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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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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自从学会写字,就开始捣起乱来。在家里每个房间的墙上,她都用木炭歪歪扭扭地写上一行行大字:“水在流淌,树叶在颤抖。”在她嫂子的枕头底下有一本《霍里达斯的秘密》,她把这本书翻出来,在每一页上都用铅笔写上:“黑黑的水,红红的花。” 在家里人经常使用的日历牌上,她也写满了很大很大的字,弄得日历牌的星星花边都模糊不清了。 在爸爸日常帐本的收支栏中间,乌玛写道:“谁会读书写字,谁就可以骑马坐轿。” 她这样学习文化,直到现在都没有遇到过什么障碍;后来有一天,突然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 乌玛的哥哥戈宾德拉尔,看上去很不聪明,但他却经常在报纸上写文章。凡是听过他讲话的亲戚朋友或熟悉他的邻居,谁都不怀疑他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其实,不应当因为他善于思考一些问题而非难他,他的确会写文章,而且他的观点是同孟加拉大多数读者的观点完全一致的。 在欧洲一些科学家中间,对解剖学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错误观点。戈宾德拉尔不用任何论据,只凭着慷慨激昂的语言,就写好了一篇生动的文章,来猛烈抨击他们的谬论。 一天中午,家里没有别人,乌玛就用哥哥的笔墨在那篇文章上面大写特写起来:“戈巴尔是一个很乖的孩子,你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 我不相信,她所说的戈巴尔是影射戈宾德拉尔这篇文章的读者,可是哥哥却气得不得了。他先是打了乌玛,然后又没收了她精心保存的书写工具——一个铅笔头和一支墨迹斑斑的粗钝的钢笔。小姑娘很委屈,她一点儿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受到这样严厉的惩罚,于是就坐在屋角里,伤心地哭起来。 戈宾德拉尔惩罚了乌玛之后,感到有些后悔,因此就把没收来的东西还给了妹妹,另外还送给她一个带格的精装的笔记本,想以此来解除妹妹心中的悲痛。 乌玛当时只有7岁。从那以后,她白天就把笔记本揣在怀里,夜晚就把它压在自己的枕头底下。 当她扎起小辫在女仆护送下开始到乡村女子小学读书的时候,也随身带着这个笔记本。姑娘们见了,有的惊奇,有的羡慕,有的嫉妒。 第一年,她用心地在笔记本上写道:“百鸟啼鸣,夜已经过去。”她坐在卧室里的地板上,拿着那个笔记本,一边高声朗读,一边写着什么。就这样,她收集了很多诗歌和散文。 第二年,在她的笔记本上,开始出现了一两篇她自己写的作文。文章很简短,但很有内容——就是没有前言和结尾。 有一两篇都是可以引用的。 乌玛在笔记本上抄写了《寓言集》①里的老虎和仙鹤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下边的一个地方,可以看到这样一行字:“我非常爱乔什。”这种语句,不论在《寓言集》中,还是在现代孟加拉文学作品里,都是找不到的。 谁都不会认为,我现在是想杜撰一个爱情的故事。乔什并不是街坊里某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她是家里一位年老的女仆,她的真名字叫乔绍达。 但是,只凭上述那一句话,还是不能确切的说明这个小姑娘对乔什的真正态度的。如果谁想以此为题写一篇真实的故事,他只要翻几页这个笔记本,就会发现一些和上述那句话完全不同的议论。 类此的情形,还不只一个半个,在乌玛的作文里,相互矛盾的错误比比皆是。她在一处写道:“我要和霍里永远绝交(不是霍里丘龙,而是她的女同学霍里达斯)。”可是,在离此处不远的地方,又写有这样的话语,从这些话里人们很容易相信,像霍里这样的忠诚朋友,在整个三界②都是找不到的。 -------- ①《寓言集》:孟加拉著名学者伊绍罗琼德罗·比代沙戈尔(1820—1891)写的一本寓言故事。 ②三界:印度教和佛教都认为宇宙间存在着三个世界:天堂、人间和地狱。 又过了一年,小姑娘已经9岁。有一次,从早晨开始,在她家里就吹起了唢呐。乌玛出嫁了。新郎名叫彼里莫洪,是戈宾德拉尔的同行作者。他虽然年龄不大,并且知书识字,然而他脑子里却没有一点儿新思想。因此,街坊邻居里的一些守旧的人对他赞不绝口,而戈宾德拉尔也一味地在模仿他,可就是总不大像。 乌玛穿上贝拿勒斯纱丽,用面纱蒙上她那张娇小的脸,哭泣着要到婆家去了。妈妈嘱咐她说:“孩子,你要听婆婆的话; 应当多做一些家务事,可不要再读书写字啦!” 戈宾德拉尔也嘱咐妹妹:“你要注意,可千万不要在他们家的墙上乱画,那里可不同咱们家。千万小心,不要在彼里莫洪的任何稿件上乱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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