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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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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第1章 凡是在凯瑟琳·莫兰的幼年时代见过她的人,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查德”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之外,还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独立资产。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把女儿关在家里。她母亲是个朴实能干的女人,她性情平和,而更为了不起的是.她身体健壮。她在凯瑟琳出世之前生过三个儿子。在生凯瑟琳时,人们都担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还是活了下来,接连又生了六个孩子,并且眼看着他们在她身边长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家要是养了十个孩子,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总被人们称作美好的家庭。不过,莫兰家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好称道的,因为这些孩子大都长得很平常。而凯瑟琳多年来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样难看。她细瘦个儿,笨里笨气的,皮肤灰里透黄,不见血色;头发又黑又直,五官粗粝。她的相貌不过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样不适宜作女主角。她对男孩子玩的游戏样样都喜爱。她非但不喜欢布娃娃,就连那些比较适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儿爱好,诸如养个睡鼠。喂只金丝雀,浇浇玫瑰花,她都觉得远远没有打板球来得有趣。确实,她不喜欢花园、偶尔采几朵花,那多半是出于好淘气,至少别人是这么推测的,因为她专采那些不准采的花。她就是这个脾气。她的资质也同样很特别。无论什么东西,不教就学不会,弄不懂,有时即使教过了,她也学不会,因为她往往心不在焉,时而还笨头笨脑的。她母亲花了三个月工夫,才教她背会了一首诗《乞丐请愿歌》,结果还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凯瑟琳并非总是很笨.决非如此。《兔子和朋友》这个寓言,她比英格兰哪个姑娘学得都快。她母亲希望她学音乐,凯瑟琳也认准自己会喜欢音乐,因为她很爱拨弄那架无人问津的旧琴,于是她从八岁起便开始学习音乐。没想她学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兰太太对女儿们力不从心或是不感兴趣的事情从不勉强.因此她让凯瑟琳半途而废了。辞退音乐教师那天,是凯瑟琳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她并不特别喜爱绘画,不过,每逢能从母亲那儿要来一只信封。或是随便抓到一张什么稀奇古怪的纸头,她就信笔画起来,什么房子啦,树啦。母鸡和雏鸡啦,画来画去全上一全模样。她父亲教她写字和算术。母亲教她法文。但是她哪一门都学不好,一有机会便逃避上课。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怪人!十岁的年纪亦表现得如此放纵不羁。可她既没坏心眼,也没坏脾气,很少固执己见,难得与人争吵,对弟弟妹妹十分宽和.很少欺侮他们。此外,她喜欢吵闹和撒野,不愿关在家里,不爱清洁,天下的事情她最爱做的,便是躺在屋后的绿茵坡上往下打滚。 凯瑟琳·莫兰十岁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到了十五岁,她渐渐有了姿色,卷起了头发,对舞会也产生了渴望。她的肤色变得好看了,脸蛋儿也变得丰满起来,因而五官显得十分柔和。她的眼睛更有生气,身段更加惹人注目。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脏里脏气了,而是讲究起服饰来,人越长得漂亮,就越于净利落。如今,她有时能听到父母夸她出落得像个人样了,“ 凯瑟琳这丫头越长越好看,今天几乎漂亮起来了。”她耳朵里不时听到这样的赞语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一个女孩子生平十五年来一向相貌平平,乍一听说自己几乎漂亮起来了,那比一个生来就很美丽的少女听到这话要高兴得多。 莫兰太太是个十分贤惠的女人,很希望自己的孩子个个都有出息。可惜她的时间全让分娩和抚养幼小的孩子占去了,自然顾不上几个大女儿,只能让她们自己照管自己。因此,也就难怪凯瑟琳这么个毫无女主角气质的人,在十四岁上居然宁可玩板球、棒球、骑马和四下乱跑,而却不喜欢看书,至少不喜欢看那些知识性的书。假如有这么一些书,里面不包含任何有益的知识,全是些故事情节,读起来用不着动脑筋,这样的书她倒也从不反对看。然而,从十五岁到十七岁,她在培养自己作女主角了。但凡做女主角的,有些书是势必要读的,记住内中的锦言,借以应付瞬息多变的人生,或者用来聊以自慰,而凯瑟琳也把这些书统统读过了。 她从蒲柏那里学会指责这样的人他们到处装出一副假悲伤的样子。 从格雷那里学到他们的芳香白白浪费在荒原从汤姆生那里, 学到的是启迪青年人的思想, 这是桩赏心乐事还从莎士比亚那里学到大量知识,其中有 像空气一样轻的小事, 对于一个嫉妒的人, 也会变成天书一样有力的证据。 还有被我们践踏的一只可怜的甲虫, 它肉体上承受的疼痛, 和一个巨人临死时感到的并无异样。 一个坠入情网的少女,看上去总像是墓碑上刻着的“忍耐”的化身, 在对着悲哀微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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