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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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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达尼昂前来拜见特雷维尔那天,院子里人数众多,在一个初来乍到的外省人眼里,可谓气象森严,尽管这个外省人是加斯科尼人,而在那个时代,达达尼昂的同乡人以无所畏惧而著称。事实上,一跨进钉满方头长钉的厚实大门,就撞上了一群军人,他们散开在院子里,大呼小叫,你争我吵,相互打闹。要想从这批像翻滚的旋涡般的人之间走过去,除非你是当官的,是贵族老爷或漂亮女人。 我们的年轻人正是从这群乱纷纷、吵嚷嚷的人中间穿过去,心怦怦直跳,一只手握住贴在瘦腿上的长剑,另一只手抓住帽檐,脸上微露笑容,恰如一个发窘的乡下人,尽量保持泰然自若的样子。越过几个呆在一起的人之后,他感到呼吸自由了些,不过他知道人家都在回头打量他。直到这天为止,达达尼昂一直觉得自己不错,这时他却有生以来头一回感到自己显得可笑。 到了台阶跟前,情况更糟:在最下面的几级石阶上,有四个火枪手正在轮流斗剑闹着玩,而他们的十一二个同伴在台阶顶上等候轮到自己。 四个人之中,有一个抢占了上面一级石阶,手里握着出鞘的剑,拦住或试图拦住其他三个人,不让他们往上跑。 下面的三个人灵活地挥剑攻击。达达尼昂起初以为他们使用的是练习用的花剑,即剑尖是一个花式圆球,但不久他发现斗剑者身上划出了口子,这才明白他们所使用的都是锋利的真家伙。每当有人身上划出一道伤口,不仅旁观者,连几个击剑手也都狂笑不止。 占据上一级石阶的那个人身手不凡,使三个对手不敢轻易往上攻。大家围着观看。这种比剑的条件规定,凡是被刺中了的人,立刻出局,并且失去了谒见队长的机会,而让击中他的人去。交锋才五分钟,另外三个人就都被划破了皮,一个是手腕子,另一个是下巴,还有一个是耳朵,都是上面那个人刺伤的,而他自己一根毫毛也没伤着,因为他挺灵巧。按照事先商定的规则,他得到优待,可以再比试三轮。 上面那个人并非与其他三个人不友好,只不过他想要大家叹服他的技艺。这种消遣方式令我们的年轻游子不胜惊讶。在他那个省份,人们的头脑都容易发热,近乎决斗的场面司空见惯。可是,这四个闹着玩的人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真是难得见到,就是在加斯科尼,也算顶了不起的。他以为自己到了著名的巨人国,即格列佛①曾经游历并被吓得要死的那个国度。然而,达达尼昂不能到此止步,他还要登上台阶,进入候见室。 -------- ①格列佛为英国十六世纪作家斯威夫特所著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中的主角。 石阶顶上没有人斗剑,大家都在谈论女人的趣闻,候见室里的人则大谈宫廷轶事。达达尼昂经过石阶顶上时,不由得脸发红,进到候见室里则止不住哆嗦起来。他是一个想象力非常活跃而又荒诞不经的人。在加斯科尼,这种想象力使得年轻的女佣人们,甚至使得一些年轻的主妇,见到他就未免提心吊胆。可是,现在听到的这些情场奇闻和风流豪兴,不仅与最著名的大人物有关,而且讲述得淋漓尽致,毫不掩饰,因而无比刺激,他即使在梦呓当中,也想象不到一半,尤其那些风流豪兴,连四分之一都想象不到。在台阶顶上,他对淳朴风俗的崇尚受到了伤害;进到候见室里,他对红衣主教的景仰受到了嘲讽。在候见室里,达达尼昂听到有人大声抨击红衣主教使欧洲为之发抖的政策以及他的私生活,不禁大惊失色,因为许多很有地位和势力的贵族,曾经试图深究这些问题而受到了惩罚。红衣主教是一个大人物,深受达达尼昂老爹崇敬,现在却成了特雷维尔的火枪手们嘲笑的对象。他们嘲笑他的罗圈腿和驼背,一些人按《圣诞歌》的调子唱他的情妇埃吉翁夫人和他的侄女孔巴雷夫人,另一些人则异口同声攻击他的侍从和卫士。达达尼昂听到这一切,认为全是耸人听闻,决不可能真有其事。 然而,在满屋子的人七嘴八舌讥讽红衣主教的过程中,当偶尔有人出其不意提到国王的名字时,大家立刻噤若寒蝉,嘴巴像被木塞堵住了似的,个个现出犹疑的神情,看看周围,仿佛担心话会透过墙壁,传到特雷维尔的耳朵里。但片刻又有人一语双关把话引到红衣主教阁下头上,于是大家更肆无忌惮地高声谈论起来,把他的所作所为揭露无余。 “这些人肯定要被关进巴士底狱,活活给绞死的。”达达尼昂心惊胆战地想道,“我无疑也会和他们落得同样的下场,因为我不仅听他们瞎说,而且听见了他们所说的话,准会被当成同谋犯。家父一再嘱咐我要尊敬红衣主教,他要是知道我与这批异端分子为伍,会怎么说呢?” 所以,不消说谁都料得到,达达尼昂不敢参与谈话,而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警觉地集中全部注意力,不漏掉一句话。尽管他相信父亲的嘱咐是对的,但兴趣和本能使得他对这儿发生的闻所未闻的事情,不仅不想指责,反而暗暗赞赏。 他与这批趋奉特雷维尔先生的人完全陌生,而且是头一回在这个地方露面,所以这时有人走过来向他询问来意。达达尼昂连忙谦逊地报了姓名,强调他是特雷维尔先生的同乡,请前来询问的跟班求特雷维尔先生接见他。那位跟班答应立刻进去通报。 初进来时的惊异略定之后,达达尼昂现在能够从容地观察这些人的服饰和相貌了。 在最后活跃的那几个人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火枪手。此人神态高傲,衣着古怪,引起了所有人注意。他没有穿作为队服的外套——在那个不大讲究自由却更讲究独立的时代,队服并不是非穿不可的——,而是穿了一件天蓝色的齐膝紧身上衣,已经有点褪色和磨损,上面佩戴一条金丝刺绣的华丽肩带,像阳光下的粼粼水波一样耀眼;肩上潇洒地披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长斗篷,仅仅前面露出那条光彩夺目的肩带及其下端所挂的长剑。 那位火枪手刚刚下岗,一个劲抱怨受了风寒,不时故意咳嗽两声。他对周围的人说,正因为这样他才披了斗篷。他说话时昂着头,露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卷着髭须,而听他说话的人都兴致勃勃地欣赏他那条绣花肩带,其中最欣赏的要算达达尼昂。 “诸位想教我怎样说呢?”那位火枪手说道,“这是时尚所致啊。我也知道,这玩意儿意思不大,可眼下时兴嘛。再说,手里捏着继承来的钱,总得买点什么呀。” “哈!波托斯!”在场的一个人嚷起来,“别想叫我们相信这条肩带是令尊大人慷慨留给你的。它肯定是那个蒙面纱的贵夫人送给你的。就是有个星期天我在圣奥诺雷门碰见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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