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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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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固然她举止间透着一副很不痛快的模样,可惜装得还不到家,这种做作可骗不了佩披。那么是什么推动她那么干的呢?大概是有了新欢那分乐劲儿吧?啊呀,怎能想到那上面去呢?那么另外还有什么原因呀?大家早把佩披当作她的后任,她哪来这股子力量,居然还能让佩披觉得她还是那样可爱而不可亲?当时佩披可没工夫多琢磨,她不知有多少事要安排妥当,才好去接那个新差使呢。 大概不出几个钟头就要去上班,可她还没做好头发,还没身时髦衣服,还没件漂亮衬衣,还没双好鞋呀。这一切都得在几个钟头里搞到手;如果穿戴得不得体,最好别想干这差使,否则不出半个钟头,管保丢了差使。说起来,十之七八都办到了。她在做头发方面天生有一手,说真的,有次还给老板娘唤去给她做过头发呢,这只要一双手生得特别灵巧就行,她倒是生就一双巧手,不消说,她那一大堆头发也是要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的。衣服嘛,也有现成的来路。她两个同事对她真讲义气,她们伙里要是有个姑娘给选中当女招待,她们脸上终究也贴了点金呀,何况到将来佩披一旦当权,还能沾她不少光呢。 有个姑娘长期来手里一直留着段名贵料子,那是她的宝贝,常常让其他姑娘眼红,她必定梦想着,自己早晚会拿它派个大用处,眼下碰到佩披需要,她竟割爱了,这个心眼儿实在太好啦。两个姑娘都甘心情愿帮她缝,换做给自己缝的话,恐怕也不见得更起劲吧。那件活儿干起来的确叫人非常轻松愉快。 她们各自坐在床铺上,一个在上铺,一个在下铺,边缝边唱,缝好什么前襟后摆,镶边滚条就传上递下。如今佩披一想到这副情景,心头不由格外沉重,想想一切都白费了劲,自己要空着双手回去见那两个朋友啦!多倒霉啊,怪只怪K轻薄才倒这霉呀!当时她们三人对这件衣服别提多满意啦,仿佛就此保险成功,赶上最后关头,一看还可以再缝条缎带,最后一点疑虑也都化为乌有了。这件衣服,难道当真算不上漂亮?虽说佩披没第二件衣服替换,成天价都得穿着这一件,如今已经穿皱了,而且沾上了几个污渍,不过还看得出这件衣服有多漂亮,连那个巴纳巴斯臭婆娘都拿不出一件更好的呢。此外,还可以要紧就紧,要松就松,上头也行,下头也行,因此衣服尽管还是那一件衣服,却显得变化多端了——这是个独到好处,确实也是她的发明。 当然啰,给她做衣服也不太难,佩披可不是吹,事情是明摆着的嘛——凡是年轻、健壮的姑娘,穿什么都合适呀。要搞到衬衣、靴子就难得多,实际上事情就在这上面坏开了头。虽然她那两个女朋友也曾尽力帮过忙,只是力不从心。她们凑来凑去只凑到粗布衬衣,而且还要补一补才行,她弄不到高跟小靴子,只得拿拖鞋来代替,其实这种拖鞋穿出去现眼,还不如藏起来的好。她们都安慰佩被说:弗丽达到底穿得也不大漂亮,有时候她在人前打转,一副邋遢相,客人看了宁可叫看管酒窖的来侍候呢。事实尽管如此,弗丽达邋遢倒不要紧,她早已博得欢心,有了威信啰;有身分的女人难得一次弄得像个大花脸,穿得马马虎虎,那反而显得分外妩媚——可是碰到佩披这种初出茅庐的新手,那会怎么样呢?再说,弗丽达要打扮也打扮不出来,她根本俗不可耐;如果有人生来不巧是黄皮肤,那当然应该认命算了,用不着像弗丽达那样,再去加一件露胸的奶油色短衫,穿着到处打转,让那一片黄色看得人眼花缭乱。 就算不是那个缘故,她也太小气,舍不得穿得体面些;挣的钱都死不放手,谁也不知道她图个什么。她干活倒用不着花一个子儿,说说鬼话,耍耍花招也就对付过去了,佩披可不愿学这个样,也不能学这个样,因此理该打扮得那么漂亮,才能一开头就受到充分注意。