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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里的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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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里的爱情》最初于一八三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巴黎杂志》上发表。一八三七年收入威尔代书屋出版的《哲学研究》第十六卷(由于威尔代书屋破产,最后发行时版权已转让给德洛瓦耶-勒库书屋),一八四五年收入克朗多夫斯基书屋出版的《三情人》第四卷,一八四六年收入菲讷版《人间喜剧》第十三卷,属“风俗研究·军旅生活场景”。 这又是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风格犷悍而优美。如果说《人间喜剧》的绝大部分篇幅是批判金钱社会对人性的扭曲,这个短篇却似乎要证明“人性”对“兽性”的胜利。小说中对沙漠景象的富有魅力的描绘,充分显示了作者写景叙情的才能。那种空寂而充满生命力的美,由于衬托了人类的刚毅顽强和大胆机智,给读者留下了更加强烈的印象。 “这样的表演真可怕!”她一边喊,一边走出马丁先生①的动物展览馆。 ①马丁(1793—1882),驯兽家。 她刚才观看了这个大胆的江湖艺人,用广告上的话说,与鬣狗一同献技。 “他用什么方法把动物驯得这样服帖,”她继续说,“对动物的感情了如指掌,竟能……” “这件事对您是一个疑问,”我打断她的话说,“其实是很自然的事。” “哦?”她喊了一声,嘴角上浮现出不以为然的微笑。 “您以为野兽就完全没有感情?”我问她,“要知道我们可以把我们文明生活的恶习全部教给它们呢。” 她惊奇地望着我。 “不过我得承认,”我继续说,“第一次看马丁先生表演的时候,我也同您一样惊奇不已,大声喝彩。那一次我身旁坐了一位老兵,他没有右腿,是和我一同入场的。他的脸给我的印象很深。象他那种好汉都长着这样的脑袋,上面留着战争的烙印和拿破仑历次战役的记录。这个老兵的性情直爽、开朗,特别投我的脾气。他无疑是那种对什么都不以为奇的士兵,看到同伴临死前的惨相也会哈哈大笑,他能高高兴兴地掩埋同伴,也能高高兴兴地扒下同伴的衣物,哪怕炮弹横飞他也若无其事,他目光短浅,很容易和魔鬼称兄道弟。展览馆的老板从兽房走出来,我的同伴把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然后撇了撇嘴,显出轻蔑和嘲讽的神情,高人一等者为了表明自己与一般容易上当的人不同,就喜欢这样意味深长地努着嘴。因此,当我赞扬马丁先生的勇气时,他笑起来,摇摇头,带着内行的神气说:‘不稀奇!……’ “‘怎么,不稀奇?’我问他,‘假如你肯把这个秘密告诉我,那我将感激不尽。’ “我们很快交上了朋友,然后我们一同走进我们看到的第一家餐馆吃饭。待到用餐后甜食的时候,一瓶香槟酒下肚,这个古怪士兵的记忆变得清晰了。他给我讲述了他的故事,我于是明白他确实有理由喊一声:不稀奇!” 她回家以后同我纠缠不休,许了许多愿,最后我只好答应为她把这个士兵的秘密写下来。第二天她便收到了这篇文章,它只是一部史诗的插曲,姑且命名为《法国人在埃及》。 故事发生在德塞将军①远征上埃及的时候。一个普罗旺斯籍的士兵落到马格里布②人的手中,被这些阿拉伯人带到了远离尼罗河瀑布的沙漠里。