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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亮的灯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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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一位风度不凡的先生买了四打手帕,带着科斐图亚王的气派隔着柜台向她调情。他走了之后,一个女店员说:“怎么啦,南希,刚才你对那个人一点儿也不亲热。依我看,他倒是个货真价实的阔佬呢。” “他吗?”南希带着那种最冷漠、最妩媚、最超脱的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式的笑容说,“我可看不上眼呢。我看见他坐车来的。一辆十二匹马力的汽车,一个爱尔兰籍司机!你知道他买了什么样的手帕吗?——绸的!并且他还有指炎的毛病。对不起,要就是地道的阔佬,否则宁愿不要。” 店里有两个最“上流”的女人——一个是领班,另一个是出纳——她们有几个“阔气的男朋友”,时常一起下馆子。有一次,他们邀了南希一起去。那顿晚饭是在一家富丽堂皇的餐馆里吃的,那里除夕晚餐的座位要提前一年预订。在座的有两个“男朋友”,一个是秃头(我们可以证明,奢华的生活害得他头发脱得精光),另一个是年轻人,他用两种有说服力的方式来使你领教他的身份和老练:一种是他佩用钻石袖扣;另一种是他老是咒骂任什么酒都有软木塞的气味。这个年轻人在南希身上发现了不同一般的优点。他的爱好本来就倾向于商店女郎;而他面前的这位,除了她本阶层的比较直率的妩媚之外,还具有他所属的上流社会和谈吐与风度。于是,第二天他就来到百货商店,一边买了一盒用土法漂白的爱尔兰麻纱抽丝手帕,一边郑重地向她求婚。南希一口回绝了。十步开外,一个褐色头发梳成庞巴杜式的同事一直在旁观倾听着。等那个碰了一鼻子灰的求婚者离去之后,她狠狠地,一五一十地把南希数落了一通。 “你真是个不可救药的小傻瓜!那家伙是个百万富翁——他是范。斯基特尔斯老头的侄子呀。并且他是一片真心。你疯了吗,南希?” “我吗?”南希说,“我没有答应他,是吗?其实他并不是什么百万富翁,这一点也不难看出来。他家里每年只给他两万元。那天吃晚饭的时候,那个秃头的家伙还拿这件事取笑他来着。” 那个褐色头发梳成庞巴杜式的女郎眯缝着眼睛,走近了一些。 “你到底要什么呀?”她问道,由于没嚼口香糖的缘故,声音也比较沙哑了,“那还不够你受用吗?莫非你想当摩门教徒,同时跟洛克菲勒、格拉德斯通。道威和西班牙国王一起结婚?一年两万块钱,还不够你满意?” 在那对浅薄的黑眼睛的凝视下,南希脸上泛起了红晕。 “并不完全是为了钱,卡丽。”她解释说,“那天吃晚饭时候,他睁着眼睛说瞎话,被他的朋友戳穿了。他说他没有陪某个姑娘去看戏,其实不然。我就是看不惯说假话的人。种种因素加起来——我不喜欢他;因此就吹了。我待价而沽,决不挑一个大拍卖的日子。总而言之,我非得找一个坐在椅子上像是男子汉的人。不错,我是在找对象;但是这个对象总得有点儿出息,不能像小孩的扑满那样只会叮当发响。” “精神病院就是为你这种人开设的!”那个褐色头发梳成庞巴杜式的姑娘说着就走开了。 南希继续靠每星期八块钱的工资来培养这些崇高的思想——如果不能算是理想的话。她日复一日地啃着干面包,束紧腰带,披星戴月地追踪那个不可知的大“猎物”。她脸上老是挂着那种注定要以男人为猎物的淡漠而又坚定,甜蜜而又冷酷的微笑。百货商店是她的猎场。有好几次,她发现了仿佛是珍奇的大猎物,就举起来复枪瞄准;但是某种深刻而正确的本能——那也许是猎户的本能,也许是女人的本能——总是阻止了她,使她重新追踪。 芦在洗衣作里很得意。她从每周十八块五的工资中提出六块钱来支付房租伙食。其余的大多花在衣着上。同南希相比,她要提高鉴赏力和风度的机会可少得多。在蒸气弥漫的洗衣作里,只有工作、工作和对未来的晚间娱乐的遐想。各种各样值钱而漂亮的衣服在她的熨斗底下经过;她对衣着的有增无已的喜爱也许正是从那个导热金属里传到她身上去的。 一天工作结束后,丹恩在洗衣作外面等她,不论她站在哪种亮光之下,丹恩总是她忠实的影子。 有时候,他老实而惶恐地朝芦的衣服瞥一眼,那些衣服与其说是式样上有了进步,不如说是越来越刺眼;不过这不能算是变心;他不赞成的只是这些衣服在街上给她招来的注意。 芦对她的好朋友仍旧像以前那样忠实。她同丹恩到什么地方去玩,总是邀了南希一起去,这已经成了惯例。