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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


  幽灵的出现,使在场的人都大惊失色。塞德里克吓得一直退到了墙边,靠在那里,仿佛已无法站稳;他一眼不眨地注视着朋友的形象,张开了嘴巴,好像再也合不拢了。艾文荷在身上划十字,用撒克逊语、拉丁文或诺曼法语反复念他想得起来的祷告。理查则一会儿叫唤:“上帝保佑!”一会儿喊道:“吓死人了!”

  这时楼下吵吵闹闹,响成一片,有的人在喊:“抓住这些没良心的修士!”有的人在喊:“把他们关进地牢!”还有的人在喊:“把他们从城墙上丢下去!”

  “看在上帝分上,”塞德里克对着好像是他死去的朋友的幽灵说道,“如果你是人,请你讲明白!如果是死去的灵魂,那就告诉我们,你来找我们有什么事,或者我能为你做什么,让你的灵魂得到安息。高贵的阿特尔斯坦,不论你是死是活,有话就对塞德里克说吧!”

  “不要急,”幽灵安详自若地说,“先让我休息一下,喘一口气。你问我是不是还活着?我是活着,只是三天来这个人是靠面包和水活着,这是漫长的三天,仿佛三个世纪一样。是的,面包和水,塞德里克伯父!老天爷和所有的圣徒都可作证,在漫长的三天中还没有更好的食物进入我的食道,这是天意,是靠上帝的保佑,我现在才能在这里把一切告诉你。”

  “奇怪,高贵的阿特尔斯坦,”黑甲骑士说道,“在托奎尔斯通的风暴结束时,我亲眼看见你给凶恶的圣殿骑士砍下了马背;我以为——汪八也这么讲——你的头颅直到牙齿都给劈开了呢。”

  “你搞错了,骑士阁下,汪八也是胡诌,”阿特尔斯坦答道。“我的牙齿现在还好好的,待会儿我还得用它吃晚饭呢。不过这还是圣殿骑士帮了我的忙,他的剑正要往下劈,给我的狼牙棒一挡,剑身歪了,结果打在我身上的不是刀口,是刀背;要是我戴着钢盔,这一击我根本不在乎,我会趁机口敬他一下,让他再也逃不了。可是事与愿违,我给打晕了,掉到了地上,但并没受伤。这时双方仍在厮打,杀死的人压在我的身上,以致我失去了知觉,等醒来时才发现我躺在一口棺材里,幸好棺材的盖还开着!那是在圣埃德蒙教堂的祭台前面。

  我打了几个喷嚏,哼哼哧哧地醒了,爬出了棺材,执事和长老听到吵闹,吓得什么似的,跑了过来,当然大吃一惊,可是一点也不高兴,发现他们本来可以继承我的家产,现在这个人却又活了。我要酒喝,他们给了我一点,可是酒里一定加了不少迷魂药,因为我睡得比以前更熟了,过了好几个钟头才苏醒。我发现我的手臂给绑住了,脚也缚得那么紧,到现在想起来,脚踝骨还有些疼呢。我的周围一片漆黑,我想这一定是该死的修道院地下室,它密不透风,又潮湿又沉闷,有一股霉味,可见它也是用作地下墓穴的。

  我心里正在纳闷,不知出了什么事,地窖的门吱吱开了,两个混蛋修士走了进来。他们竭力让我相信,我是在炼狱里,可是我听得出,这明明是那个胖得气喘吁吁的长老的声音。我的圣杰里米啊!这与他求我多给他一块火腿的声音多么不同!这混蛋从圣诞节起,在我这里大吃大喝了十二天呢!”

  “别发火,尊贵的阿特尔斯坦,”国王说,“歇一口气,慢慢讲你的故事;这真是千古奇闻,像一篇小说。”

  “凭神圣的十字架起誓,这可不是小说,是严酷的事实!”阿特尔斯坦说。“他们只给了我一块大麦面包和一罐水,这些昧良心的小气鬼,他们是靠我父亲和我发财的呢;要知道,从穷苦的奴隶和农夫那里,他们至多凭他们的祷告,骗到几块肉和几斤麦子。修道院成了这伙肮脏龌龊、忘恩负义的毒蛇的安乐案,对我这么一位大施主只给些大麦面包和脏水!哪怕我给开除出教,我也非把他们撵出这个安乐窠不可!”

  “但是,尊贵的阿特尔斯坦,”塞德里克说,拉住了他朋友的手,“凭圣母的名义,请你告诉我们,你是怎么从这危急的处境中脱身的?难道他们不觉得良心不安吗?”