马格里布人为安全计想同法国军队拉开距离,所以一路急行军,直到夜里才休息。他们在一口被几棵棕榈树遮盖住的水井周围扎营,棕榈树下有他们原先埋好的粮食。他们没有料到俘虏会生出逃跑的念头,所以只捆住了他的两只手;吃了一些椰枣,给马匹喂了一些大麦之后,他们便呼呼大睡了。大胆的普罗旺斯人见敌人不再监视他,就用牙齿衔过一把弯刀,用双膝固定住刀锋,割断了缚住双手的绳索,恢复了自由。他迅速抄起一支马枪和一把匕首,又拿了一些椰枣,一小袋大麦,一些火药和子弹,以备不时之需;他在腰间系了一把弯刀,跳上一匹马,朝着他认为法国军队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他回营心切,拼命催促那匹本来已经很疲劳的马,结果可怜的畜牲双肋断裂,咽了气,把法国人丢在沙漠里。 ①德塞(1768—1800),拿破仑的部将,曾随拿破仑远征埃及。 ②马格里布是原法属北非三国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摩洛哥的总称。 士兵象一个逃跑的苦役犯,勇敢地在沙漠里徒步行走,后来不得不停下,这时天正在黑下来。尽管东方的夜空很美,他也感到没有力气再往前走了。好在他已经走到一个小山丘下,山丘上长着几株挺拔的棕榈树,他老远就望见了棕榈树叶,当时心里便产生了无限甜蜜的希望。他实在太累了,当即躺倒在一块花岗石上,那石头的形状和行军床差不多,他在上面酣然入梦,没有采取任何以防万一的自卫措施。他已经豁出去了。入睡前他最后的想法甚至是后悔,后悔不该离开那伙马格里布人。自从他远离他们,呼天不应,叫地不灵,马格里布人的流浪生活便变得可亲了。他被太阳晒醒,无情的光线垂直照射到花岗石上,烫得叫人受不了。当然,普罗旺斯人自己也犯了个错误,他应该睡在另一边,棕榈树庄严的浓荫在那里投下阴影……他望着这几棵孤零零的树,不禁颤栗起来!他想起了阿尔勒的大教堂①里那些优美的、顶部雕出长长的树叶的圆柱,这是撒拉逊圆柱的特点。但是,他数完棕榈树之后,极目四望,无限的苍凉便袭上了他的心头。他看见的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深灰色的沙子向四面八方伸展,无边无垠,在强烈的阳光下就象刀锋剑刃,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①阿尔勒,法国城市,有著名的圣特洛菲姆教堂,然而并非如下文所说具备撒拉逊风格。 他弄不清这究竟是一片镜子的海洋,还是由无数湖泊拼成的一面镜子。火热的蒸气如巨浪似地涌来,在这块流动不止的土地上空旋转。天空具有东方式的明亮,洁净得令人绝望,因为没有留下丝毫想象的余地。天空和大地都在燃烧。寂静显示出野蛮和恐怖的威严,叫人胆战心惊。苍茫辽阔、无穷无尽的宇宙从各个方向压迫着人的心灵:天上没有一片云,空中没有一丝风,沙漠里没有一座山,只有细小的沙浪在移动。象晴天在大海上看到的一样,天地最后相交为一道刀锋般纤细的明亮的线。普罗旺斯人搂住一棵棕榈树干,仿佛抱着一个朋友的身体;然后,他站在这棵树垂直投在花岗石上的纤细的阴影里,潸然泪下。他坐下来,呆在那里无限凄凉地望着眼前无情的景色。他高声喊叫,仿佛想试探一下荒漠。他的声音消失在沙丘的洼坑中,只把微弱的音响送到远方,不能引起任何回声;回声是在他心里:普罗旺斯人今年二十二岁,他往马枪里压上了子弹。 “再等一等也不算迟!”他自言自语道,又放下了能够使他解除痛苦的武器。 士兵一会儿望望深灰色的沙漠,一会儿又望望蔚蓝色的天空,他怀念起法国来。他欣喜地闻到了巴黎水沟的气味,他回忆起他经过的城市,记起了同伴的面容和生活中最琐细的事情。