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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


  第三十四章

  我们停止了谈话,各自思索起来。后来汤姆说:

  “听我说,赫克,我们多傻啊,先前连想也没有想到这一下子。我敢打赌,我知道杰姆在哪里了。”

  “不会吧?在哪里呢?”

  “在装灰的桶子旁边那间小屋里。你听我说。我们吃中饭的时候,你没有看见一个黑奴带着食物走进去么?”

  “看到啦。”

  “你看食物是给谁吃的?”

  “给一只狗嘛。”

  “我原先也这样想。哈,这可不是给一只狗吃的哩。”

  “怎么啦?”

  “因为其中有西瓜。”

  “有这么回事”——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啊,这可真是个怪事。我竟然没有想到狗不吃西瓜。这表明,一个人是会视而不见的。

  “是啊,那个黑奴进去的时候把门上的挂锁打开,出来时再锁上。我们吃完饭,站起身来的时候,他从我们叔叔那里取了一把钥匙——我敢打赌,那就是同一把钥匙。西瓜表明了那是一个人,锁表明了那是一个囚犯,而且小小一个农庄对人又和气善良,因而也不会有两个囚犯。那个囚犯便是杰姆。好啊——我们按侦探的那个路子——查清了这回事,这叫我挺高兴的。我是不会按别的路子去查了。现在你来开动开动脑筋,设想出把杰姆给偷将出来的方案来,我呢,也要设想出我的方案来,然后我们从中挑选一个最佳方案。”

  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一个脑袋,有多了不起。我要是有汤姆·莎耶的脑袋啊,如果要用它作为交换条件,可以换个公爵当当,或者当一个轮船上的大副,马戏班的小丑,或者其它任何玩意儿,那我也决不干。我想啊想的,想搞出一个办法,不过那也只是装装样子罢了。我心里很清楚,真正的好办法该从哪儿来。没多久,汤姆说:

  “想好啦?”

  “是的,”我说。

  “好啊——说说看。”

  “我的计划是这样,”我说。“杰姆在不在里面,我们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查出来。然后我们在明晚上便把我的独木舟找出来,再从小岛那边把木筏子弄来。等到哪一天没有月亮,我们在叔叔睡了以后,从他裤袋里把钥匙偷到手,就同杰姆一起坐木筏子朝大河的下游漂去,大白天躲起来,晚上走,就和往常我和杰姆干的那个样。这个方案行不行?”

  “行不行?哈,当然啰,能行。就象耗子打架一般,清清楚楚。不过,毛病是简单了,搞不出什么名堂来。一个方案,执行起来不用费任何什么周折,这有什么劲?味道淡得象水。啊,赫克,这样叫人家议论起来,不过象谈到抢劫一家肥皂厂,如此而已。”

  我一句话也不说,因为跟我预料的一点也不错。我心里透亮,只要他想出了一个方案,那是肯定挑不出一点儿毛病的。

  事情果然如此。他跟我说了他的方案,我马上看出了他的计划,论气势,长处胜过我的计划十五倍,如同我的计划一样能叫杰姆得到自由,而且可能叫我们都把性命赔上。因此我挺满意,并且说我们该说干就干。至于他的计划,在这里,我无需讲出来,因为我很清楚,他不会一成不变。我知道执行时,一路之上,会随机应变。而且一有机会,就会添些漂漂亮亮的新花样。这可是他的一贯作风。

  啊,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这就是,汤姆·莎耶是全心全意的,是在切切实实想方设法把杰姆给偷出来,不再当奴隶。而正是这一点,叫我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是个有身份的孩子,受过良好的教养,人品又好,家里人也都是人品好。他为人又聪明,不是那种木头脑袋的人。有学问,不是愚笨无知。不是下流胚,而是为人和善。

  可如今,竟然不顾自己的体面,不顾是非,不顾人情,降低身份干起这档子的事,在众人面前,丢尽自己的脸面,丢尽他一家人的脸。这我实在弄不懂,百思不得其解。这真是荒唐透顶。并且我心里明白,我应该站出来,把这些告诉他,这才算是他的真朋友,让他赶紧到此为止,立刻洗手不干,免得毁了自己。而且我确实在开始对他这么说了,可是他马上叫我闭嘴,还说:

  “难道你不知道,我对我自己在干些什么,心里面一清二楚么?我如今正要干些什么,难道我不是肚子里雪亮么?”