只要她手段高明些就办得到的话,那不管弗丽达多狡猾,不管K多愚蠢,到头来也会得手的。一开头倒可说是非常顺利。这一行的几样诀窍,还有必须了解的情况,她事先已经大致摸清。一到酒吧间就如鱼得水了。弗丽达不上班,也没人看出来。到第二天才有客人打听弗丽达的消息。她一件事也没做错,老板称了心,头一天可把他给急坏了,一直呆在酒吧间里,到后来,只是隔会儿来走走,到最后,看看钱箱里一分钱也不差,平均收入甚至比弗丽达在时还要多一点,才把什么都交给佩披管了。她一来就搞了些革新。 当初弗而达连侍从也要管,至少要管个账,特别碰到有谁在看,更要露一手,这可不是出于对工作热心,而是出于贪得无厌,存心独揽大权,惟恐旁人侵犯她的权利,佩披嘛,却把这项工作统统派给看管酒窖的去管,到底他们干起来要在行得多。这下子,她就有更多时间用来侍候上房,客人一唤就到;忙虽忙,倒还能抽工夫跟大家聊上几句,这可跟弗丽达不一样,据说弗丽达整个人都包给克拉姆了,其他人说一句话,亲近一下,她都看作是对克拉姆的侮辱。这当然算得上是她聪明,因为一旦让人亲近,无异是开了善门。佩披可讨厌这种手段,再说,一开头就来这一套,反正也捞不到什么好处。佩披对大家客客气气,大家也对她客气。 一看就知道人人都高兴这一改变;赶上那帮老爷公事忙累了,终于抽出身坐下来喝会儿啤酒,你说句话,耸下肩膀,丢个眼风,管教他们换个样。人人都心痒难抓地伸手来摸佩披的鬈发,佩披就只好一天做上十来回头发,看到这些鬈发和蝴蝶结,谁都禁不住着迷,连K也在所难免,哪怕他本来总是那么心不在焉也罢。 就这样,紧张的日子一天天飞过去,事情虽多,倒也顺手。只要这种日子不是一眨眼飞走就好了,只要再多上几天就好了!哪怕拼着命干得筋疲力尽,只干四天总是太少啦,大概再干一天就行了,可是只干四天未免太少啦。固然,即便在四天内,佩披也碰到了不少好心人,交上了不少朋友,每逢她端着啤酒走来,看到人家纷纷向她瞟一眼,要是她信得过这种种眼色,她管保是沉浸在友情的汪洋大海中呢,有个名叫巴特米尔的文书还痴心爱上了她,拿这小小的鸡心项链送给她,在鸡心里还嵌上自己的照片,这当然可见他脸皮之厚;固然出了诸如此类的事,可还是只有四天时间罢了,如果佩披趁热打铁的话,在四天内,弗丽达虽不至于给人忘个干净,人家还是能把她淡忘的;要不是当初她拿那惊人的桃色新闻到处宣扬,千方百计,尽力挽回,恐怕已经给人忘怀,说不定老早给人家忘了呢,谁知她使了那套手段,大家眼里又觉得她是新闻人物了,大概只是一时好奇,才想再见见她吧;怪都怪K这个无聊透顶的家伙干下了好事,才让大家对原来已经讨厌到了令人作呕地步的人物又产生了极大的好感,当然啰,只要佩披还在他们眼前,到处招摇,他们也不会把佩披放手的,可是,他们多半是上了年纪的老爷,生性头脑迟钝,行动缓慢,碰到新来了一个女招待,总要过些时日才习惯,尽管这次人事更动大有好处,那帮老爷还是要过几天,要勉勉强强过上几天才习惯,说不定只消五天就行了,不过四天时间总嫌短些,不管怎么样,佩披到底还是给当作临时替工罢了。 此外,这恐怕也算得上是天大的不幸:在那四天内,头两天克拉姆虽在村子里,也没有到楼下大厅里来过。他要来了,佩披才会碰到一场决定命运的考验,对这场考验,她偏巧一点也不怕,她朝思暮想的倒正是这一场考验呢。她既不会成为克拉姆的情妇,也不会靠讲鬼话爬上那个地位,当然,这种事还是不谈为妙,可话又说回来,尽管这跟她无缘,她至少也能跟弗丽达一样,姿势美妙地把啤酒放到桌上,就算没有弗丽达那份殷勤劲儿,也会和颜悦色地请安、道别的,如果克拉姆真想在哪个姑娘的眼里找到什么的话,那看看佩披的眼睛,管教他如愿以偿。可他干吗不来呢?难道是不巧吗?当时佩披也这么想来的。在那两天里,她无时无刻不在盼望他,连夜里也在等他呢。“克拉姆这可来啦,”她不断想着,还来来回回乱闯,这无非是因为等得心焦,而且存心想要头一个迎接他光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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