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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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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西这时点着了她一直拿在手里摆弄的香烟。 “你知道有时候在一个女人生孩子的时候,她丈夫会变得再也无法忍受;于是跑出去找另一个女人。等妻子后来发现了,滑稽的是她总会发现的,她就会一个劲儿地吵闹不休。她说她正在受苦受难,而她的男人却去干那种事,唉,这实在太过分了。我总劝这样的女人不要犯傻。这种事并不表示她的丈夫不爱她,也不意味着她的丈夫就不是苦恼得要命,这种事一点说明不了什么,这只是神经太紧张了。要是他不感到那么苦恼,他根本就不会想到去干这种事。我对这种心情很了解,因为当时我就是这种感觉。 “我们吃完宵夜后哈里说,‘哎,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我说。 “那时候还不流行跳舞,所以吃完宵夜没有什么地方可去。 “‘上我那儿去看看我的相册吧,怎么样?’哈里问道。 “‘去的话倒也可以。’我说。 “那时哈里在查令十字街有一套很小的公寓房,只有两个房间、一个浴室和一个小厨房,我们坐马车到他那儿,我在他的公寓里过了一夜。 “等第二天早晨回到家的时候,早饭已经放在桌上。特德刚开始吃。我拿定主意要是他说什么,我就要冲他发火。我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以前我挣钱养活自己,我准备再这么开始。我巴不得能立刻收拾行李离开他。可我进屋的时候,他只抬头看了看我。 “‘你来得正是时候。’他说,‘我正想把你的那份香肠也吃了。’ “我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茶。他继续看他的报吃完早饭,我们一起去医院。他从来没有问起那天晚上我上哪儿去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那段时间他对我体贴极了。我心里很难受。不知怎么我觉得我就是不能把这事给忘了。特德竭尽全力地想要让我觉得好受一点。” “你看了他写的书后怎么想呢?”我问道。 “噢,我看到他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知道得那么清楚,我的确吓了一跳。我想不通的是他竟然把这些都写出来。谁都会认为这是他最不愿意写进书里去的事情。你们这些作家,真是一些怪人。” 这时电话铃响了,罗西拿起听筒听着。 “哟,瓦尼齐先生,谢谢你给我来电话!哦,我身体很好,谢谢你。唔,要是你爱这么说也成,又美又好。等你到了我的年纪,就什么恭维话都爱听了。” 接着她就和对方聊起来,我觉得她的声调有一种轻浮的卖弄风情的味道。我并没有留神去听他们谈话,这个电话似乎拖得很长,所以我就思考起一个作家的生活来。那真是饱经忧患。开始的时候,他必须忍受贫困和世人的冷漠;等到取得了一些成就,他必须神色欣然地应付任何意想不到的情形。他的成败有赖于喜怒无常的公众。他得听凭所有下面这些人的摆布:记者们采访他,摄影师要为他照相,编辑催他交稿,税务官催他交所得税,身分高贵的请他去吃午饭,协会秘书请他去演讲;有的女人想嫁给他,有的女人要和他离婚;年轻人要他的亲笔签名,演员要求在他的戏里扮演角色,素不相识的人问他借钱,感情冲动的女士征求他关于婚姻方面的意见,态度认真的年轻人要他指点他们写作,还有经纪人、出版商、经理、令他厌烦的人、仰慕他的人、评论家以及他自己的良心。可是他可以得到一种补偿。无论何时,只要他心里有什么事情,不管是令他心神不安的某种想法,好友亡故的哀痛,得不到响应的相思,受到伤害的自尊心,还是对一个他曾好心相待的友人背信弃义的愤怒,总之,只要心中产生一种激情或一种令他困惑不解的想法,他只需要把它写成白纸黑字,用它作为一个故事的主题,或是一篇散文的点缀,好最终把它彻底忘却。他是唯一自由的人。 罗西放下电话听筒,向我转过身来说: “这是我的一个男朋友。今天晚上我要去打挢牌,他打电话来说他开车来接我。当然他是一个意大利佬,不过他人不错。他以前在纽约市中心开一家很大的食品杂货店,可是现在他退休了。” “你从来没有考虑过再结婚吗,罗西?” “没有。”她笑了笑,“倒并不是没有人向我求婚。可是我现在这样子过得很愉快。这个问题我是这么想的:我不愿嫁个老头儿,可是在我这个年纪再去和一个年轻人结婚,那也太荒唐了。我这辈子曾经度过快乐的时光,打算就这么收场。” “你怎么会和乔治·肯普一起私奔的?” “哦,我一直很喜欢他。你知道,我还不认识特德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当然那时我从没想到会有机会和他结婚。首先因为他已经结了婚,其次他还得考虑他的地位。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跑来对我说一切都搞砸了,他破产了,几天内就会发出逮捕他的拘票,他要到美国去,问我愿不愿和他一起走。这时候我怎么办呢?他这个人一向显得气派十足,住的是自己的房子,坐的是自己的马车,那会儿身上却可能什么钱都没有,我不能让他一个人这样到美国去。我又不怕干活。” “有时候我觉得他才是你唯一真正喜欢的人。”我说。 “你的话我看有点道理。” “我不知道你到底看中他什么地方?” 罗西的目光转向墙上的一张照片,不知怎么,先前我竟没有看到。那是一张放大的乔治勋爵的照片,放在一个雕刻镀金的镜框里。看上去好像是他刚到美国以后不久照的,也许是在他们结婚的时候。那是一张大半身像。他穿着长达膝盖的大礼服,扣子紧紧地扣着,头上潇洒地歪戴着一顶很高的缎面礼帽,扣子孔里插了一朵很大的玫瑰花,左边胳膊底下夹着一根银头手杖,右手拿着一支冒出一缕青烟的大雪茄。他嘴上留着浓密的八字须,胡须尖上涂了蜡,眼睛里流露出鲁莽冒失的神情,摆着一副傲慢自大、神气活现的架势,领带上还别一个马蹄形的钻石别针。他看上去就像一个酒店老板,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准备去参加德比赛马大会〔注:英每年六月举行。〕。 “我可以告诉你,”罗西说,“因为他始终是那么一个十全十美的绅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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