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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狂欢节在罗马(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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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您有没有注意到两个挂黄缎窗帘的窗口和一个挂白缎窗帘上绣红十字的窗口?那就是伯爵的窗口。” “咦,他一定是一个印度王公啦!你们知道那三个窗口要值多少钱?” “得两三百罗马艾居吧!” “两三千欧!” “见鬼!” “他的岛上有这么大的出产吗?” “那里是一个铜板都生不出来的。” “那么他为什么要买下它呢?” “只是为了一种狂想而已。” “那么他真是一个奇人了?” “的确,”阿尔贝说,“在我看来,他多少有点怪僻。假如他在巴黎,而且是戏院里的一个老观众,我就要说他是一个把世界当舞台的愤世嫉俗的丑角,或是一个读小说着了迷的书呆子。的确,他今天早晨所演的那两三手,真大有达第亚或安多尼的作风。” 这时,来了一位新客,弗兰兹就按照惯例,把他的位置让给了他。这一来,话题也转变了,一小时以后,两位朋友已回到了他们的旅馆里。派里尼老板已经在着手为他们弄明天化装的衣服,他向他们保证,一定会使他们十分满意的。 第二天早晨九点钟,店主走进弗兰兹的房间,后面跟着一个裁缝,裁缝的手臂上搭着八九套罗马农民的服装。他们挑选了两套一式一样合身的服装,然后叫裁缝在他们每人的帽子上缝上二十码左右的缎带,再给两绺下层阶级在节日时装饰用的各种颜色的长丝穗。阿尔贝急于想知道他穿上这套新装以后究竟风度如何。他穿的是蓝色天鹅绒的短褂和裤子,绣花的丝袜,搭扣的皮鞋和一件绸背心。这一漂亮的打扮简直使他帅劲十足。当他把风流花阔带围到腰上,戴上帽子,并把帽子很潇洒地歪在一边,使一绺丝带垂到肩头上的时候,弗兰兹不得不承认那种装束颇富于自然美。所谓自然美,是指某种民族特别适宜于穿某种服装而言,譬如说土耳其人,他们以前老爱穿飘飘然的长袍,那是很富于诗情画意的,而他们现在穿的是纽扣到下巴的蓝色制服,戴上红帽子,看上去活象一只红盖子的酒瓶,不是难看透了吗?弗兰兹向阿尔贝恭维了一番,阿尔贝自己也对着镜子照了照,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微笑。他们正在这样打扮时,基督山伯爵进来了。 “二位,”他说,“有一个同伴虽然很令人高兴,但完全自由有时更让人高兴。我是来告诉你们,在今天和狂欢节其余的日子里,我那辆马车完全听你们支配。店主也许告诉你们了,我另外还有三四辆马车,所以你们不会使我自己没车子坐的。请随便用吧,用来去玩也好,用来去办正经事情也好。” 两个青年很想谢绝,但他们又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来拒绝一个这样正合他们心愿的好意。基督山伯爵在他们的房间里呆了一刻钟光景,极其从容地谈论着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已经说过,他对于各国的文学是很熟悉的。一看他客厅里的墙壁,弗兰兹和阿尔培就知道他是一个美术爱好者。而从他无意间吐露的几句话里,他们知道他对于科学也并不陌生,而对药物学似乎尤其感兴趣。两位朋友不敢回请伯爵吃早餐,因为,用派里尼老板非常蹩脚的饭菜来和他那上等酒筵交换,未免太荒唐了。他们就这样很坦白地告诉了他,他接受了他们的歉意,神色之间表示他很能体谅他们处境的为难。阿尔贝被伯爵风度给迷住了,要不是伯爵曾显露出对科学方面的知识,他真要把他看成是一个老牌绅士了。最使他们高兴的是他们可以随意支配那辆马车,因为昨天下午那些漂亮的农民所乘的是一辆非常雅致的马车,而阿尔贝对于要和他们并驾齐驱,并不感到遗憾。下午一点半时,他们下了楼,车夫和跟班在他们化装衣服上又套上了制服,这使他们看来更滑稽可笑,同时也为弗兰兹和阿尔贝博得不少喝采。阿尔贝已把那束萎谢了的紫罗兰插在了他的纽扣眼上。钟声一响,他们就急忙从维多利亚街驶入了高碌街。