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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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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那是有遗传的,阁下,”维勒回答说。“我的父亲对于这一门很有一手的。假使我的后娘骂他,他就吹吹口哨。她动了火,折断了他的烟袋,他也不介意出去再买一根。后来她几里哇啦地大叫大嚷,发起歇斯底里来;他呢,却非常舒服地抽抽烟,直等她自个慢慢地又平静下来。这就是哲学的玄机啊,是吗?” “无论如何是个非常好的哲学代用品,”匹克威克回答,大笑着。“在你的颠沛的生活里,他一定对你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山姆。” “用处吗,”山姆喊了起来。“可以这么说吧。我从运货店跑出去之后,还没有到货车夫手下做事之前,我住过十四天没有床铺的栈房。” “没有床铺的栈房?”匹克威克说。 “对——滑铁卢桥的干燥的拱道里阿。顶呗呗的睡觉的地方——且交通便利——无论离哪个办公厅都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如果是有什么不满意的话,那就是有点透风。我在那里见过些古怪事情哪。” “啊,我想你是见过些的吧,”匹克威克很有兴味的样子。 “那些事情呀,阁下,”维勒继续说,“会把你的仁慈的心戳个对穿眼儿。那里没有正正式式的流浪者;你放心,他们可没有傻到那种地步。干这行的年轻小伙子还没熬到出头之日呢、那里男的和女的都有,有些时候到这里来住宿;但是平常都是精疲力尽的、挨饿的、无家可归的可怜虫,蜷缩在这荒凉的地方的黑角落里——这些可怜的家伙睡不起两便士的绳子呵。” “请问,山姆,两便士的绳子是什么呀?”匹克威克问。 “两便士的绳子嘛,”维勒回答,“就是便宜的栈房呵,那里的床铺是两便士一夜。” “那他们为啥把床铺叫做绳子呢?”匹克威克说。 “嗳呀,这你就不懂了吧,并不是阁下把床铺叫做绳子,山姆回答。“开旅馆的老板和老板娘,他们最初做生意的时候都是把床摊在地板上;可是不能快点赚钱,因为住宿的人并不是公道地睡两便士的觉就拉倒,而是常常是在那里躺半天。所以现在就用两根绳子横在房间里,隔开大约六尺、离地大约三尺,把粗麻袋做的床铺摊在上面。就是这样。” “唔,”匹克威克说。 “唔,”维勒说,“这个法子的好处大着呢。每天早上六点钟,他们就松了一头的绳子,于是住宿的人统统滚下了床。这么一来他们都完全醒过来了,只得乖乖地起来走人!对不起,阁下,”山姆突然打住他的滔滔不绝的话头,说,“这里是圣爱德门德坟堆了吧?” “是啦,”匹克威克回答。 马车在一个繁荣而清洁的美丽小镇里铺着石子的平整的街道上轧轧地走过,停在一条宽大空旷的街上的一家大旅馆门口了,斜对面是一座古旧的修道院。 “啊,”匹克威克说,抬起头来,“这就是安琪儿饭店!我们在这里下车,山姆。但是要小心一点儿。开一间私人房间,也不要提我的名字。你懂得吧。” “‘你放心,阁下,”维勒回答,领会地眨一眨眼睛;于是把匹克威克的旅行箱从行李厢里拖了出来,就干他该干的事去了。很快开了一间私人房间;并且毫不耽搁地请了匹克威克过去。 “那么现在,山姆,”匹克威克说,“第一桩要做的事情是——” “叫饭来,阁下,”维勒插嘴说。“时间不早了。” “啊,是的,”匹克威克说,看看表。“你说得对,山姆。” “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阁下,”维勒接着说,“我主张先好好地歇一夜,明天早上再打听那个阴险的家伙。正像那个女侍者喝一‘蛋杯’鸦片精的时候说的,养生之道莫过于睡觉了。” “不错,山姆,”匹克威克说。“但是我首先要弄清楚他是否确实是在这里,并且没有走掉。” “这让我来,阁下,”山姆说。“让我给你叫一顿舒舒服服的饭,趁着上饭前的空闲我就到下面去打听;我只要五分钟就能够把擦靴子的人心里的秘密统统挖出来的,阁下。” “就这么办,”匹克威克说;于是维勒立刻退出去了。 过了半个钟头,匹克威克坐在桌上非常满意地用起饭来;又过了三刻钟,维勒回来了,报告说查尔斯·非兹一马歇尔先生吩咐把他的私人房间留着,等他如果不要的时候再另行通知。他今天晚上要到附近的一家公馆里去玩,他吩咐擦靴子的熬着夜等他回家,并且把他的佣人也带去。 “那么,阁下,”维勒报告完他的消息之后表示说,“就等我明天早上能和这个佣人谈一谈,他就会把他主人的事情统统告诉我的。” “你怎么知道呢?”匹克威克插嘴说。 “嗳呀,你真是,阁下,主人们都是这样的呀,”维勒回答。 “啊呀,我倒忘了这一点,”匹克威克说。“那好吧。” “然后你就可以布置一个最好的办法,之后我们就可按章行事。” 这似乎是最好的法子了,他们一至同意这个方案。维勒在主人的允许之下去随自己的意思去消磨这一夜;他不久就被聚集在酒吧间里的众人一致推举做了主席,而他执行这个可敬的职务的成绩使那些酒客们感到非常满意,所以他们的哄笑和赞许的喧声竟透进匹克威克的卧室,以致把他的睡眠时间挤掉至少三个钟头。 第二天一清早,维勒正在用半便士的淋浴(他把这钱给了一个在马厩里做事的青年仆人,叫他用水龙头冲他的头和脸)以驱除昨夜的畅饮的狂热残余,这时,他注意到一个穿桑子色仆人衣服的青年人,他虽坐在院子里一张板凳上,带着出神极了的神情读一本像是赞美诗集的书,但是却时时对水龙头下面的人偷看一眼,像是对于他这行为相当地感兴趣。 “这家伙看上去挺古怪哪!”维勒的眼睛第一次碰到那穿桑子色衣服的陌生人的眼光的时候,心里就这么想。那家伙有一张大而丑的病色的脸,深陷下去的眼睛,一颗特别大的脑袋,上面生了一大把又直又长的黑头发。“你是个古怪家伙!”维勒这么想着,他继续冲洗着,也就没有再介意他眼光了。 可那人的眼光还是不断的被山姆吸引过来、又从山姆身上移到诗集上,像是想开始谈话似的。所以后来山姆干脆给他个机会表现,便亲昵地点一点头说—— “你好吗,老兄?” “托你福,我很好,阁下,”那人说,很慎重的样子,一面掩上书。“我希望你也很好吧,阁下?” “嘿,我要不是像个会走路的白兰地酒瓶,今儿个早晨也就趴在地上不动了,”山姆说。“你是住在这店里的吗,朋友?” “是的。” “怎么你昨天夜里没有跟我们一块儿喝酒?”山姆问,用毛巾擦着脸。“你看样子是很快活的——就像一条活鳟鱼在石灰篓子里一样愉快哪,”维勒低声加上一句。 “昨天夜里我跟我主人出去了,”那陌生人回答。 “哦,他叫什么?”维勒先生问,由于突然一阵兴奋、再加上毛巾的洗擦、脸上通红了。 “非兹·马歇尔,”桑子色的人说。 “把手伸给我,”维勒说,走过去:“我要结识结识你。我喜欢你的相貌,朋友。” “啊,这可奇怪啦,有缘份嘛,”桑子色的人说,态度显得非常坦白:“我也非常喜欢你的样子,所以我刚一看见你在龙头下面的时候就一直想和你谈谈。” “真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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