不久,他凭着南方人的想象力,终于从飘浮于广阔的沙漠之上的热气中看见了亲爱的普罗旺斯的砾石。这个残酷、危险的海市蜃楼景象使他害怕,他就往山下走去,下山的这面坡正好与昨天上山的那面坡相对。他在构成山岗基础的巨大花岗岩石中发现了一个山洞,简直欣喜若狂。山洞是鬼斧神工的产物。洞中有一张破席,表明有人在这里住过。他在离洞口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棵结着椰枣的棕榈树①。于是求生的本能在他心中觉醒了。他希望能够活到有马格里布人经过这里,或者,也许不久他就能听到大炮的轰鸣!因为此时此刻波拿巴正在埃及纵横驰骋。这样一想,法国人兴奋起来,他打下几簇成熟的椰枣,棕榈树似乎都叫这几簇枣坠弯了腰。他尝了尝这些意想不到的天赐食品,相信这几棵棕榈树一定是以前住在洞里的人栽种的。椰枣的果肉鲜美可口,更说明果树经过种植者的精心培育。普罗旺斯人立刻从悲凉的绝望转为近似疯狂的欢乐。 ①椰枣,亦称海枣,椰枣树为棕榈树的一种。 他又走上山顶。直到天黑前他一直在砍一棵不结果实的棕榈,昨天他就在这棵树的荫庇下过了一夜,模糊的记忆使他想到了沙漠中的野兽;岩石下冒出一股泉水,然后消失在沙地里,他预料野兽会来泉边饮水,决定在隐居的洞口设置一道栅栏,以防野兽光顾山洞。他拼命地干,夜里睡着了会被野兽吞掉的忧虑给了他力量,但是他终于没能在白天将树砍成几段,只是把树砍倒了。向晚时分,这个沙漠之王轰然倾倒,声震遐迩,仿佛是荒漠吐出的一声呻吟。士兵打了个哆嗦,似乎听到什么声音在向他预告灾祸。但是,正如一个继承人不会为死去的亲属长久地哀悼一样,他也很快便动手把这棵美丽的树富有诗意的装饰品——又长又阔的叶片——砍下来修补席子,准备睡觉。天气炎热,又干了一天活,他感觉疲惫不堪,很快就在潮湿的山洞里红色的石壁下睡着了。半夜时分,他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在周围一片深沉的寂静中他听到一高一低的呼吸声,呼吸的力量十分粗悍,绝非人类所有,再加上黑暗,寂静和乍醒时的幻觉,他感到毛骨悚然,心里象结了冰。他拼命睁大眼睛,看到黑暗里有两粒黄色的微光,这时他连毛发乍竖的痛苦也感觉不到了。起先他觉得这或许是自己瞳孔的反光,然而不一会儿,借着洞外皎洁的月光,他渐渐看清了洞中的东西,只见一头巨兽正卧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这是一只狮子?莫非是一只老虎?还是一条鳄鱼?普罗旺斯人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不知道他的敌人属于哪一类,哪一科,然而他越是无知,便越觉得天下所有的灾难都落到了他头上,因而就越发恐惧。他侧耳细听,注意这呼吸的各种变化,最细微的差别都不放过,自己却一动也不敢动,象忍受酷刑拷打一般痛苦。一阵强烈的气味充满了山洞,和狐狸散发的骚臭一样,但是更刺鼻,更浓重。当普罗旺斯人的鼻子受用到这气味时,他简直恐怖到极点,因为一个可怕的伙伴的存在已经无可怀疑,他是在兽王的洞里宿营。不一会儿,西沉的月光照亮了山洞,一只金钱豹花斑的毛皮渐渐显露出来。这只埃及狮子正睡着,就象大公馆门口华丽的狗舍里安详蜷伏的一只大狗;它的眼睛睁开片刻,重又闭上。它的脸朝着法国人。花豹的囚徒胡思乱想,心乱如麻。起初他想一枪打死它,可是他发现他与豹子之间距离太近,无法瞄准,枪筒可能比他们的间隔还长。而且万一把它惊醒了怎么办?想到这里他就不敢动弹了。他在寂静中听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他诅咒自己的血往心脏里涌得太猛,害得他脉搏跳得太强,只怕会不等他找出一条活命的办法就把这畜牲吵醒了。