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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算是“引蛇出洞”了。索默斯先生穿过走廊向篱笆这边走来,苍白、胡子拉碴的脸上强做笑颜以示礼貌。篱笆那一边站着身着衬衫的澳洲邻居和他那标致的年轻媳妇儿,篱笆这一边则站着哈丽叶,手捧一簇粉的和紫的大丽花,脸上挂着兴高采烈、友好的笑意。可索默斯知道那笑是装出来的。

  “你看考尔科特太太送给我什么了?是不是特别美?”哈丽叶十分夸张地叫着。

  “美极了。”索默斯说着冲手足无措的考尔科特太太和她先生杰克鞠了一躬。

  “坐马车来的,还好吧?”杰克问。

  两人目光相遇,索默斯笑了——微笑时他显得很迷人。

  “我的手腕子有点酸,一路上扶着那堆行李累的。”他回答。

  “哦,马车里没多少空地儿,就没法儿图舒服了,凑合着吧。不过,这样一来倒省了你五先令。”

  “不止,至少十个先令,等于我从一个悉尼出租司机那儿白捡回十个先令来。”

  “没错,他们能宰你一刀就狠宰,就看你躲得开躲不开了。我有辆摩托车,所以我倒不怕对他们狠一点儿。千万不能指望他们,你瞧。问题在这儿。”

  “是啊,不能指望他们。”

  这两个男人好奇地打量着对方。而考尔科特太太则用一双明亮机警的棕色眼睛看着索默斯,像一只小鸟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在她眼里,这个留胡子的男人就是一只新来的鸟儿。他并不像他妻子那般漂亮、让人难忘。不,他有点怪,可他身上有一种她从本领教过的东西,那是一个旧世界的魔力,旧文化的丰采。她觉得他身着一件小绿夹克衫,又留胡子,可能是个社会主义者。

  索默斯夫妇有邻居了,这倒叫理查德·洛瓦特有点懊恼。他来到这个新的国家,这个地球上最年轻的国家来开始一种新生活,对此寄予新的希望。他绝不要来认识什么事物,更不要同哈丽叶以外的任何人说一个字,他冲哈丽叶发火发得够凶的了。不错,清晨有时教他着迷。天是那么蓝,那么纯净,蓝色的海港就像大地上镶嵌着的蓝色湖泊,那种淡蓝真是美不胜收。海港的一个个或明或暗的触角伸入到低矮的棕色悬崖中,伸展到林木幽暗的岸边和红色的郊区。最令人百思不解的是,那一片草木幽深的灌木带竟伸延到了岸边!尽管远方的空气都呈现出可爱的淡蓝,尽管一片片水波漾着蓝光,可这林木茂盛的土地还是那么灰蒙蒙一片,无光无影。枝树的叶子在拒绝阳光,就如同一片凝结成黑块的橡胶。

  他并不快活,装也没用。他此时如饥似渴地思念着欧洲:佛罗伦萨城里的乔托塔、罗马的平西奥庄园,还有伯克郡的森林——天啊,英格兰的春天,光秃的树丛下已绽开出报春花来,茅草村舍已掩映在桃李花丛中。他感到,只要留在英格兰,他可以舍弃世上的一切。是五月了,五月底了,蓝铃花儿该开了,篱笆上已爬满了青枝绿叶。西西里橄榄技下的麦地里,麦苗已经老高了吧。伦敦桥下,恐怕已是游船如织。在巴伐利亚,龙胆遍野,金莲花盛开,可阿尔卑斯山却还是冰雪的世界。哦,天啊,欧洲,可爱、可爱的欧洲,那个他恨之入骨、激烈诅咒过的欧洲,他曾断言文垂死。陈腐。完了。可犯傻的却是他。他发起脾气来就骂欧洲垂死。当然他认为自己并不垂死,而是生机勃勃,像美国人说的那样。行了,如果有谁想自己出丑,就让他如此这般地出丑吧。

  索默斯就这样郁郁不乐地游荡在悉尼的街上,强迫自己承认这可与伯明翰媲美的漂亮大街,这儿的公园和植物园美丽而整洁,那双层棕色渡轮穿梭往返于环形码头的悉尼港是非凡的去处。可是,天啊,他干嘛要想这么多!在马丁广场他渴望去西敏寺,在苏塞克斯街,他又几乎为考文特花园和圣马丁巷垂泪,而在这环形码头他又渴望回到伦敦桥上。悉尼这地方,像伦敦,而它不是伦敦,没有伦敦那美丽的旧式光环。这座南半球的伦敦城是在五分钟内建成的,企图替代真的伦敦呢。只是替代物而已,就像用人造黄油代替真黄油一样。就这样,他渴望着伦敦,心情更苦,缓缓地走回自家的小平房。

  说来也怪,他既然这样恨这座城,干嘛还要呆在此地?却原来这是因为,他觉得,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国家,他就得在它的主要城市中住上一阵子。所以,他把自己判了至少三个月的徒刑,就在这儿服刑。他安慰自己说,这三个月期满,他就要坐上汽船越过太平洋回家,回欧洲去。他感到自己身上那根长长的脐带仍拴在欧洲一头,他想回去,回家去。但这三个月还是要呆下去的,权当是对自己发誓弃别欧洲的惩罚吧。三个月内要习惯这个南十字星座下的国家。十字,一点不错!这是一种新的十字架。走下十字架后就要回家了!

  他唯一感到开心的时候是他宽慰自己的时候:八月份就可以卷铺盖打道回府了。这让他平静了许多。

  现在他算懂了,为什么古罗马人宁可死也不愿被流放。他现在能够同情流落到多端河上的奥维德了,奥维德一心想回罗马,居然对他流浪于斯的国度全然视而不见,毫不理睬那些野蛮人。同样,索默斯对澳大利亚也有视而不见的感觉,毫不理会那些粗鄙的澳洲人。在他眼中他们是些野蛮人。最笨的那不勒斯混子也比这些英裔澳洲人让他感到亲近。澳洲人对别人表现出那种咄咄逼人的熟悉样子来,教他不敢领教,他只能敬而远之,心有恐惧。

  当然,他必须承认,就他目及,澳洲人把自己的城市管理得井井有条。事事顺当,没有麻烦。真令人惊讶,竟然没什么麻烦——总体来说是这样的。似乎没谁找麻烦,似乎也没有警察,没有权威,一切都自然而然地运转,松散而闲适。没有压抑,没有真正的权威——没有高人一等的阶层,甚至没见几个老板。一切看上去都像一条滔滔的江河轻松自如地滚滚向前。

  关键就在于此。像一条滔滔的生命之水,全然由滴水汇成,生活处处如此这般。可欧洲却是建立在贵族原则之上的。如果抹去阶级差别,消解高低贵贱之分,欧洲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在欧洲,只有虚无主义者才立志消解阶级差别。

  可在澳大利亚,索默斯觉得,这种差别早就消逝了,根本没有阶级差别。有的只是金钱和“精明”的区别,但没谁觉得比别人优秀或高明,只有富裕。要知道,自觉比同胞优秀与仅仅是阔点儿的感觉还是有区别的。

  索默斯无论血缘还是教养上,都是个英国人。他感到他算得上是对社会“负责”的那种人,尽管他没有这类祖先,可社会上却有大量毫无责任感的人。在古老的、文明的和道德化的英格兰,这两类人的区别是很鲜明的。它是划分类别的标准。这成了种姓的区别,出身的区别。这是无产者和统治者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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