  “良心不安!”阿特尔斯坦答道,“石头会在太阳下熔化吗?要不是修道院里的人都跑光了,我还会关在那里——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到这里来吃我的丧宴的,这些混蛋明明知道我给活埋在那里,居然还成群结队到这儿来喝酒作乐。他们把我的身体关在那里挨饿,却在这里呢呢喃喃念赞美诗,说要超度我的灵魂,岂不荒唐。他们走后,我等了好久,还不见送食物给我,原来那个患痛风症的执事正忙于自己吃喝,哪里想得到我。

  最后他到地窖来了,脚步歪歪斜斜的,满嘴的酒气和香料味。他喝饱了酒,心里高兴,这才给我留下了一块馅饼和一瓶酒,不再是以前那种食物。我吃了馅饼,喝了酒,全身才有了力气;更幸运的是,执事已喝得昏昏沉沉,没法履行他牢头禁子的职责,锁门时没把锁套进铁环,以致门只是虚掩着。亮光、食物和酒,使我的头脑灵活了。我身上的锁链是套在一只铁环中的,它早已锈得快断了;这是我和那个混蛋长老都没料到的。其实在那样潮湿的地牢里,哪怕铁器也是经不起多少日子的腐蚀的。”

  “休息一下,尊贵的阿特尔斯坦,”理查说,“还是先吃些东西,再往下讲这种可怕的故事吧。”

  “吃东西!”阿特尔斯坦道,“我今天已吃过五顿了。不过再吃一块香香的火腿也未始不可,先生们,请跟我一起喝一杯吧。”

  两个客人尽管还有些惊魂不定,仍与复活的主人干了杯,让他把故事讲下去。这时听他讲的,已不仅是原来那几个人,因为伊迪丝对城堡内的事务作了些必要的安排后,也跟着复活的死人来到了贵宾接待室,后面还跟着许多客人,有男的也有女的,把小房间挤得水泄不通,其余的人只得凑集在楼梯上,听到几句模糊不清的话,然后以讹传讹,传给下面的人,下面的人又传给外面的下等人,结果变得面目全非,与原来的故事大相径庭了。不过根据阿特尔斯坦的自述,他脱险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终于挣脱了那个铁环,像一个拖着脚镣的人,用尽我几天来饿坏的身子所有的力气,爬上了楼梯,摸索了好久,最后朝着传来欢乐的歌声的地方走去,来到了一间屋子,只见那位可敬的执事——对不起,恕我直说——正跟一个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的灰衣修士饮酒作乐呢。那个修士简直跟个土匪似的。我一下子冲进屋子,身上还穿着尸衣,挂着铁链,样子完全像地狱中来的不速之客,以致把两人吓了一跳,我马上挥起拳头,把执事打昏在地上,但他那位酒肉朋友,却举起粗大的铁头木棍,向我挥来。”

  “我敢打赌,这一定是我们的塔克修士,”理查说,看了一眼艾文荷。

  “他是魔鬼也罢,随他去,”阿特尔斯坦说。“幸好他没打中我,我正要过去与他厮杀,他便拔脚跑了。我也赶紧从执事的腰带上解下钥匙,开了铁链上的锁,好让自己快些逃走;我本该用那串钥匙打破这混蛋的脑瓜,但想起他给我送来的馅饼和酒,心中便有些不忍,只是把这无赖狠狠踢了两脚,让他躺在那里,不再管他。我往袋里装了几块烤肉,还有那两位先生吃剩的一皮囊酒,走进马厩,发现我那匹出色的小马单独缚在一根栏杆上,毫无疑问,这是专门留给长老的。

  于是我骑上马,飞一般地赶回这里,一路上所有的人看到我,都以为我是鬼,尤其我为了不让人认出我,用尸衣上的兜帽遮着脸。我还差点进不了自己的城堡,幸好我给当成了魔术师的助手,他正在院子里跟大伙儿逗乐呢;这些人以为这么玩乐就是在为主人操办丧事。管家看到我这身装束,把我当作了预备在哑剧中扮演的角色,也放我进来了。我只向我母亲公开了自己,吃了些东西,便来找你了,我尊贵的朋友。”

  “你来得正好,”塞德里克说,“我预备继续执行我们的英勇计划,为我们的荣誉和自由而斗争。我告诉你,要拯救高贵的撒克逊民族,明天便是大吉大利的起事日子。”

  “不要跟我讲什么拯救不拯救啦,”阿特尔斯坦说道,“我拯救了自己,这就够了。现在我只想惩办那个混蛋的长老。应该让他穿着他的全套法衣,吊在科宁斯堡城楼顶上示众。如果楼梯太窄,他的尸体太胖,抬不上去,我可以从外面把它吊上去。”

  “但是,我的孩子,”伊迪丝说道,“他有圣职在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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