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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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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传闻不能改变我的看法,”K说,“我想,人们总不能在法庭面前求助于这些传闻吧?”画家笑了起来。“不能,不能那样做,”他说。“那谈论这些传闻就没有用处了,”K说;他当时想要接受画家的看法,即使这些看法似乎很荒谬、或者跟K以前听说的有矛盾也无妨。他现在没有时间去调查画家讲的话是否全部符合事实,更不想反驳;他只希望画家能以某种方式帮助他,即使得不到任何结果也没关系。于是他说:“那咱们就不谈彻底宣判无罪了;你刚才还提到过其它两种可能性呢!” “诡称宣判无罪和延缓审理。只剩下这两种可能性了。”画家说,“不过,在咱们继续往下谈之前,你是不是把上衣脱掉?你好像很热。” “好的,”K说;他刚才只顾听画家讲话,把其它事情全忘了;现在经画家一提,他才发现这屋里真的很热,自己的额头上已经渗满汗珠,“简直热得难受。”画家点点头,好像他十分理解K的不舒服感觉。“咱们不能开窗吗?”K问。“不行,”画家回答,“那上面只有一块玻璃,固定在屋顶上,没法打开。”K这时才明白,他刚才一直盼着他自己或者画家会突然走到窗前,把窗打开。他只要能呼吸到新鲜空气,哪怕同时吞进几口烟雾也行。与新鲜空气完全隔绝的感觉使他顿时头昏脑涨起来。他把手掌平放在羽毛褥垫上,用微弱的声音说:“这既不舒适,又不卫生。” “噢,不对,”画家为自己的窗子辩护,“它是密封的,虽然只有一层玻璃,但却比双层玻璃更保暖。如果我想通通空气——这其实毫无必要,因为墙缝全透风——,只要打开一扇门,或者把两扇门全打开就行了。”听了这个解释,K稍微安心了,立即扫了周围一眼,寻找第二扇门。画家猜出了K在干什么,便说道:“在你后面,我不得不用床把它顶上了。”K这时才发现墙上有个小门。“这间屋子作为画室实在太小了,”画家说,好像他知道K会发表评论,于是便抢先说了一句,“我尽量作了安排,床紧挨着门,当然摆得不是地方。就拿我现在正给他画像的那位法官来说,他总是从这道门进来;我得把钥匙交给他,这样的话,如果我不在画室里,他可以自己先进来等我。他嘛,一般总是早晨来,我还睡着呢。 当然,不管我睡得多热,只要床后面的这扇门一打开,我就会醒过来。他一早就从我床上爬过来,如果你能听见我怎么用骂声欢迎他,你就会失去对法官的一切崇敬心理。我当然可以从他那儿取回钥匙,但是只能使事情更糟。撞开这里的任何一扇门都很容易。”他们在交谈时,K一直在考虑是否把上衣脱掉,最后他明白了,如果上衣不脱掉,他就无法在屋里再呆下去;于是他脱掉上衣,搁在膝盖上,这样做的好处是,谈话结束后,再穿起来就省时间了。他刚脱下上衣,一个姑娘就叫道:“现在他把上衣脱掉了。”他知道,现在她们全挤在门口,想透过门缝亲眼看看。“姑娘们以为,”画家说,“现在我要给你画像了,你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脱外衣的。” “我明白了,”K说,他并不觉得多么有趣;他现在虽然只穿着衬衫,却比刚才舒服不了多少。他闷闷不乐地问道:“你刚才说的另外两种可能性是什么?”他已经忘掉这两种可能性的名称了。“诡称宣判无罪和无限期延缓审理,”画家说,“应该由你来选择。我能够帮助你实现其中的任何一种可能性,尽管肯定会遇到一些麻烦;这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在于,诡称宣判无罪要求在短时间内集中全部精力,而延缓审理则用的力气较少,但要坚持不懈。咱们先讲讲诡称宣判无罪吧。 如果你决定争取这种可能性,我就去拿张纸来,写份宣誓书,保证你是清白无辜的。我父亲把这种宣誓书的写法告诉我了,决不会有问题的。然后我将带着这份宣誓书到我认识的所有法官那儿去游说,先从现在正让我画像的那个法官开始,比方说,从他今天晚上来画像的时候开始,我就把宣誓书摊在他面前,向他解释你是无罪的,并且以我本身的名义保证你是清白无辜的。这不是一种徒具形式的保证,而是名符其实,具有约束力的保证。”画家的眼睛中露出一丝略带嗔责的目光,好像K不该让他担负这么重大的责任似的。“你太好了,”K说,“可是,法官对你固然是相信的,但是仍旧不愿给我作出彻底宣判无罪的判决,是不是?” “关于这点,我已经解释过了,”画家回答道,“此外,是不是每个法官都相信我,还很难肯定;比如说,有的法官会要求亲自见见你。那样的话,我就得带着你去见他们。当然,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就已成功了一半,尤其是因为我事先会确切地告诉你,在每个法官面前应该采取什么策略。真正的困难来自那些一开始就把我打发走的法官——这样的事肯定会有的。我当然会继续向他们申诉,但是咱们也许不得不甩开他们——当然,咱们是可以这样做的,因为个别法官的不同意见不至于影响判决结果。 好吧,咱们再说下去,如果能争取相当数量的法官在宣誓书上签字,我就把宣誓书呈递到现在正在过问你的案件的主审法官手里,我或许也能让他在宣誓书上签名。这么一来,用不了多久,一切事情就能顺利解决了,解决的速度要比平常快得多。一般说来,在这个阶段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困难了,被告到了这一阶段会感到信心十足。人们在这时要比正式宣判无罪时信心更足,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也确实如此。他们不必再做更多的事情了。主审法官手头有其他法官签名的宣誓书,他就能放心大胆地判处无罪开释了;虽然还有一些手续需要履行,但他肯定会判无罪开释,以取悦我和他的其他朋友。到那时,你就能作为一个自由的人,走出法院了。” “这么说,到那时我就自由了,”K半信半疑地说。“对,”画家说,“但是仅仅是表面上自由,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是暂时自由。因为我的熟人都是些低级法官,他们无权作出终审判决,无罪开释的终审判决权属于最高法院,你、我、以及我们大家都无法接近它。那儿的情况怎么样,我们不得而知;顺便说一句,我们甚至也不想知道。 总之,我们的法官没有判处无罪开释的权利,但是他们有权暂时卸掉你身上的罪责。这就是说,他们可以宣布你无罪,暂时把罪责从你身上卸掉,但是这个罪名仍旧是在你头顶上,一旦上面来了命令,他们就把罪责重新安在你身上。我和法院的联系很密切,因此我也能够告诉你,法院各办公室在具体处理彻底宣判无罪和诡称宣判无罪时采取哪些不同做法。彻底宣判无罪时,与案子有关的文件据说都要销毁,它们消失了,再也看不见了,不仅起诉书被销毁,庭审记录和判决书也要销毁,所有东西都要销毁。诡称宣判无罪就不是这样。各种文件均需保留,包括宣誓书、判决记录和判决说明书。所有卷宗都得按照正常办公原则的要求,继续呈转,转到最高法院后,又转回低级法官,就这样转来转去,这儿耽搁几天,那儿积压一些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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