他两次把手按在弯刀上,想一刀剁下敌人的脑袋,可是又怕那又短又硬的毛极难砍透,不得不放弃这个大胆的计划。“砍不下来怎么办?必死无疑。”他想。他宁愿等厮拼的时候寻找机会,于是他决定等到天亮再说。没过多久天就放亮,法国人现在可以仔细地打量这只豹子了。它的嘴边沾着血迹。“它美餐了一顿!……”他想,全不去考虑它的美宴是不是人肉席,“它醒来的时候不会饿的。” 这是一只雌豹。肚子和大腿的毛皮白得发亮。爪子周围长着天鹅绒般的带花斑的细毛,仿佛漂亮的镯子。坚硬有力的尾巴也是白的,只有尾巴尖上有几个黑环。背部的皮毛呈暗淡的黄色,象没有光泽的金子,不过十分平滑,十分柔软,散布着富有特点、略有差异的斑点,形状象玫瑰花,这正是豹子与其他猫科动物的区别。这位安详而凶猛的女主人打着呼噜,姿势十分优美,就象一只睡在躺椅坐垫上的雌猫。她的前爪沾着血,十分有力而且露着利爪,平展地卧着,脑袋就枕在上面,几根象银丝一般的稀疏的胡须直楞楞地竖着。倘若这畜牲躺在笼子里,普罗旺斯人一定会欣赏她优雅的风度,赞美她身上对比强烈的鲜明色彩,这些颜色使她的长袍象帝王的服饰一般华丽。然而此时此刻他却感到这可怕的景象使他的目光模糊了。这只豹子面对着他,尽管闭眼沉睡,却也对他产生一种魔力,就象传说中毒蛇的眼睛对夜莺所具有的效力一样。士兵遭遇到这样的危险,一时竟丧失了勇气,而此时倘若面临枪林弹雨,他却一定能够生龙活虎地冲杀。不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渐渐在他心里成熟,额头上的冷汗随之彻底干了。人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往往能将生死置之度外,听任死亡的摆布,士兵现在就是这样,他不知不觉把自己的遭遇看作一出悲剧,决心把自己在这出戏中扮演的角色光荣地担当到底。 “就算前天阿拉伯人已经把我宰了呢?……”他想。他既然权当自己早已魂归西天,便怀着一种不安的好奇心勇敢地等待敌人醒来。阳光射进洞里,花豹突然睁开眼睛,然后她威武地伸开脚爪,似乎想活动一下筋骨,舒展一下血脉。最后,她打了个呵欠,露出狰狞的牙齿和锉刀般粗硬的分叉的舌头。法国人看见她在地上打滚,动作又温柔又娇媚,不禁想道:“真象个风流娘儿们!……”她舔干净爪子上和嘴上的血迹,娴雅地用爪子反复搔着脑袋。“很好!……稍微打扮一下吧!……”法国人在心里说,他逐渐恢复了勇气,心情也开朗起来,“我们就要互道早安了。”他抓住从马格里布人那里偷来的匕首。 这时候,花豹回过头来冲着法国人,她没有向前走,只是牢牢地盯住他。一双金属般的眸子十分严峻,射出令人畏惧的光芒,更加令人害怕的是那畜牲竟朝他走来,普罗旺斯人不由发抖了。可是他带着爱抚的神情斜眼瞟着她,仿佛要对她施催眠术,并且放她一直走到自己身旁,然后他用十分温柔,十分亲昵的动作抚摸她,仿佛在抚爱一个绝色美人。他的手摩挲她整个身躯,从脑袋到尾巴,指甲轻轻地搔着她黄色脊梁正中间柔软的脊骨,花豹舒适地竖起尾巴,眼光变得温和了。待法国人第三次这样别有用心地献媚时,花豹仿佛猫咪表示快感那样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不过这声音发自一个洪亮而深沉的喉咙,它在山洞里回响,就象教堂的管风琴最后的几声轰鸣。普罗旺斯人明白了这种爱抚的重要性,于是他不厌其烦地做下去,想迷惑和麻痹这位威严的花魁女。等到他确信自己已经平息了这位任性的伴侣的兽性之后——幸亏她昨天晚上已经饱餐过一顿,他就站起来,想走出山洞;花豹放他走出去,可是等他刚走上山丘,她就象麻雀跃枝那样轻捷地跳到他身边,在他的腿上摩蹭,同时象猫似地弓起脊背。