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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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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些什么?是唐诗选里的吗?”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不知道?难缠!寒月君会赏光的吧?老交情嘛!” “一定出席。如果错过良机听不到乐队演奏我作的曲子。那太遗憾了。” “就是嘛!东风君,你呢?” “我呀,很想出席,在你夫妻面前朗诵我的新诗。” “那太高兴了。先生,我有生以来也没有这么高兴过。所以,再喝一杯啤酒。” 于是他把自己买来的啤酒咕嘟嘟喝了起来。喝得满脸通红。 秋日短,转眼天黑了。看一眼横七竖八乱扔些烟蒂的火炉,才发现炉火早已熄灭。就连逍遥自在的诸公也似乎有些兴尽。独仙首先说:“太晚了,该走啦!”接连着也都说:“我也回去!”于是,客厅里像杂耍散场似的,变得冷冷清清。 主人晚餐后进了书房。夫人觉得冷飕飕的,紧了紧衬衫的领子,在缝补一件洗褪了色的便服。孩子们并枕而眠。女仆沐浴去了。 人们似乎悠闲,但叩其内心深处,总是发出悲凉的声音。 独仙好像已经得道,但是两脚依然没有离开大地;迷亭也许自在逍遥,但是人间并非画中美景;寒月不再磨玻璃球,终于从家乡领来了太太。这是正常的。然而,正常生活过得太久,也会感到无聊的吧!东风再过十年,也会懊悔今日胡乱献诗的勾当吧!至于三平,就难说他将钻进山,还是混进水。他只要平生能够请人喝几盅三鞭酒,牛哄哄的,也就满足了。而铃木藤先生会闯江湖的,闯来闯去,就沾了污泥。尽管沾了污泥,也比不去闯荡的人神气! 咱家托生为猫而来到人间,转眼已经两年多了。自以为比得上咱家这么见多识广的人还不曾有过。然而前此,有个叫卡提·莫尔①的素不相识的同胞,突然高谈阔论起来,咱家有点吃惊。仔细一打听,据说它原来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死亡,由于一时的好奇心,特意变成幽灵。为了吓唬咱家才从遥远的冥土赶来。还听说这只猫曾经叼着一条鱼,作为母子相逢时的见面礼。可是它半路上终于馋得受不住,竟自己享用了。这么个不孝的猫!可是另一面,它又才华横溢,不亚于人类,有时还曾作诗,使主人惊诧不已。既然如此豪杰早已出现在一个世纪之前,像咱家这样的废物,莫如速速辞别人间,回到虚无之乡去,倒也好些呢。 ①卡提·莫尔:德国小说家霍夫曼的小说《女猫莫尔的人生观》里的主人公名。 主人早晚要因胃病而身亡。金田老板已经因贪得无厌而丧命了。 秋叶几乎全已凋零。死亡是万物的归宿,活着也没有什么大用,说不定只好尽早瞑目才算聪明。照几位先生的说法,人的命运,可以归结为自杀。如不提防些,咱家也非投胎到束缚太多的人世上去不可。可怕呀!心里总有些闷闷不乐,还是喝点三平先生的啤酒,提提神吧! 我转到厨房。秋风敲打着屋门,只见从缝隙处钻了进去。不知什么时候油灯灭了。大约是个月明之夜,从窗子洒进了清辉。茶盘上并排放着三个玻璃杯,两只杯里还残留着半杯茶色的水。放在玻璃杯里的,即使是开水,也令人觉得冰冷,更何况那液体在寒宵冷月下,静悄悄地挨着一个灭火罐,不等沾唇,已经觉得发冷,不想喝了。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三平喝了那种水,满脸通红,呼吸热呼呼的。猫若是喝了它,也不会不快活的吧!反正这条命不知什么时候就要死的。万事都要趁着有这口气体验一下。不要等死了以后躺在坟墓下懊悔:“啊,遗憾!”但是,追悔莫及,那也是枉然。咱家横下一条心,喝点尝尝!便鼓起劲来,伸进舌头去,吧嗒吧嗒舔了几下,不禁大吃一惊,舌尖像针扎似的,麻酥酥的。真不知人们由于何等怪癖要喝这种臭烘烘的玩艺儿。猫是无论如何也喝不下去的。