  “是的。”

  “难道我不是说过,要把那个黑奴给偷出来么?”

  “是的。”

  “那就好了。”

  他说的就是这些,我说的也就是这些。这样就用不到再说什么了,因为每当他说要干什么,他总是干什么。不过我委实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甘心搅在这件事里面,所以我只好随它去,不再为此操什么心。要是他非如此干不可,我也无能为力。

  我们到家时,屋子里黑漆漆的,一片寂静。我们便走到下边放灰桶那儿的小屋去,察看了一番。我们在场院里走了一遍,看看狗会有什么反应。这些狗已经认得了我们,因此就象乡下一般的狗夜间遇见有什么事的时候照例会发出些声响以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反应。我们走到了那间小屋,对小屋的正面和两侧都察看了一番。在没有察看过的一侧——那是朝北的一侧——我们发现了一个四方形的窗洞,相当高,只有一块厚实的木板钉在窗洞的中间。我说:

  “要找的就正是这个。窗洞的大小刚好能叫杰姆钻出来。

  只要我们把木板撬开就行。”

  汤姆说:

  “这就跟下五子棋一样,未免太简单了,也跟逃学一样容易。我宁愿我们能找到一种路子,能比这个更复杂些的,赫克·芬。”

  “那么好,”我说,“把它锯断,就象我前次被害死那一回那么样,行不行?”

  “这就多少好一些,”他说,“要来个真正神秘兮兮的,曲曲折折的,并且够味儿的。”他说,“不过我们准保还能找到需得花一倍以上时间的方案。不用心急,让我们再找找看。”

  在后边的一侧,在小屋和栅栏的中间,有一个披间,它接着小屋的屋檐,是木板做成的。跟小屋一般长,只是窄窄的——只有六英尺宽。门开在南头,门上了挂锁。汤姆走到煮肥皂的铁壶那儿,四处搜寻,把人家拿来开壶盖的东西拿了来,用它撬开了一只链环。链子随着掉下来。我们随手开了门,走了进去,把门关上,点起一根火柴,发现披间只是靠着小屋搭的,并非连起来的。地上也并没有地板,披间里只放了用坏了的发锈的锄头、铁锹、尖镐和一张坏了的犁。火柴熄了,我们便走了出来,重新把链环安上。门就象刚才一样锁得好好的。汤姆兴高采烈。他说:

  “如今我们有办法啦。我们挖个地道让他钻出来。得个把星期时间!”

  随后我们往屋子走去,我从后门进——只消拉一下用鹿皮做的门闩绳子就行了,他们门是不锁的——不过这样还不够浪漫,不合汤姆·莎耶的胃口。他非要爬那根避雷针上楼才算够味。不过他大致有过三回爬到了半中间,一失手滑了下来。最后一次,还差点儿摔破了脑袋。他寻思,他非得放弃不可了。可是一休息后,就又要再度试一试运气。这一回啊,他终于爬了上去。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们就下去到黑奴住的小屋去,拍拍狗,跟那个给杰姆送吃食的黑奴套个近乎——如果里面关的是杰姆的话。那些黑奴刚吃过早饭,要开始到地里去。给杰姆送吃食的那个黑奴呢,他正在把面包、肉等等东西放在一只白铁盆里。别的一些人正走开的时候,屋里送来了钥匙。

  这个黑奴的脸看上去是一副脾气好、傻呼呼的样子。他的一头卷发用细绳子扎成一撮一撮的。那是为了避开妖魔作祟。他说,这些天晚上妖魔作祟,害得他好苦。他见到了种种异象,听到了种种怪声怪调,他一生中还从没有被作祟得时间这么久。这些搞得他神魂不定,坐立不安,害得他连平日里该做些什么事也记不得了。汤姆就说:

  “这些食物送给谁啊?是喂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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