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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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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身对着她,脸因为冷水刺激而发红,双眸清亮、湛蓝。 “你一直没见过他,是不是?”他粗鲁地问。 “是的。”她答道,片刻之后,似乎有罪被抓似地,又说, “他跟着我进了电车,然后邀我去喝杯咖啡……” “你随便就答应了,”他阴沉地说,“是不是?” “是的。”她回答,露出一种叛徒在行刑架前的神情。 他热血上涌,一动不动,看上去一副要发作的样子。 “天气很冷,但到皇室却是很有趣的。”她说。 “你应该跟个黑鬼一道去要包巧克力。”他说,满腔愤怒和轻蔑,略带苦涩。他奇怪地觉得离她很远,好像有道鸿沟,终于隔绝开来。 “泰德——多讨厌!”她叫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她咬住嘴唇,脸涨得通红,眼里含着泪。 他转过去系领带。她干着自己的事,一副哀婉动人的苦相,偶尔还滴几滴眼泪。 他准备去上班,头上戴着帽子,外套一直扣到下巴。他走过来吻她,因为要是他不做这件事就走,那一天都不会觉得踏实。她任由他吻着。他双唇触到她脸颊感觉很湿润。他心里很愤怒,她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她感到很委屈,不愿意原谅他。 过了一会,她上楼去看那耳环,它们看上去很甜美地躺在小抽屉里——如此甜美!她带着享受的快乐心情审视着它们,对着镜子把它们戴在耳朵上,欣赏自己的娇态。她在镜前轮番摆出姿势,或微笑,或哀伤,或悲惨,或得意,或祈求。她显得非常快活,非常美丽。 整个上午她都戴着耳环。她有一种强烈的意识,觉得自己光彩照人,十分迷人。当面包师进来时,她在想对方是否注意到了这一点。所有的零售商离开她家门口时都兴高采烈,喜形于色,喜欢这让人愉快的可人儿,尽管她行动上没有什么可注意的。 一整天她都兴致勃勃,没去想她的丈夫。他就像深沉的土地一样使她无法展开她奔放的热情。到了夜间,如鸡鸭回笼一样,她才回到他身边。 与此同时,温斯顿,一家小型公司的旅行推销员,一个极受信任的角色,正忙于工作,内心却在为她而忧虑。他希望心里踏实,因为对妻子的事没有底而一直很紧张。 二 婚前,她曾是亚当姆斯编织工厂守货栈的姑娘。萨姆·亚当姆斯是她的老板。亚当姆斯是单身汉,40岁左右,身体略有些发福,穿着讲究、华丽,留着褐色的大胡子,头发稀少。从他修饰整齐、过分华丽的外表来看,很显然,唯一使他懊恼的就是他的秃头。他风度翩翩,属于爱尔兰血统。 他爱女人,或者说以得到女人们的喜爱出名。而埃尔茜是个伶俐、漂亮,差不多可说是很漂亮的可人儿——她看上去挺聪明,尽管翻来覆去说的完全是一些琐碎的话——对他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会经常来到货栈,以便加深她对他的印象。他穿着相当气派,双排扣水手上衣,是浅黄色的,裤子是上等的黑白条纹布,帽子的帽檐很长,上衣扣眼里还插着一支深红色的麝香石竹。她对他略有印象,因为就她的品味来说他似嫌太高。他本能地觉察到了这一点,重新换上一套藏青色西服。这时他是一个体格健壮,衣饰华丽的人,长着褐色的大胡子,身穿潇洒的藏青色西装,脚穿时髦皮靴,头戴具有男子汉气概的礼帽,简直无可挑剔。这给埃尔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同时,温斯顿正在向她求爱。在卧室镜前,她做出了令人满意的表示永久真实的小动作。 “真实,真实直到死亡——” 那是她经常唱的歌。温斯顿总是那个样子,所以不需要过多地为他操心。 每年圣诞节,萨姆·亚当姆斯都在自己家里举行晚会,邀请来参加晚会的是高级雇员——不是那些工厂蓝领工人,而是白领职员。他慷慨大方,并具有带给人快乐的真正热情。 两年前埃尔茜最后一次参加这样的圣诞晚会,由温斯顿陪着。那时他替萨姆·亚当姆斯做事。 当时她穿着裁剪得体、宝蓝色丝绸面料的紧身礼服,为自己的装扮感到十分得意。温斯顿来邀约她,然后她轻快地走在他旁边,大开司米披肩围到胸前。他迈开大步往前走,裤脚漂亮地扎在靴子里。她的丝面鞋子把他礼服外套的口袋涨得鼓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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