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梅里美 > 嘉尔曼 | 上页 下页 |
十二 |
|
我终于留下来,只好听天由命进禁闭室吧。第二天早上,倒是她第一个提起分手的话题。 “听我说,小何塞,她说;“我回报你了吧?按照我们的规矩,我什么也不欠你的,因为你是外族人;不过你是一个俊小子,我喜欢你。我们两清了。好自为之。” 我问她何时可以再见面。 “当你不再这么傻的时候,”她笑着回答。后来,她口气比较认真地说:“你晓得吗,小子,我好像是不是有点爱上你了?不过,好景不长。狗和狼老在一起,过不了好日子。或许,如果你接受埃及的规矩①,我就当你的罗密。不过这是废话,因为根本不可能。算了!小子,相信我吧,你吃小亏占了大便宜。你碰到了魔鬼,是的,魔鬼;但魔鬼并非都是黑头垢面,魔鬼并没有扭断你的脖子。我穿着羊毛衣,但我不是绵羊。快点支蜡烛,供在你的圣母面前;她得到了好报。好了,再说一声再见。别再想小嘉尔曼,要不,她让你娶一个木腿寡妇②。”说着,她拉开门闩,一到街上,立刻蒙上头巾,转身走了。 她说的是实话。我如果从此不再想她,我就不糊涂了;然而,自从灯街一日,我已别无所思。我成天东游西逛,希望能遇见她。我曾向那个老太婆和煎鱼商打听她的消息。他们都说她上拉罗洛③去了,他们说的是葡萄牙。很可能是根据嘉尔曼的指令他们才这么说的,不过我不久就知道他们是撒谎。灯街佳节良宵之后几个星期,我正在一个城门站岗。离城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城墙缺口;白天有人在那里施工,晚上则设一个岗哨以防走私分子进出。那天,我看见利拉·帕斯蒂亚在岗亭周围来回活动,同我的几个同事交谈;大家都认识他,他的煎鱼和煎饼更是出了名。他向我走来,问我有没有嘉尔曼的消息。 -------- ①传说波希米亚人祖先是埃及人,因此他们往往以埃及人自居。 ②指绞刑架,是刚刚结合即被吊死的囚犯的寡妇。——原注。 ③意为红土地。——原注。 “没有,”我对他说。 “得!您就会有的,伙计。” 他没有说错。夜里,我被派到城墙缺口站岗。中士刚走,我就发现一个女人向我走来。我心中有数,准是嘉尔曼。但是,我还是高喊: “走开!禁止通行!” “别这么凶好不好,”她说着,故意让我认出她。 “怎么!原来是您,嘉尔曼!” “对呀,我的老乡。少废话,谈正事。想赚一块银币吗?马上有人提包过来;网开一面吧。” “不行,”我答道。“我应该阻止他们通过;这是命令。” “命令!命令!在灯街你可没想到命令。” “啊!”我答道,只要一提起灯街,我就心慌意乱,“为那事忘记命令值得;但我不收走私犯的钱。” “行;既然你不要钱,难道你不想同我一起再到多罗特老太婆家吃饭吗?” “不!”我憋足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出这个字,差一点透不过气来。“我不能这么做。” “好极了。既然你如此刁难,我只好另请高明了。我将邀请你的上司到多罗特家吃饭。他脾气很好,他会另派一个小伙子来站岗,哨兵肯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见了,金丝雀。有朝一日命令下来把你吊死,我会拍手大笑的。” 我一时心软,把她叫了回来,我答应,只要有必要,所有波希米亚人都可放行,但我必须得到我梦寐以求的唯一回报。她立刻对我发誓,保证第二天就履行诺言,并赶紧跑去通知就近等候的朋友们。一共有五人,帕斯蒂亚也在内,个个背着沉重的英国私货。嘉尔曼替他们望风。一旦发现巡逻队,她就敲响板发出警报,但这次她大可不必多此一举。走私分子一溜烟跑了,如愿以偿。 第二天,我去了灯街。嘉尔曼姗姗来迟,而且满脸不高兴。 “我不喜欢拿架子的人,”她说,“第一次,你帮了我的大忙,并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回报。昨天,你却跟我讨价还价。我真不知道干吗要来,因为我不再爱你了。拿去,滚吧。这是一块银元,作为你的辛苦费。” 我恨不得把这块银元劈头向她扔去,但我强制满腔怒火,没有动手打她。我们足足争吵了一个小时,我气鼓鼓地走了。我在城里踯躅徘徊好长时间,像一个疯子东奔西闯;最后,我进入一所教堂,躲在一个最阴暗的角落里,哭得泪流满面。 突然,我听到有人说话:“龙的眼泪!我可要用它做春药哩。”我抬眼一看,原来是嘉尔曼站在我面前。 “好啦!老乡,还生我的气呀?”她对我说,“我准是爱上你了,尽管我在埋怨,因为,自从你离开我后,我就不知道如何是好。行啦,现在是我问你是不是愿意来灯街幽会。” 于是我们和好如初;可是嘉尔曼的脾气就像我们家乡的天气,说变就变。在我们山里,刚刚太阳火辣辣的,却突然袭来暴风雨。她曾答应我在多罗特家再见一次面,可是她没来。而多罗特却添油加醋地对我说,她为埃及的生意到红土地去了。 根据以往的经验,对她的话我已经心中有数了,凡是我觉得嘉尔曼能去的地方,我都找遍了,特别是灯街,一天要去十几二十回。一天晚上,我正在多罗特家,因为我不时请她喝几杯茴香酒,已经把她争取过来了,突然嘉尔曼进来,后面跟着一个年轻人,是我们团的中尉。 “快走吧,”她用巴斯克语对我说。 我顿时愣住了,怒不可遏。 “你在这里干什么?”中尉对我说,“滚蛋,滚出去!”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