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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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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默斯知道哈丽叶为什么发这个邀请。因为有一个上午她成功地做了一顿饭。像许多女性一样,哈丽叶在战争期间学会了做饭,现在时不时地也爱做做。这一次就是恰逢其时。索默斯把小炉子生得旺旺的,又把苹果、土豆、葱头和南瓜削的削,剥的剥,还弄好了肉,调好了调料,哈丽叶则忙着做肉饼、果馅饼和小蛋糕,还烤了牛奶蛋糊。现在她温情地扫一眼她那一流的厨师架子,着手调蛋黄酱来拌土豆色拉用。 维多利亚来了,身着浅粉色的薄纱衣裙,上面点缀着金色碎点,是茶会上穿的衣服。她棕色的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并在那女人味十足的前额上故作不经意地垂下几级来,那样子颇为迷人。她脸色很好,显得很兴奋。哈丽叶穿上了一件旧黄绸上衣,索默斯则着一件黑色西装。这顿茶桌上,有冷盘烤猪肉,肉皮烤得又焦又脆,有土豆色拉、甜菜根。莴苣和酸辣苹果;随后上的是浇汁龙虾——或者说是不错的小龙虾,红白分明;甜食有苹果饼、牛奶蛋糊、糕点,一个水果拼盘中有苹果、西番莲果。橙子、菠萝和香蕉。当然还有大杯的茶,用的是早餐茶杯。 维多利亚和哈丽叶很兴奋,索默斯在饭桌上用刀叉调配食物的花样儿,中央这间屋子灯火通明,壁炉上水壶嘎嘎欢叫着。在印度那几个月,他们见够了各式各样的礼节,总有两个男仆默守一边伺候用膳;来时半岛和东方轮船公司的轮船上也是讲一套旧式礼节。经过了那些场合,索默斯和哈丽叶可能会觉得今天这场景有点破落,但还是很有趣儿。而这在维多利亚来说几乎是“社交”了。他们都在等杰克回来。 杰克回来了,在门道里他得稍稍低下头才行。刮得干干净净的苍白的脸上露出专注的神态,加上他的沉默寡言,使他看上去像一个十分典型的澳洲人。 “让你们久等了吧?”他说。 “我们刚准备好,你就来了。”哈丽叶说。 杰克得来切肉,因为索默斯切不好也不爱切。哈丽叶在往大杯子里倒茶。考尔科特迅速扫了一眼桌上的东西,想看看自己到底喜欢吃哪一样。而维多利亚则从睫毛下面窥视哈丽叶的举止。不过哈丽叶总表现得十分暧昧:她用吃鱼的叉子吃甜食,又用吃布丁的餐匙喝汤,这样一来,观看她在饭桌上的举止是学不到什么东西的。 对索默斯来说,今天这顿饭就像倒退了二十年,像英国中部地区周口的一顿农家晚茶一样。他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才算走出了英国中部,总算摆脱了那儿的生活方式。可到了这儿,却发现又回去了,几乎没怎么变样儿。而对哈丽叶来说,这一切都新奇而有趣儿。理查德·洛瓦特则感到莫名其妙的压抑。 儿时那种欢快开心的日子现在让他想起来就不舒服。他讨厌乱哄哄的客人混在一起而没有拘束的样子。在这方面他倒更喜欢印度:土生土长的诗者和白人之间的隔膜形成了某种气氛。他惯于独处一隅,说话时保持一定距离。那样会让他感到十分松弛,因为那更符合他的天性。可现在他发现自己又淹没在那熟悉的儿时“湖开心”的氛围中了,不禁有点不快。 杰克自然是有所节制的。不过他的节制有所不同,这节制并不表现在外表上。他的确穿着外套,不过他尽可以着衬衫随便地坐在那儿。他沉默着,不过很随意。 这两个男人之间默默地进行着一场战斗。对哈丽叶来说,这种熟悉的随意场景很有趣,像没有掩饰的伪装一样。在她最为奔放友好的时候,她仍旧是在戴着假面跳舞,假面背后仍是欧洲“上等”阶级的她。可索默斯则是与这些人一样的人,他对普通人怀有本能的警觉,凭本能就能知道他的邻居要什么、想什么,并凭本能可以应对他们。与其他阶层的人在一起,人与人之间往往有明确的鸿沟,除非刻意沟通,一般来说很少能沟通。可跟普通人在一起,与多数澳洲人在一起,则没有什么鸿沟可言。交流是在冥冥中不知不觉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来往像波浪一样流动,谁都知道:除非说不出话来,否则这种交流就没障碍。每个人在心照不宣地理解并回应对方,交谈如同汩汩流水明澈如许。普通人到了一起就是这样的。但是在澳洲则有这样的不同:每个人似乎都感到自己靠边站了,至少是退开了半步。