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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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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五章 一门心思 人一门心思起来会比任何精神病态都超出常轨,而一门心思披上炽热的爱情服装时则会更有冲劲,更加精力过人。这种在爱情上一门心思的人,对藩篱、沟渠、门户;对那些并不是一门心思,或者是一门心思的人;对街上的儿车,和车子里面一门心思吮吸着奶瓶的婴儿;甚至于对其他害这种痼疾的病人——对这些,他都不会去注意。 他走起来眼睛只是向内看,除掉自己心里的那点光亮外,一切别的星星全看不见。有些一门心思的人,认为人类幸福要靠自己的孜孜营求,靠解剖小狗,靠仇视外国人,靠付超额税,靠继续担任阁僚,靠各方面的事情顺利进行,靠阻止邻居离婚,靠反战、反对兵役,靠希腊语根、教会教条、哲学悖论和做人上人;还有其他利己主义病者——所有这些人,和那些一门心思只想获得某一个女子或男子的男子或女子比起来,都要动摇得多。在这个寒冷的夏天,虽则芙蕾过着一个小福尔赛的散漫生活,买衣服有人付钱,自己只管寻欢作乐,她对这一切都无动于衷——正如维妮佛梨德会用晚近最时髦的口头禅来形容的——“惟天可表!”她指望拿到手的是中天明月,而明月却在河上寒空或者进城时格林公园上面周行着。她甚至把乔恩的信用粉红绸子包起来贴胸藏着,而在这种胸衣领子开得那样低,感情那样受到鄙弃,高胸脯那样不时髦的年头里,恐怕更没有比这种举动更能证明她的一门心思了。 在获悉乔恩父亲死讯之后,芙蕾就写了一封信给他;三天后从一次河上野餐回来,她收到了乔恩的回信。这是他们在琼家里会见之后的第一封信。她带着疑虑把信拆开,惶恐地读着。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我已经获悉全部往事了。我不想告诉你——我想我们在琼家里会见时,你已经知道了。她说你知道。如果你知道的话,芙蕾,你当时就应当告诉我。我想你听到的只是你父亲讲的一面。我听到的是我母亲讲的一面。太可怕了。现在她这样悲伤,我可不能再有什么事情使她伤心了。我当然非常之想念你,不过目前我认为我们无法结合——有一种强烈的力量非把我们拆开不可。 原来是这样!她的骗局暴露了。可是乔恩——她觉得——已经原谅她。倒是信上讲的关于他母亲那些话使她的心怦怦跳起来,使她的腿打软。 她的第一个念头是回信——第二个念头是不回信。这些念头在往后几天里一直在心里反复着,同时人变得愈来愈走投无路。可是她究竟不愧是她父亲生的女儿。那种使索米斯同时成功和失败的坚韧性格也是她的主要性格,不过加上法国人的文雅和敏捷一粉饰,不容易看出来罢了。她本能地在“有”这个字的前面总是加上“我”字。可是她把这种日益变得走投无路的心情隐藏得一点不露痕迹,尽管七月里那样恼人的风风雨雨,但只要天气还好,她总要到河上去游赏,就好象一点心事没有似的;在所有的“乳臭未干”的从男爵里,也没有比她的护神马吉尔·孟特更加一贯地不管出版生意的了。 在索米斯眼中,她可说是个谜。这种万事不关心的豪情逸致几几乎把他瞒过了。不过只是几几乎——因为她时常视若无睹地瞠着一双眼睛,而且她卧房窗子常在深夜时还显出一线灯光,这些他都看在眼里。她在想些什么呢,弄到夜里一两点钟还没有睡觉?可是他不敢问她有什么心事;而且自从上次弹子房里一次短短的谈话之后,她什么话都没有跟他说过。 在这些双方讳莫如深的日子里,碰巧维妮佛梨德来邀父女两个去吃午饭,饭后还要去看一出“顶有意思的小戏:《乞丐的歌剧》”。