贝克当然是迪克·斯托克,而汤姆·夸兹是虚构的。也并没有过这样的猫,至少并不是吉姆·吉利斯想象之中的东西。 吉姆丰富的想象力曾有一两次给他招来了麻烦。有一天,一个印第安女人走过来,想向我们兜售大青梅那样的野果。迪克·斯托克住在这木屋里有十八年之久了,知道这种东西没有什么价值,也吃不得。不过他没有留心,也没有什么坏心眼地说,他以前从没有听说过。对吉姆来说,这么一句话便够了。他把这种鬼果子大大赞颂了一番,越讲越说得天花乱坠。他说他吃过千把次了,吃起来只要加点儿糖煮一煮,在美洲大陆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个更鲜美的了。他不过是讲给自己听的。迪克打断了他的话,说既然果子这么鲜美,那为什么没有在当地种一些。这一问,问得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张口结舌地呆了一阵子。吉姆给人家抓住了,可是他不肯停下来。他给窘住了,不过他不是那种甘心屈服或承认错误的人。他假装说,能有这机会再一次欣赏上帝赠送的珍品,那是太好了。啊,他是说到做到的人。据我看,即便他知道,吃了这果子会把他害死的话,他还是会吃的。他买了下来,还笑眯眯、自得其乐地说,能有这个口福,他真是高兴极了,倘若迪克和我不想和他一起尝尝的话,那就听便——他不在乎。 接着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那么几个钟点之一。吉姆拿来了一只能装三加仑的煤油筒,灌了半筒水,放在火上,把十来个鬼果子倒了进去,等到水一开,他便把一把红糖放进去。水还在开,他时不时地尝一尝这糟透了的食物。这邪恶的果子越烧越烂,越烧越软,他就拿调羹来尝。他舀起一调羹尝尝,咂咂嘴,装得很满意,一边说,最好再加点儿糖——他就把一把糖倒了进去,让它再开一会儿。一把糖又一把糖放了进去,左一次右一次地尝了两个钟头,斯托克和我一直在笑他,嘲弄他,骂他,而他则仍然不动声色。 最后,他说果子烧好了,烧得恰到好处,十分完美。他舀了一调羹,尝了尝,咂咂嘴唇,高兴得忘乎所以。接着,给我们每人一份。我们发现,那几吨糖也丝毫没有改变果子可怕的味道。是酸的?一味是酸的,酸得非常厉害,酸得叫人受不了,加进去的糖一点儿也没有改得了它的酸味,如果不是地狱里产的话,本来是应该改得了的。我们尝了一下,便放下来了,可是这位勇敢的吉姆,一往无前的壮士,还在一点一点地喝,一边还赞不绝口,到后来,连他的牙齿和舌头都发痛了,而斯托克和我则乐得不得了。在后来的两天当中,吉姆一点东西也没有进嘴。牙齿和舌头痛得厉害,一点儿也碰不得,他连气都不敢透。可是他仍然吹捧那糟糕透顶的食物,还称颂上帝哩。这真是惊人地表现出了勇敢。吉姆和吉利斯家所有其他的人一样,浑身是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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