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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在这一章里,一个神秘的角色登场了,还发生了许多与这
                部传记不可分割的事情。

  费金老头一直跑到街角,才开始从托比·格拉基特带来的消息造成的影响中回过神来。他丝毫也没有放慢自己异乎寻常的脚步,仍然疯疯癫癫地向前跑去。突然,一辆马车从他身边疾驶而过,行人见他险些葬身车底都不约而同地大叫起来,他这才吓得回到人行道上。老犹太尽量绕开繁华街道,躲躲闪闪地溜过一条条小路狭巷,最后来到了斯诺山。到了这里,他的步子迈得更快了,他毫不拖延,又折进了一条短巷。直到这时,他好像才意识到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地盘,便又恢复了平日那副懒洋洋的步态,呼吸似乎也比较自由了。

  在斯诺山与霍尔本山相交的地方,就是从伦敦老城出来往右边走,有一条狭窄阴暗的巷子通往红花山。巷内好几家肮脏的铺子里都摆着一扎扎种类齐全、花色繁多的旧丝手绢,从小偷手里收购这些东西的商贩就住在铺子里。千百条手中在窗外的竹钉上晃来晃去,或者在门柱上迎风招展,货架上也放满了手巾。这里虽说和菲尔胡同一样狭窄闭塞,却也有自己的理发店、咖啡馆、啤酒店和卖煎鱼的小店。这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商业区,小偷小摸的销赃市场。从清晨到黄昏来临,都有一些沉默寡言的商贩在这一带逛游,他们在黑黝黝的后厢房里洽谈生意,离去时也和来的时候一样神秘莫测。在这里,裁缝、鞋匠、收破烂的都把各自的货物摆出来,这对小偷来说无异于广告牌。污秽的地窖里囤积着废旧铁器、骨制品、成堆的毛麻织品的边角零料,散发着霉臭味,正在生锈腐烂。

  费金老头儿正是拐进了这个地方。他跟胡同里那些面黄肌瘦的住户十分熟识,走过去的时候,好些正在店铺门口做买卖的人都亲热地向他点头致意,他也同样点头回礼,只此而已,没有多的话。他一直走到这条胡同的尽头才停住脚步,跟一个身材瘦小的店家打招呼,那人硬挤在一把儿童座椅里,正坐在店门日抽烟斗。

  “嗳,只要一看到你,费金先生,瞎子也能开眼。”这位可敬的买卖人说着,对老犹太向自己请安表示感谢。

  “这一带也太热了点,莱渥里。”费金扬起眉毛,双手交叉搭在胳臂上,说道。

  “是啊,我听说过这种牢骚,有一两次了,”老板回答,“不过很快就会凉下来的,你没发觉是这么回事?”

  费金赞同地点了一下头,指着红花山方向问,今晚有没有人上那边去。

  “你说的是瘸子酒店?”那人问道。

  老犹太点了点头。

  “我想想,”老板想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有的,总有六七个人上那儿去了,据我所知。你朋友好像不在那儿。”

  “没看见赛克斯,是吗?”老犹太带着一脸的失望问道。

  “用律师的说法,并未在场,”小个子摇摇头,说了一句蹩脚的拉丁语,样子十分阴险。“今晚你有什么货要给我?”

  “今晚没有。”老犹太说罢转身走了。

  “费金,你是不是上瘤子店去?”小个子在后边叫他,“等一等。就算在那儿陪你喝两盅也行。”

  老犹太只是扭头看了一眼,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情愿一个人去,再说了,那小个子要从椅子上挣脱出来也确实不容易,所以这一次瘸子酒店就失去了莱握里先生会同前往的荣幸。当他好不容易站立起来时,老犹太已经消失了。莱渥里先生踞起脚尖,满心以为还能看见他的人影,可希望落空了。他只得又把身子挤进小椅子里,跟对面铺子里一位太太彼此点头致意,其中显然搀和着种种猜疑和不信任,然后又派头十足地叼起了烟斗。

