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马克·吐温 > 案中案 | 上页 下页


  您注意到了没有?这段话仅有这一个词让他感到费解,说明原来迷惑读者的意图在这一段中被包装得天衣无缝。我原想让这段话读起来貌似真实,现在看来已经奏效了。我还想让这一段感情充沛,动人心弦;瞧,您自己也能看得出来,这段文章确实引起了这位公职人员的共鸣。啊,假如当初剔除了这个故弄玄虚的字眼,我定能大获全胜,无往不胜!这段文字就会水乳交融地渗入每位读者的感性世界,而不会留下任何猜疑。

  另外一封信是新英格兰一所大学的一位教授写来的。这封信里有一句我忍不住要删去的俗话,好在他不在神学系任教,所以倒也无伤大雅。亲爱的克莱门斯先生:

  “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

  我平素不大看期刊上的文学作品,不过,我刚刚在这份过期杂志上拜读了您的大作《案中案》,不胜愉悦,获益匪浅。

  可是,这个“食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食管我自己倒也长着一条,可是它既不安睡在空中,也不安睡在其他地方。我的职业是和文字打交道,所以,一看到“食管”这个词,我就兴味盎然。不过,正如我青年时代的一位友人所说,如果我能把这个词解读出来,“就会和始作俑者一道被千夫所指。”到底是您开了个玩笑,还是我才疏学浅呢?

  如果仅限于你我之间谈论的话,我对耍弄了这位先生真有点儿不好意思;不过,出于自尊我不能明说。我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这是一个玩笑——这也是此刻我对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要讲的话。我告诉他细细读一读整个段落,就会发现其中每个细节都谈不上有什么意义。我建议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也这样看。

  我已经做了交待。我表示歉意——部分的歉意。目前我不打算再这样做了。请不要再向我提问;让那根食管休息休息——就在原来那个静止的一侧休息吧。

  马克·吐温

  纽约,1902年4月10日

  (编辑部文章)

  一月和二月在《哈泼氏》杂志上连载的《案中案》是诙谐派侦探小说的精品。由于手法圆熟,强烈的戏剧性因素深藏其中,令人难以觉察奥妙所在。不过,在本刊二月号上第一次出现误解之后,就不应该继续以讹传讹了。最能完整体现克莱门斯先生令人赞叹的技巧,并体现了读者们粗心大意的那个段落如下:

  “这是十月上旬一个清新宜人的早晨。丁香花和金锭花沐浴着秋日的艳阳,灼灼其华,在半空中显露出它们鲜丽夺目的容颜,这是慷慨的大自然为那些没有翅膀的野生生灵架起了一座仙桥。这些生灵在树梢结巢,常在那里聚首。顺着一望无际、布满蓁莽的斜坡,落叶松和石榴树像燃烧着的紫色和蓝色的烈焰;落英缤纷,升腾起醉人的芳香气息,让人目眩神迷。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

  马克·吐温的玩笑收到预期效果,不禁使人想到他写的那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洞穴男子的故事,他对那个人物的描写极为严谨。先是描绘景色,那荒凉寂寥的景色以及所有的场面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后,作品刻画了人物的超凡气概,不经意地提到他右手的拇指搁在鼻侧的动作;接着,作者又描写主人公的右手五指依次伸开,表现了他风度高雅和仪表堂堂;偶尔还提及他的左手大拇指触及右手小指的动作——如此等等。联系到他以前在一份当年的杰出刊物《银河》上发表的文章,马克称从来没有人识破过那个玩笑,这种说法能说是明智之举吗?如果我们记得不错的话,这个令人惊诧的陈年玩笑的根子应该到马克曾经呆过的内华达去找,他在那儿做过报纸编辑。毫无疑问,马克·吐温的跳蛙就比其他的青蛙身子沉了不少。

  时间是1900年,地点是希望谷一个远离埃斯梅拉达地区的银矿屯子。这是个偏僻的去处,山高水远,开发的时间不长;居住在这里的人都把它看做开矿发财的地方——这财到底发得成还是发不成,只消一年到两年便可见分晓。说到居民,这屯子里有大约二百个矿工,一个白人女子和她的孩子,几个开洗衣房的华人,五个印地安女人,十来个漂泊四方的印地安男人,他们穿着兔子皮袍子,旧皮帽子和罐头盒做的项圈。这里没有磨坊,没有教堂,也看不到报纸。两年前才有了这屯子;迄今这里还没有过什么重大发现,外界对这里的地名和地点一无所知。

  山谷两侧群山壁立,有三千英尺高,在狭窄的谷底七零八落的小木头房子转着困排成一字长蛇阵,一天里,只有中午时分阳光才来草草地光顾一下。这屯子有两英里长;一座座小木屋彼此拉开距离。酒店是这屯子里惟一有点“模样”的房子,也可以说是惟一的房子。它居于屯子中心,是居民们夜间消遣的去处。他们在这里喝酒,玩纸牌和多米诺骨牌,也玩台球。那张台球桌伤痕累累,横七竖八地贴满了橡皮膏;有几根缺皮裹头的球杆;几个刀削的球一滚起来就发出喀啦啦的响声。这些球从来不一点点慢慢地滚,而是忽地一下停下来,就坐在那儿不动弹了。还有残缺不全的一方计分用的白粉板,当中还凸出一块硬石头、一局能赢六分的人可以从柜台上白拿一杯酒喝。

  弗林特·布克纳的小木屋是屯子南头的最后一幢;他采矿的地盘却在北面,在屯子的另一头,比屯子北头的最后一幢木屋还远一点儿。他脾气乖戾,不好交往,也没有朋友。那些想跟他套近乎的人碰了钉子以后,都掉头而去。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有人说萨姆·希里尔知道,可别人不相信。人们问希里尔,他也摇头,说不大清楚。弗林特身边有一个十六七岁的英国小伙子,脾气温顺,弗林特无论人前人后都像凶神恶煞般地对待他。人们自然而然地想从这小伙子身上套点情况,却没有得手。这个名叫菲特洛克·琼斯的小伙子说,弗林特有一次在找矿时收留了他,因为他在美国举目无亲,所以还不如留下来给布克纳卖苦力挣点薪水,这薪水就是咸肉和豆子。除了这些,他就一句话也不肯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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