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简·奥斯汀 > 傲慢与偏见 | 上页 下页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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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求你别叫丽萃想起了他这种无礼的举动又生起气来;他是那么讨厌的一个人,被他看上了才叫倒霉呢。郎格太太告诉我说,昨儿晚上他坐在她身边有半个钟头,可是始终不开口。” “你的话靠得住吗,妈妈?……一点儿没说错吗?”吉英说。“我清清楚楚看到达西先生跟她说话的。” “嘿……那是后来她问起他喜欢不喜欢尼日斐花园,他才不得不已敷衍了她一下;可是据她说,他似乎非常生气,好象怪她不该跟她说话似的。” “彬格莱小姐告诉我,”吉英说,“他从来不爱多说话,除非跟知已的朋友们谈谈。他对待知已朋友非常和蔼可亲。” “我跟本不相信这种话,要是他果真和蔼可亲,就该跟郎格太太说话啦。可是这里面的奥妙是可想而知的,大家都说他非常骄傲,他所以没跟郎格太太说话,或许是因为听到朗格太太连马车也没有一部,临时雇了车子来参加跳舞会吧。” “他没跟郎格太太说话,我倒不计较,”卢卡斯小姐说,“我只怪他当时没跟伊丽莎跳舞。” “丽萃,假如我是你,”她母亲说,“我下次偏不跟他跳舞。” “妈妈,我相信我可以万无一失地向你保证,我怎么也不跟他跳舞呢。” “他虽然骄傲,”卢卡斯小姐说,“可不象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勉强说得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 “这倒是真话,”伊丽莎白回答道,“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我以为骄傲是一般人的通病,”曼丽说。她觉得自己的见解很高明,因此提高了谈话的兴致。“从我所读过的许多书看来,我相信那的确是非常普遍的一种通病,人性特别容易趋向于这方面,简直谁都不免因为自己具有了某种品质而自命不凡。虚荣与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卢家一个小哥儿(他是跟他姐姐们一起来的)忽然说道:“要是我也像达西先生那么有钱,我真不知道会骄傲到什么地步呢。我要养一群猎狗,还要每天喝一瓶酒。”班纳特太太说:“那你就喝得太过分啦,要量给我看见了,我就马上夺掉你的酒瓶。”那孩子抗议道,她不应该那样做;她接着又宣布了一遍,说她一定要那样,一场辩论直到客人告别时方才结束。 第六章 浪博恩小姐们不久就去拜访尼是斐花园的小姐们了。人家了照例来回拜了她们。班纳特那种讨人喜爱的举止,使赫斯脱太太和彬格莱小姐对她愈来愈有好感。尽管班家老太太叫人不可容忍,几个小妹妹也不值得攀谈,可是两位彬格莱小姐却是愿意跟年纪大的两位班小姐作进一步深交,吉英极其喜悦地领受了这份盛意;可是伊丽莎白看出她们对待任何人仍然很高傲,甚至对待吉英也几乎没有两样,因此颇不喜欢她们;不过,她们所以待吉英好,看来多半还是由于她们兄弟爱慕她的缘故。只要你看见他们俩在一起,你就看得出他兄弟确是爱慕她的。伊丽莎白又很清楚地看出吉英一开头就看中了彬格莱先生,不由自主地向他屈服了,而且也可以说是对他喜爱极了。可是她高兴地想道,吉英虽说感情丰富,好在性格很镇定,外表上仍然保持着正常的和颜悦色,那就不会引起那些卤莽人的怀疑,因此他俩的心意也就不会给人察觉了。伊丽莎白曾经跟自己的朋友卢卡斯小姐谈到过这一点。 夏绿蒂当时说道:“这种事想瞒过大家,也许是怪有意思的,不过,这样提心吊胆,有时候反而不妙。要是一个女人在她自己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有机会博得他的欢心;那么,就是把天下人都蒙在鼓里,也无补于事。男女恋爱大都免不了要借重于双方的感恩图报之心和虚荣自负之感,听其自然是很难成其好事的。恋爱的开头都是随随便便……某人对某人发生点儿好感,本是极其自然的一回事;只可惜没有对方和鼓励而自己就肯没头没脑去钟情的人,简直太少了。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露出两分。毫无问题,彬格莱喜欢你姐姐;可是你姐姐如果不帮他一把劲,他也许喜欢喜欢她就算了。” “不过她已经尽心竭力在帮他的忙了。要是我都能看出她对他的好感,而他却看不出,那他未免太蠢了。” “伊丽莎,你得记住,他可不象你那么懂得吉英的性格。” “假如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只要女方不故意瞒住男方,男方一定会看得出的。” “要是男方和女方见面的机会很多,或许他总会看得出。虽然彬格莱和吉英见面的次数相当多,却从来没有在一起接连待上几个钟头,何况他们见起面来,总是跟一些杂七杂八的人在一起,不可能让他们俩畅谈。因此吉英就得时时刻刻留神,一看到有机会可以逗引他,千万不要借过。等到能把他抓到手,再从从容容尽量去谈恋爱还来得及。” 伊丽莎白回答道:“倘使只求嫁一个有钱的男人,你这个办法妙极了,我如果决心找个阔丈夫,或者干脆只要随便找个丈夫就算数,我或许会照你的办法去做。可惜吉英不是这样想法的;她为人处世,就是不愿意使心眼儿。而且,她自己也还拿不准她究竟对她钟情到什么地步,钟情得是否得体。她认识他才不过两个星期。她在麦里屯跟他跳了四次舞;有天上午她在他家里跟他见过一次面,此后又跟他吃过四次晚饭,可是总有别人在一起。就这么点儿来往,叫她怎么能了解他的性格呢。” “事情并不是你所说的那样。要是她只跟他吃吃晚饭,那她或许只看得出他的饭量好不好;可是你得记住,他们既在一起吃过四顿饭也就是在一起盘恒了四个晚上呀……四个晚上的作用可大着呢。” “是的;这四个晚上叫他们彼此摸透了一样性格,那就是他们俩都喜欢玩二十一点,不喜欢玩‘康梅司’;讲到别的重要的特点,我看他们彼此之间还了解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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