然后,她瞅着她的客人,眼睛里射出的光芒已经不那么严厉了,她发出一声野性的吼声,博物学家把这种吼叫比为锯子的声音。 “她倒得寸进尺了!”法国人微笑着说。他摆弄她的耳朵,抚摸她的肚子,用指甲使劲挠她的脑袋。他发觉这样做很有效果,便用匕首的刀尖去搔她的脑壳,一面寻找机会下手;但是坚硬的头骨使他战栗,他害怕难以成功。 沙漠女王对她的奴隶的才干表示嘉许,她仰起头、伸长脖子,以十分安静的态度表达她内心的陶醉。法国人突然想到,要想一刀结果这位残暴的女王,必须把匕首插进她的脖子。他慢慢举起刀,可是花豹一定已经得到了满足,她亲热地躺到他脚下,不时朝他望一眼,眼光中虽然带着天生的凶猛表情,却也杂夹着善意。可怜的普罗旺斯人靠在一棵棕榈树上,拿出椰枣来吃;他忽而向沙漠投去探索的目光,寻找救命的人,忽而又瞅瞅自己这位可怕的伴侣,窥探她那并不可靠的仁慈。他每扔下一粒枣核,花豹就望一望枣核掉落的地方,眼光中流露出一种异乎寻常的猜疑表情。她象生意人那样谨慎地打量法国人;打量的结果无疑对法国人有利,因为他刚用完简陋的早餐,花豹就来舔他的皮鞋,她的舌头又厚又硬,可是却奇迹般地把嵌在鞋缝里的泥都舔干净了。 “等她肚子饿了怎么办?……”普罗旺斯人想。尽管他为自己的念头害怕得发抖,然而还是带着好奇的心理目测这只花豹的身量。她足有三尺高,四尺长,尾巴还不算在内,在同类中肯定是最美丽的一只。她的尾巴是有力的武器,木棍般粗细,将近三尺长。脑袋与一头母狮子的脑袋一般大小,与众不同的是带着一种罕见的细腻表情,那模样主要显出老虎的冷酷与凶残,但是也依稀有些象一个狡猾的女人的面孔。此时此刻这位孤独的王后脸上流露出与尼禄王①醉酒时相仿的快乐神情:她已经喝足了血,现在想娱乐了。士兵试探性地来回走了几次,花豹并不干涉,只用眼睛跟着他来回转,样子不象一只忠实的狗,而象一只对一切甚至对主人的行动都十分警觉的巨大的安哥拉猫。他往回走的时候看见自己那匹马的残骸就在泉水边上;花豹把马的尸体拖到这里,已经吃掉了三分之二。见此情景,法国人松了口气。难怪当时花豹不在洞里,难怪她让他睡了一个安稳觉。既然开始运气不错,法国人的胆子就大了,想要试探一下将来的运气。他产生了疯狂的希望,只要他不忽略任何可以驯服她,赢得她恩宠的方法,说不定可以和她和睦相处,平安度过这一天。他走回她跟前,看到她竟用不易觉察的动作摇了摇尾巴,心里真有说不出的高兴。于是他放心地坐在她身边,他俩便一同戏耍起来。他掐她的脚爪,嘴巴,拧她的耳朵,把她推翻在地,使劲搔她缎子般光滑的温暖的腰部。她随他摆弄,当士兵抚平她脚爪上的毛的时候,她还小心地缩回钢刀一般的弯曲的利爪。法国人的一只手仍旧按在匕首上,心里还想着将匕首扎进这只轻信的花豹的肚子;但是他害怕他自己保不住会随即在她最后的挣扎中被扼死。而且,他听到内心深处发出惭愧的呼声,要他尊重一个没有伤害过他的生物。他觉得自己在这无边无际的荒漠中已经找到了一个女友。他不由自主想到了自己的第一个情妇,他给这个情妇起了个绰号叫“娇娘”,这是反话,因为她是一个凶狠的妒妇。在他们相爱的日子里,她总是扬言要和他动刀子,弄得他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青年时代的回忆使他想起用这个绰号来称呼这只花豹。他欣赏她的敏捷,优雅和温柔,而且现在心里已经不那么紧张了。 ①尼禄(37—68),古罗马暴君杀人如麻,荒淫无度,后被刺死。 天快黑的时候,他已经习惯危险的处境,几乎迷恋上了在这种处境中所感到的恐惧。最后,每当他细声细气地喊一声“娇娘”,他的伴侣就习惯地抬起眼睛看着他。太阳落山时分,娇娘发出了好几声深沉而忧郁的吼叫。 “她很有教养!……”快乐的士兵想,“她在做晚祷呢!