全部的友善都建立在这样的信号上——“你让一分,我也让一分”。这样做可是要有毅力的,像一场决斗似的。在这之上是友善。可这样不停地礼让,会使人变得一钱不值。这样也有些叫人生出困惑。 可能在这方面男人比女人要厉害些。可能,从一国到另一国,女人变化不大,很少玩这种“密码”把戏。不管怎样,哈丽叶和维多利亚很快就打得火热。她们都是漂亮女性,言谈举止都很得体,所以对她们来说一切都很美好。有点不同的是,维多利亚一直敬着哈丽叶,表示向一个优越阶层的人的敬意。 至于这两个男人,索默斯看似一个绅士,可杰克不想当绅士。索默斯看似一个真正的绅士。可杰克一眼就能看出索默斯身上那种本能的反应是同一阶层的人才有的:是属于普通人的。或许,上流社会的优秀人物之间也存在着与此相同的直觉沟通,但他们的反应中总是有某种保留,他们更喜欢非直觉的沟通形式,喜欢咬文嚼字的交谈。对他们来说,没有说出来的似乎就不存在——这对别的阶层的人来说几乎意味着一种荣耀。可对真正的普通人来说,只有没说出口的才意义重大呢。 说到这儿再回过头来说杰克和索默斯吧。索默斯有着高度的、与别人进行直觉沟通的能力。尽管他十分想独处一隅,试图摆脱令人乏味的千人一面,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直觉反应的能力。除非他个人受到伤害,他才中断这种反应。可是,只需一点点真正的善举就能又唤醒他直觉反应的生命力。 杰克一直表现得很慷慨大方,所以索默斯才喜欢他。也正因此,索默斯无法抑制自己灵魂上与他的呼应。至于说杰克,他需要的是什么呢?他发现这个小个子男子表面上是个纳士,可又不尽然。因此他想了解他,想同他交谈。他想从根本上了解他,因为他与众不同:他可能是个德国人,可能是个布尔什维克,什么都可能,但总得有个说法,他太与众不同,像个绅士,可又不是绅士。他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看你时,多多少少是用你自己的眼光在看你,而不是作为一个局外人。他凭直觉回答你时,那样子表明他是你的同类,可他言谈中的明晰和主见又表明他是个绅士。既不是此又非彼。他似乎懂得很多。杰克深信,索默斯懂得很多,只要他愿意讲,他可以告诉你许多。 如果他仅仅是个绅士,杰克当然不会希望他敞开心扉,他想也不会想。一个绅士是不会向一个普通人敞开心扉的。他只会说,而一个劳动者则只能远远地听他说。可杰克发现这个小个子无生是个绅士但又不做绅士,他与普通人看似相同而同时又具有绅士的特质,他这才想:干嘛不让他透露些秘密? 索默斯明白杰克这种心态,他不会上当的。他挥洒自如地聊着,聊得很开心,可绝不投杰克之所想。他太明白杰克需要什么了:像男人与男人,像伙伴那样谈话。可索默斯绝不与任何人为伴,那不合他的本性。他像老相识那样开怀放谈,这样子迷住了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坐在沙发上依偎着杰克,棕色的眼睛却盯着索默斯。索默斯说话的样子是迷人的,他那张表情迅速多变的脸上似乎充满了魔力。或许,很难给索默斯下个定义,这样一个表情变幻如涟漪的人。这个人似乎沉醉在自己飞速的意识光环中了。这一点迷住了维多利亚:她当然在想象燃烧的丛林中会出现神呢人可杰克却心有疑虑。他不相信这种飞驰着的思维光环。如果在熊熊燃烧着的思维森林深处有个什么人,那就出来,像个汉子那样越出来。即使那是一个神,也请他出来,像个汉子一样。否则,他就是个江湖骗子,一个杂耍儿艺人,聪明得过了头。 索默斯很明白杰克对他的期盼。杰克坐在那儿吸着他的短烟斗,娇美的妻子身着乔琪纱偎在身边,这个一脸思绪的人是个有男子汉气度的汉子,他对对面那个闪烁其词的小个子男人报以不屑,可他又有点不安,因为那小个子竞嘲弄他的“男子气”,笑它不彻底。要让一个男人成为汉子,光靠“男子气”是不够的。 索默斯的闪烁其词中包含着对另一个男人的不屑。不过女人们并不在袁杰克受了点打击,因为她们并不强求什么正统的“男子气”。而对她们来说,索默斯最迷人之处在于他从来不与人为伴。她们这样女性气十足的女人特别在意伙伴的虚情假意。 就这样,杰克喝了点苏打威士忌,有点心烦意乱地回家了。他首先要接受的事实是,那小个子从来不与人结伴。还不能嘲笑他软弱,他其实还蛮尖刻的,别的男人蔑视他,他反报以嘲讽。但不管怎样,杰克都要弄明白这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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