丹恩高高兴兴、毫无怨言地挑起了额外的负担。可以这么说,在这个寻找消遣的三人小组中,芦提供了色彩,南希提供了情调,丹恩负担着重量。这个护卫,穿着整洁而显然是买现成的衣服,系着活扣领带,带着可靠、真诚而现成的机智,从来没有为了这种重担而大惊小怪或者垮下去过。有些善良的人,当他们在你跟前的时候,你往往不放在眼里,可是等他们离开之后,你却清晰地想起他们来,丹恩就是这种人。 对南希的高雅的兴趣来说,这些现成的娱乐有时带些苦味;但是她年轻,青春不能做挑肥的美食家时,只能将就一点,做个随和的吃客了。 “丹恩老是要我马上跟他结婚。”芦有一次对南希说,“可是我干吗要这样呢?我不依赖别人。现在我自己挣钱,高兴怎么花就怎么花;结婚之后,他肯定不会让我继续干活。说起来,南希,你为什么还要呆在那家商店,吃又吃不饱,穿又穿不好?假如你愿意,我马上可以在洗衣作里替你找一个位置。我始终有这么一种想法,假如你能多挣一些钱,你也就不至于那么高傲了。” “我并不认为自己高傲,芦,”南希说,“不过我情愿呆在老地方,半饥半饱也无所谓。我想大概是养成习惯了。我要的是那儿的机会。我并不指望在柜台后面站一辈子。我每天可以学到一些新的东西。我从早到晚接触的都是高尚富有的人——即使我只是在伺候他们;我得风气之先,见多识广。” “你的百万富翁到手了没有?”芦揶揄似地笑着问道。 “我还没有选中。”南希回答说,“我正在挑选呢。” “哎呀!你居然还想抓一把来挑选吗?那种人还是别轻易放过,南希——即使他的身价只差几块钱而不够格的话。话得说回来,这不见得是真心话吧——百万富翁才瞧不起我们这种职业妇女呢。” “他们还是瞧得起的好。”南希冷静而明智地说,“我们这种人能教他们怎样照料他们的钱财。” “假如有一个百万富翁跟我说话,”芦笑着说,“我准会吓得手足无措。” “那是因为你不认识他们,阔佬同一般人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你对阔佬更要看管得严一些。芦,你那件外衣的红缎子衬里仿佛太鲜艳了一点儿,你说是吗?” 芦却朝她朋友的朴素的淡绿色短上衣瞥了一眼。 “唔,我倒没有这种看法——但是同你身上那件仿佛褪了色的东西比较起来,也许是鲜艳了一点儿。” “这件短上衣,”南希得意地说,“跟上次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穿的式样一模一样。我这件的料子只花了三块九毛八。我猜想她那件比我要多花一百块钱。” “好吧,”芦淡淡地说,“依我看,这种衣服不见得会让百万富翁上钩。说不定我会比你先找到一个呢。” 老实说,这两个朋友各有一套理论,恐怕要请哲学家来,才能评判它们的价值。有些姑娘由于爱面子,喜欢挑剔,甘心呆在商店和写字间里工作,勉强糊口;芦却没有这种脾气,她在喧闹闷人的洗衣作里高高兴兴地操弄她的熨斗。她的工资足够她维持舒适的生活而有余;因此她的衣服也沾了光,以致她有时候会不耐烦地瞟瞟那个穿得整整齐齐,然后不够讲究的丹恩——那个忠诚不渝、始终如一的丹恩。 至于南希呢,她的情况同千千万万的人一样。温文尔雅的上流社会所必需的绸缎、珠宝、花边、饰品、香水和音乐等等——这些玩意儿都是为女人而设的;也是理应属于她的。如果她认为这些东西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她心甘情愿的话,就让她同它们接近接近吧。她可不会像以扫那样出卖自己的利益;尽管她挣得的红豆汤往往十分有限,她却保持着她的继承权。 南希呆在这种气氛里怡然自得。她坚定不移地吃她节俭的饭食,筹划她便宜的服饰。她对女人已经了解,现在正从习性和入选条件两方面来研究作为猎物的男人。总有一天,她会捕获她看中的猎物;但是她早就对自己许下诺言,不下手则已,一下手就非得打中她认为是最大最好的猎物不可,小一点的都在摒弃之列。 因此,她剪亮了灯盏,一直在等待那个到时候就会到来的新郎。 但是,她另外学到了一个教训,说不定是在不知不觉中学到的。她的价值标准开始转移改变。有时候,金元的符号在她心目中变得模糊,形成了“真理”、“荣誉”等等字样,时不时干脆就成了“善良”两个字。我们拿一个在大森林里猎取麋鹿的人打比方吧。他看到了一个小幽壑,苔藓斑驳,绿荫掩映,还有一道细流慢咽的溪水,潺潺地向他诉说着休憩和舒适。遇到这种情况,就连宁录的长矛也会变得迟钝的。 有时候,南希想知道,穿着波斯羔皮大衣的人,心里对于波斯羔皮的估价是不是始终像市价那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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