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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詹姆斯


  亨利·詹姆斯的作品,有意识地不用美国作背景。他或许不是美国产生的最伟大的作家,却实在是最知名的一位。

  他天资极高,然而性格中隐藏着某些缺点,使他的天赋不容易完全发挥出来。他具有幽默感、观察力,以及对人生中的戏剧性场面的感受能力。然而他灵魂中平凡的一面使他无法理解爱与恨、对死亡的恐惧,对生的神秘感受等等人类感情的要素。他能以无与伦比敏锐的观察力看透事物的表面现象,但是对于表象底下的真实本质却无动于衷。他自己推重的一部作品是《专使》,这是他的得意之作,不久前我把这本书重读了一遍,它的空洞令我感到震惊。由于文字转弯抹角,读起来颇为沉闷。作者完全不准备通过谈吐来表现人物的性格。书中每一个人物说的话,都是作者亨利·詹姆斯自己的话。这本书里只有一个人物具有生命,就是钮森姆夫人,不过她始终不曾直接出场。主人公斯特雷简直像个愚蠢、平庸而喜欢寻根究底的老太婆。仅仅由于亨利·詹姆斯的非凡天赋(每位小说家必不可少的天赋),这本令人难以忍受的小说才被读者一页一页读下去,因为他们急于要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而且据我所知,春夏之际巴黎的美妙气氛,没有第二个人能如此优美地在纸上再现出来。我倒比较喜欢他的《一个美国人》。这本书写得明快而又雅致,虽然有些地方太雕琢了一点(例如,把"分手"说成"离别",把"回家"说成"归宅",),倒也显示了某一时期的特殊风韵,并不使我觉得不喜欢。奇怪的是,这本小说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书里却根本没有爱情。克里斯托夫·纽曼希望和德珊特海夫人结婚,是因为他要为自己的孩子们找一个母亲,婚事一成功,她将成为他餐桌上的优雅的装饰品。这桩婚约破裂之后,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然而他的心却丝毫不受影响。书里的人物完全不像有血有肉的真人,男的都穿着浆得挺硬的衬衫,女的都穿着曳地长裙。德珊特海夫人尽管迷人、优雅而高贵,但完全是个概念化的人物。她给读者的印象是,这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勤读巴尔扎克小说之后模仿别人的人物。巴尔扎克至少能够给他的书里最陈腐的人物灌注一些作者本身所具有的活力,亨利·詹姆斯却一无所有,没什么可以给予他的人物,所以这位女主角并不比妇女杂志上的一张时髦画片更富于生命力。男主角纽曼是个开拓西部的美国人,从故事发生的时间来看,他很可能参加了加利福尼亚的淘金。但是作者对于他要描写的这个人似乎所知甚少,因此他的男主角的真实性就有点靠不住。纽曼从圣路易斯的赌场里和旧金山的码头上,居然学会了那种尺牍式的文体,实在难以令人置信。我个人认为,他开了亨利·詹姆斯一个大玩笑。而德珊特海的娘家之所以拒绝这门婚事,真正的理由,倒并不是因为纽曼的财富是做生意赚来的,而是因为,他们总算及时发现,纽曼原来是哈佛大学的英语讲师。虽有这些缺点,《一个美国人》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亨利·詹姆斯讲故事的本领十分高明,处理戏剧性场面时又善于制造悬念,使读者自始至终被他的故事牢牢吸引住。它简直像侦探小说一样富于刺激性,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接触这样一位温厚、文雅而有教养的作者的心灵,实在很有味道。《一个美国人》不能算是一部巨著,但却颇有可读性,在出版六十年之后,仍对读者具有吸引力,这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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