  三瘸子,是一家酒店的招牌,一班常客习惯上管它叫瘸子店,赛克斯先生和他的狗已经在这家酒店露过面。费金跟酒吧里的一个男人打了个手势,就照直上楼,打开一扇房门,悄悄溜了进去。他用一只手挡住亮光,焦急地向四周看了看,看样子是在找人。

  屋子卫点着两盏煤气灯,窗板紧闭,褪色的红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不透一点光。天花板漆成了黑色,反正别的颜色也会被烛火熏黑的。室内浓烟滚滚,乍一进去,简直什么东西也分辨不出来。不过渐渐地,部分烟雾从打开的门口散出去,可以看出屋子里是一大片和涌进耳朵的噪音一样乱糟糟的脑袋。随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旁观者看得出室内来客众多,男男女女挤在一条长桌的周围,桌子上首坐着手拿司令锤的主席,一位鼻子发青,脸部因牙疼而包扎起来的专业人士坐在室内一角,正叮叮咚咚地弹奏着一架钢琴。

  费金轻手轻脚地走进去,那位专业人士的手指以弹奏序曲的方式,飞快地滑过键盘,结果引来了要求点歌的普遍呼声。鼓噪停息之后,一位小姐为大家献上了一支有四段歌同的民谣,在每一节之间,伴奏的人都要把这支曲子从头弹一遍,他使出浑身解数,弹得震天价响。一曲唱罢,上席发表了一通感受,随后,坐在主席左右的两位专业人士又自告奋勇唱了一首二重唱,赢得一片喝彩。

  真正有意思的还在于观察一下某些超群出众的面孔。主席本人(也是店主)是一个粗俗暴躁、膀大腰圆的家伙,演唱进行的时候,他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像是陶醉在欢乐之中似的,他一只眼观察着发生的一切,一只耳朵聆听着人们议论的每一件事——两者都很敏锐。他身边的歌手个个面带职业上的淡漠,接受大家的赞誉,把越来越喧闹的崇拜者献上的十来杯掺水烈酒喝下去。这些崇拜者脸上流露出的邪恶表情几乎可以说应有尽有,而且几乎是每一个阶段的都有,正是他们脸上这种可憎可恶的表情让人非看一眼不可。他们脸上的奸诈、凶恶和不同程度的醉态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女人——有几个女人还保留着最后一丝若有若无的青春气息,几乎眼看就要褪去。另外一些女人已经丧失了作为女性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和痕迹,展现出来的不过是淫乱和犯罪留下的一具令人恶心的空壳,有几个还仅仅是姑娘,其余的是些少妇,都还没有度过生命的黄金时代——构成了这幅可怕的画面上最阴暗最凄凉的部分。

  费金感到烦恼的并不是什么高尚的感情,当这一切正在进行的时候,他急切地顺着一张张面孔看过去,但显然没有看见要找的那个人。接着,他终于捕捉到了坐在主席位子上的那个人的目光,便微微向他招了招手,跟进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房间。

  “有什么事要我效劳吗,费金先生?”那人尾随着来到楼梯口,问道。“你不跟大伙一块儿乐乐?他们一定高兴,个个都会很高兴。”

  费金烦躁地摇了摇头,低声悦:“他在这儿吗?”

  “不在。”那人回答

  “也没有巴尼的消息?”费金问。

  “没有,”那人答道,他正是瘸子店老板,“非等到平安无事了,他不会出来活动。我敢肯定,那边查到线索了,只要他动一动,立刻就会把这档子事搞砸了。他一点没事,巴尼也是,要不我也该听到他的消息了。我敢打赌,巴尼会办得稳稳当当的。那事就交给他了。”

  “他今天晚上会来这儿吗?”老犹太和先前一样,把这个“他”字说得特别重。

  “孟可司,你是指?”老板迟疑地问。

  “嘘!”老犹太说,“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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