……”不过只有在他看见他的同伴保持和平态度时,这种开心的念头才在他心里产生。“去吧,我的金发美人儿,我让你先睡。”他对她说,心里盘算着单等她一睡熟,他就撒开两条腿飞奔而逃,到别处找个蔽身之地过一夜。士兵心急火燎地等待逃跑的时刻,等那时刻一到,他就立刻拼命向尼罗河的方向奔去;但是他在沙漠里刚走了四分之一法里的路,就听得花豹在他身后踊跃而来,还不时发出一声锯子般的吼叫,这吼叫比她沉重的跳跃声更令人毛骨悚然。 “得!”他自言道,“她粘上我了!……这只年轻的豹子也许还从来没有遇见过人,得到她的第一次爱情是值得庆幸的!”正在这时,法国人一脚踏进了叫旅行者谈虎色变的流沙中,这种流沙一旦陷进去就休想挣扎得出。他感觉到自己被流沙攫住了,就发出一声求救的呼喊,花豹用牙齿咬住他的衣领,用力向后一跃,象变魔术似地将他拖出了深渊。“啊,娇娘!”士兵叫道,一面热烈地抚摸她,“现在你我成了生死相依的朋友。此话一定当真。”他从原路返回。 从此以后沙漠里好象有了居民。这居民是一只野兽,法国人跟她讲话,她的野性被他驯化了,而他自己也不能解释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友谊产生的原因。尽管他非常想一直站着,保持着戒备,然而他终于还是睡了。待他醒来,不见了娇娘;他走上山顶,看见娇娘从远处朝他这里跳跃过来,这类野兽的习惯是跳跃,它们的脊椎骨十分柔软,所以不能奔跑。娇娘回到他跟前,嘴边血糊糊的,她接受她的同伴必不可少的爱抚,还发出几声深沉的呼噜声表示她感到无比幸福。一双充满柔情的眼睛转过来望着普罗旺斯人,比起昨天显得更加甜蜜,普罗旺斯人象对待一头家畜似地同她说话。 “唔,唔,小姐,你是个好姑娘,对吧?你瞧见没有?我们都喜欢让人抚爱。你不感到羞惭吗?你大概又吃了一个马格里布人吧?咳!他们和你一样也是动物啊!……不管怎么说,你可不许吃法国人……要不我就不爱你了!……” 她象一只小狗似地同主人玩耍,听任他推她,打她,抚摸她;有时,她向他伸出脚爪,做出一个恳求的动作来挑逗他。 几天时间就这样度过了。在娇娘的陪伴下,普罗旺斯人得以尽情地欣赏沙漠壮丽的美景。他在沙漠里有时感到恐惧,有时感到平静,他有了食物,又有了思念的对象,于是他的心灵就受到相反事物的感染……他的生活充满了矛盾。孤独生活的秘密已经对他毕露无遗,并且用它的魅力包围着他。他发现了世人从未见过的日出和日落的景象。飞鸟是稀有的过客,云彩是身着霓裳羽衣的旅人,他每次听到飞鸟轻微地振翅,看到云霞明灭交融,就不由地颤栗起来!夜晚,他观察月光在沙漠的海洋上产生的效果,热风吹过,大海骚动起伏,掀起汹涌的波澜,瞬息间千变万化。他同东方的黎明一同起来,欣赏绚丽多彩的朝霞,有时,平原上飓风骤起,霎时间飞砂走石,红色、干燥的迷雾和能致人死命的云烟弥漫四野,在观赏了这惊心动魄的景象之后,他满心喜悦地看到夜幕降临,因为满天的星斗洒下了沁人心脾的清光。他聆听着天际飘来的幻想的音乐。而且,孤独教会了他去开掘想象的宝库。 他花费许多时间回忆零星的琐事,把过去的生活与现在的生活相比较。他终于爱上了他的花豹;因为他需要爱情。也许是因为他表现出的坚强意志改变了他的伴侣的性格,也许是因为沙漠里正在进行的战斗为他的伴侣提供了丰富的食品,总之她丝毫无意伤害法国人,而他见她如此驯良,也终于不再对她抱有警惕。他把大部分时间花在睡觉上;但是又不得不睁着眼苦熬,好比爬在网上的蜘蛛,因为他害怕万一地平线上有人经过,他会错过得救的机会。他已经牺牲了他的衬衫,拿来做成一面旗,挂在一棵没有叶子的棕榈树上。他考虑到实际需要,拿小木棍把旗子撑开,因为他所期待的旅行者朝沙漠里张望时,风可能恰好没有把旗子吹开……他经常感到希望渺茫,这时他就和花豹玩耍。