兜到第二圈,从一辆满载着女丑角的马车里抛来了一束新鲜的紫罗兰,阿尔贝马上明白了,象他和他的朋友一样,那些农民也换了装,而不知究竟是由于偶然的结果,还是由于双方有了一种心心相印的感觉,以致他换上了她们的服装,而她们却换上了他的。 阿尔贝把那束新鲜的花插在了他的纽扣眼里,但那束萎谢了的仍拿在手里。当他又遇到那辆低轮马车的时候,他有声有色的把花举到他的唇边,这一举动不但使那个抛花的美人大为高兴,而且她那些快乐的同伴们似乎也很欣喜若狂。这一天象前一天一样愉快,甚至更热闹更嘈杂些。他们有一次曾看到伯爵在他的窗口里,但当他们再经过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不用说,阿尔贝和那个农家美女之间的调情持续了一整天。傍晚回来的时候,弗兰兹发现有一封大使馆送来的信,通知他明天就可以光荣地得到教皇的接见。他以前每次到罗马来,总要恳求并获得这种恩典,在宗教情绪和感恩的鼓舞之下,他若到这位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圣·彼得的继承人脚下去表示一番敬意,就不愿离开这基督世界的首都。所以那天,他没多少心恩去想狂欢节了,因为格里高利十六虽然极其谦诚慈爱,但人一到了这位尊严高贵的老人面前,就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敬畏之感。 从梵蒂冈回来的时候,弗兰兹故意避免从高碌街经过。他那满脑子虔诚的思想,碰上狂欢节这种疯狂的欢乐,是要被亵渎的。五点十分,阿尔贝回来了。他高兴极了。那些女丑角又换上了农家的服装,当她经过的时候,她曾抬起了她的面具。 她长得很漂亮。弗兰兹向阿尔贝表示祝贺,阿尔贝带着一种当之无愧的神气接受了他的贺喜。他已从某些蛛丝马迹上看出那个无名美人是贵族社会中的人。他决定明天就写信给她。弗兰兹注意到,阿尔贝在详详细细讲这件事的时候,他似乎想要求他做一件事,但他又不愿意讲出来。于是他自己便声明说,不论要求他作出什么牺牲,他都愿意。阿尔贝再三推托,一直推托到在朋友交情上已经说得过去的时候,他才向弗兰兹直说,要是明天肯让他独用那辆马车,那就可算帮了他一个大忙,阿尔贝认为那个美丽的农家女肯抬一抬她的面具,应当归功于弗兰兹的不在,弗兰兹当然不会自私到竟在一件奇遇的中途去妨碍阿尔贝,而且这次奇遇看来一定能够满足的好奇心和鼓起他的自信心。他确信他的这位心里藏不住事的朋友一定会把经过的一切都告诉他的,他自己虽然在意大利游历了两三年,却从来没机会亲自尝试一个这样的经历,弗兰兹也很想知道遇到这种场合应该怎样来对付。所以他答应阿尔贝,明天狂欢节的情形,他只能从罗斯波丽宫的窗口里看看就行了。 第二天早晨,他看现阿尔贝一次又一次经过。他捧着一个极大的花球,无疑把它当作了传递情书的使者。这种猜测不久便得到了确定,因为弗兰兹看到那个花球(有一圈白色的山茶花为记)已到了一个身穿玫瑰红绸衫的可爱的女丑角手里。所以当天傍晚阿尔贝得意洋洋地回来了,他不单是高兴,简直有点要热昏了头。他相信那位无名美人一定会以同样的方式答复他。弗兰兹已料到了他的心思,就告诉他说,这种吵闹使他有点厌倦了,明天想记账,并把以前的账查看一遍。 阿尔贝没有猜错,因为第二天傍晚,弗兰兹看到他手里拿着一张折拢的纸,兴高采烈地挥舞着走了进来。“喂,”他说,“我没猜错吧?” “她答复你了!”弗兰兹喊道。 “你念吧!”她说这句话时的神气是无法描述的。弗兰兹接过信,念道:“星期二晚上七点钟,在蓬特飞西街下车,跟随那个夺掉您手中的‘长生烛’的罗马农民走。当您到达圣·甲珂摩教堂第一级台阶的时候,务必请在您那套小丑服装的肩头绑上一绺玫瑰色缎带,以便借此辨认。在此之前,暂不相见。望坚贞和谨慎。” “怎么样?”弗兰兹一读完,阿尔贝就问道,“你觉得如何?” “我也这么想,”阿尔贝答道,“恐怕勃拉西诺公爵的舞会你只能一个人去参加了。” 原来弗兰兹和阿尔贝在当天早晨曾接到了那位大名鼎鼎的罗马银行家送来的一张请帖。“小心哪,阿尔贝,”弗兰兹说道。“罗马的贵族全体都会到的。假如你那位无名美人是上流社会中的人,她也一定会到那儿去的。” “不管她去不去,我的主意已定了。”阿尔贝回答说。 “你读过那封信啦?”他又问。 “是的。” “你知道意大利中产阶级的妇女所受的教育是多么欠缺吗?” “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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