能不能再带一个男的,凑成四个人?索米斯是什么戏都不想看,但是芙蕾是什么戏都想看,所以就答应下来。他们坐着汽车进城,带着马吉尔·孟特一起;孟特快活到三十三天,所以维妮佛梨德觉得他“很有意思”。 《乞丐的歌剧》看得索米斯莫名其妙。那些角色都不讨人喜欢,整个的戏充满讽刺。维妮佛梨德很“着迷”——迷上了那些服装。那些音乐她听了也并不讨厌。头一天晚上,她上皇家歌剧院去看俄国芭蕾舞,到得太早了,看见台上满是歌手,那些人整整有一小时都吓得面无人色或者快要倒下去的样子,生怕一不小心唱对了腔。马吉尔·孟特对整个的戏都非常喜欢。三个人都弄不清楚芙蕾是怎样想法。可是芙蕾并不在想。 她的一门心思正站在台上和波丽·皮秋姆唱着歌,和费尔齐做着手势,和珍妮·第佛跳着舞,和露茜·劳吉特装模作态,和麦克希司接吻、放歌、拥抱。她的樱唇说不定辗然微笑,她的手说不定会鼓掌,可是这出古老的著名喜剧,就和一出时下的“歌舞剧”一样,喜也好,悲也好,她全然没有一点印象。上车回家时她很伤感,因为坐在她身边的不是乔恩,而是马吉尔·孟特。汽车在路上颠簸一下,而小孟特的胳臂好象无意中碰一下她的胳臂时,她只是想:“要是乔恩的胳臂多好!”当小孟特高兴的声音,由于和她坐得很近而变得温柔起来,比车子走动的声音高一点说着时,她也微笑回答,心里想:“要是乔恩的声音多好!”而当他有一次说“芙蕾,你穿这件衣服简直象仙女一样”时,她回答说,“哦,你喜欢这衣服吗?”心里却想,“要是乔恩能看见多好!” 在回家的路上她下了一个决心。她要上罗宾山去看他——单独看他;她要坐车子去,事先不告诉他,也不告诉她父亲。自从收到他的来信,这已经是第九天,她再也不能等了。星期一她就去!这样一决定,使她对小孟特也好了起来。心里有了奔头,容忍一点和敷衍一点都没有关系。他不妨吃过晚饭再走;不妨照例向她求婚,和她跳舞,紧握着她的手,叹气——随便他。他只在打乱她的一门心思时才叫人讨厌。她甚至于在她目前只怜悯自己的情况下尽其可能地怜悯他起来。晚饭桌上,孟特谈到他称做的“特权领域的死亡”时,好象比平时更加毫无忌惮。她简直不去理会,可是她父亲好象在密切注意,脸上带着即使不代表生气,至少意味着反对的微笑。 “年轻的一代并不象你这样想,先生;是不是,芙蕾?” 芙蕾耸耸肩膀——年轻的一代就只有乔恩,然而她却不知道他在怎样想。 “年轻人到了我的年纪,就会象我这样想,孟特先生。人性是不变的。” “我承认这个,先生,但是思想方式却随着时代改变。追求个人利益的思想方式已经快过时了。” “是吗!各人管自己的事情并不是一种思想方式,孟特先生,这是本能。” 对啊,乔恩就是我的事情! “可是什么是自己的事情呢,先生?问题就在这里,随便哪个的事情都要成为自己的事情。对吧,芙蕾?” 芙蕾只是微笑。 “否则,”小孟特接着说,“就要流血。” “人们几千年来一直这样说。” “可是你会承认,先生,财产意识是在消灭吧?” “我要说在那些毫无财产的人中间,反而在增长呢。” “那么,你看看我吧!我是一笔限定嗣续田产的继承人。我不要这东西;明天我就把这个关系割掉。” “你还没有结婚,根本不知道你说的什么。” 芙蕾看见小孟特的眼睛相当可怜相地望着自己。 “你难道真的认为结婚——?”他开始说。 “社会就是建筑在婚姻上面,”她父亲严肃地说:“建筑在婚姻和婚姻的后果上面。你要废除这些吗?” 小孟特做了一个困惑的姿势。晚餐桌上变得沉默下来;电灯光——灯罩是一个方解石圆球——照着桌上的许多银匙,上面全刻有福尔赛族徽饰——一只“正式雉鸡”。外面河上的夜色暗了下来,空气中充满潮湿气息和香味。 “星期一,”芙蕾想;“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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