他终于能够辨别她各种不同的喊声,各种不同的眼光,他仔细琢磨了她金色袍子上各种不同的花斑。当他抓住她可怕的尾巴末端上那一簇毛时,她一声都不哼,他想数一数这簇毛有几个黑环和白环,在阳光下这些环象珠宝似地熠熠闪光,是十分高雅的装饰。他喜欢欣赏她优美柔和的线条,雪白的肚子,美丽的脑袋。不过他尤其喜欢在她嬉闹的时候欣赏她,她的敏捷,动作的矫健,总使他感到惊异;她跳跃、匍匐、滑行、隐蔽、攀援、打滚、蜷缩、腾飞扑跃,身腰之灵敏,使他赞赏不已。但是不论她扑跃得多么迅捷,不论岩石有多滑,只要听到一声“娇娘”,她就立刻停下来…… 一天,阳光灿烂,一只巨禽在空中盘旋。普罗旺斯人扔下花豹,抬头观看这位新来的客人;遭到冷落的女王等了一会儿,便低声咆哮起来。“我的天哪,她是吃醋了,”他看见她的眼光又冷峻起来,不禁嚷道,“维吉妮①的阴魂附到她身上了,肯定如此!……”当士兵还在欣赏花豹浑圆的臀部时,那只鹰已经从空中消失。花豹的身躯有说不完的美和青春的魅力!简直象女人那样姣好!金黄色的皮袍上柔和的色调与大腿上没有光泽的白毛相得益彰。充足的阳光倾泻下来,照得她身上鲜明的金色和褐色的花斑闪闪发亮,产生难以形容的吸引力。普罗旺斯人和花豹意味深长地互相望了一眼,那多情女郎感觉到朋友用指甲搔她的脑壳时,竟战栗了一下,眼睛射出两道闪电般的光芒,随后便紧紧闭上。 ①此处士兵当想到了那个嫉妒心强而又凶悍蛮横的情妇。 “她有一颗高尚的灵魂……”他一边说,一边端详安静的沙漠女王,她象沙一样金黄,象沙一样洁白,也象沙一样孤独和灼热……“很好,”她对我说,“我拜读了你为野兽辩护的大作;可是既然他俩这样知己,又何以会结束?……” “噢!是这样!……他俩友谊的结束和一切伟大的爱情的完结一样,是由于误会!双方都认为对方不忠,出于傲气谁也不肯解释,一味固执终于闹得不欢而散。” “其实有时碰到美好的时刻,”她说,“一道目光,一声呼喊就足以使之烟消云散。好吧,还是请你把故事讲完吧。” “这真叫我为难了,不过等你听完这老兵喝完一瓶香槟酒之后说的话,你就会理解他告诉我的这个故事。他大声说:‘我不知道我怎么弄痛了她,反正她转过身来,好象发怒了,她露出锋利的牙齿,咬住了我的大腿,当然是轻轻的。可是我却以为她要吃我,就把匕首插进了她的脖子。她在地上翻滚,大吼了一声,使我的心都凉了。我看她一面挣扎,一面望着我,眼光中没有半点怨恨。我真恨不得牺牲一切,牺牲我那时还没有到手的十字勋章去让她起死回生啊!我觉得我好象真的杀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有一批士兵看见了我的旗子,奔过来救我,他们看见我泪流满面……就这样,先生,’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打那以后,我在德国、西班牙、俄国、法国打过仗,我象一具尸体走过不少地方,但我看哪里都不能和沙漠相比……啊!因为沙漠太美了。’‘你在那里感觉如何?……’我问他。‘哟!这可说不清啦,年轻人。再说我也不是总为我那几棵棕榈树和我的花豹感到惋惜。我只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想起它们。在沙漠里,你知道,是一切皆有,又一切皆无……’‘请你再解释一下。’ “‘这个嘛,’他不由地做了一个不耐烦的手势,说道,‘就是只有上帝,没有人。’” 一八三二年①,巴黎 [罗芃/译] ①此写作日期有误,实际上是一八三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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