再怎么说,猫与啤酒没有缘分。这可受不了!咱家曾一度将舌头缩了回来。但是,又一想,人们常说:“良药苦口”。每当害了风寒,便皱着眉头喝那些莫名其妙的苦水。至今还纳闷儿:到底是喝了它才好病?还是为了好病才喝它?真幸运,就用啤酒来解这个谜吧!假如喝下以后五脏六腑都发苦,也就罢了;假如像三平那样快活得忘乎所以,那便是空前的一大收获,可以对邻近的猫们传授一番了。唉,管它去呢!一命交天,决心干了,便又伸出舌头。睁着眼睛喝不舒服,便死死地闭上眼睛,又吧嗒吧嗒地舔起来。 咱家最大限度地耐着性子,终于喝干了一瓶啤酒。这时,出现一种奇怪的现象。最初舌头麻酥酥的,嘴里像从外部受到了压力,好苦!不过,喝着喝着,逐渐舒服起来。当喝光头一杯酒时,已经不怎么难受。没事儿!于是,第二杯又轻而易举地干了。顺便又把洒在盘子里的啤酒也舔进肚里,盘子像擦洗过一般。 后来,片刻之间,我为了视察自身变化,纹丝不动地蹲着。逐渐的身子发热,眼圈发红,耳朵发烧,很想唱歌。“咱家是猫,咱家是猫”。很想跳舞。想大骂一声主人、迷亭和独仙:“胡扯鸡巴蛋!”想挠金田老头,咬掉金田老婆的鼻子。咱家什么都干得出。最后,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站起来又想摇摇晃晃地走。这太有意思了。我想出门!出得门来,想招呼一声:“月亮大姐,晚上好!”太高兴了。 我心想:所谓“怡然自得”,大概就是这种滋味吧!我漫无目标,到处乱走,像似散步,又不大像,就怀着这样的心情胡乱地移动着软绵绵的双腿。怎么搞的!总是打瞌睡。简直搞不清我是在睡觉,还是在走路。我想睁开眼睛,但是眼皮重得很。这下子算完蛋了。管它高山大海,什么都不怕,只管迈着软颤颤的前爪。突然扑嗵一声。猛然一惊,糟了!究竟怎么糟了。连思索的工夫都没有。只是刚刚意识到糟糕,后事便一片模糊了。 清醒时,咱家已经漂在水上。太难受,用爪乱挠一气;但是挠到的只有水。咱家一挠,立刻就钻进水里。没办法,又用后爪往上窜,用前爪挠。这时,微微听到咕嘟一声,好歹露出头来。咱家想了解一下这是个什么地方。四周一看,原来掉进一个大缸里。这口大缸,直到夏末,密麻麻地长着一种水草,叫作“莼菜”。后来,不祥的乌鸦飞来,啄光了莼菜,就用这口缸洗澡。乌鸦洗澡,水就浅了,水浅,乌鸦就不再来。不久前咱家还在想:“水太浅,乌鸦不见了。”万万想不到,如今咱家代替乌鸦在这里洗起澡来。 水面距缸沿大约四寸多。咱家伸出爪也够不到缸沿,跳也跳不出去。满不在乎吧,只有沉底。挣扎吧,只有脚爪挠缸壁的声音格吱吱地响。挠到缸壁时,身子好像浮起了些,但是爪一滑,立刻又扎了个猛子。扎猛子太难受,便又咯吱吱地挠。不久,身子就累了。尽管焦急,脚却又不怎么受使。终于,自己也弄不清是为了下沉而挠缸,还是由于挠缸而下沉。 这时,咱家边痛苦边想:遭到如此厄运,全怪我一心盼着从水缸里逃出命去。若能逃命,那是一万个求之不得。但是逃不出去,这是明摆着的。咱家腿不盈三寸。好吧!就算浮上水面,可是从浮出水面处尽最大努力伸出腿去,也无法搭在还有五寸多高的缸沿。既然无法将爪搭上缸沿,管你怎么乱挠啊,焦急啊,花上一百年粉身碎骨啊,也不可能逃出去的。明明知道逃不出去,却还幻想逃出去,这未免太勉强。勉强硬干,因此才痛苦。无聊!自寻烦恼,自找折磨,真糊涂! 算啦!听之任之好了,再也不挠得咯吱吱响,去它的吧!于是,不论前脚、后脚还是头、尾,全都随其自然,不再抵抗了。 逐渐地变得舒服。说不清这是痛苦,还是欢快,也弄不清是在水中,还是在客室。爱在哪里就在哪里,都无妨了。只觉得舒服。不,就连是否舒服也失去了知觉。日月陨落、天地粉齑!咱家进入了不可思议的太平世界。咱家死了,死后才得到太平,太平是非死得不到的。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谢天谢地!谢天谢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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