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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3)


  这时,主人将咱家昨天介绍过的他那混沌的太古双眼怒睁,一定是看见了对面的那个壁橱。这个壁橱高六尺,分成上下两厢,各带一个橱门。下边那个橱窗几乎和棉被的下角只有咫尺之隔,起来端坐的主人只要睁开眼睛,便自然地会将视线投向那里。主人一瞧,那裱糊的花纹纸已经百孔千疮,公然露出了肠子。那肠子五光十色,有的是印刷品,有的是手写体,有的里朝外,有的脚朝天。当主人瞥见这些“肠子”时,想看看上边写了些什么。本来主人一直恼火,恨不能把车铺老板娘抓来,把她的嘴脸往松树上蹭。可是,突然又想读这些废纸上的字迹。这似乎有点荒诞不经,然而,在一个直爽面性情暴躁的人来说,却也不足为奇。这就像小孩哭时,只要分给他个豆包,他就会破涕为笑是一样的。

  主人从前在一个寺庙里住宿时,只隔一扇纸屏,里边住着五六个尼姑。本来,尼姑嘛,是坏心肠女人当中心肠最坏的。据说有一位尼姑,似乎摸透了主人的脾气,边敲自己的饭锅边打着拍子唱道:“乌鸦在哭叫,转眼又在笑。”“乌鸦在哭叫,转眼又在笑。”据说主人特别讨厌尼姑,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不过,尼姑虽然可厌,却叫她说个正着。主人忽哭忽笑,忽喜忽悲,甚于常人,但都不持久。说实在的,他没有长性,心眼儿太活。若用俗语翻译成白话,他不过是个不深沉、太浅薄、死犟死犟的磨人精罢了。既然是个磨人精,那么,他仿佛要干一架似的猛然起床,却又突然改变主意,看起隔扇上露出的“肠子”来,这就不能不说是理所当然了。

  第一眼看到的是两脚朝天的伊藤博文①,只见上端还标有“明治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字样。可见这位朝鲜总督,早从这时就开始紧跟着政令走路了。主人心想:不知大将军此时任何职?他漫不经心地读下去,只见有“大藏卿”②三个字。真了不起!尽管怎么两脚朝天,却是个大藏卿呢!稍微向左一看,只见又是大藏卿,却在躺着午睡哩。难怪,拿大顶是持续不了多久的。下面有一个木版印刷的“尔等”两个大字,很想往下看,可是赶巧没有露出来。下一行只露出“迅速”二字。这一句本也想念,可是只露出这么点,也就念不成了。假如主人是警察厅的侦探,即使他人之物,说不定也会给他扯掉的。侦探这一行,因为没有人受过高等教育,为了拿到真凭实据,什么事都干得出,真是拿他们没办法。但愿他们能够稍微客气些。若是不客气,就不准他们来取证,这样就对了吧!据说他们甚至罗织和捏造罪状诬陷良民。良民花钱雇来的人,竟然反而诬陷雇主,真是十足的疯子。

  ①伊藤博文:(一八四一——一九○九)明治维新功臣,山口县人。曾任第一任的首相、枢密院议长、贵族院议长以及韩国统监、日清战争议和全权大使等,后在哈尔滨被朝鲜人安重根暗杀。
  ②大藏卿:相当于财政大臣。


  主人又转动一下眼珠,往中心区看了一眼。中心区有“大分县”三个字在翻筋斗。连伊藤博文都拿大顶,大分县翻筋斗也是理所当然。主人看到这里,双手握紧拳头,高高地向天井伸去。这是他打呵欠的预备姿势。

  主人的这一声呵欠宛如鲸鱼远嚎,声音十分奇特。他打完了这个呵欠,便慢腾腾地换上衣服,到洗澡间净面去了。妻子早已等得不耐烦,突然挡起被,叠好被褥,例行公事地开始扫除了。如同扫除,主人的洗脸也是例行公事,十年如一日。和前些天介绍过的一样,依然“啊、啊”“嘎、嘎”地叫个不休。少顷,分完了头发,将毛巾往肩上一搭,驾临客厅,在长方形火炉旁悠然落坐。提起长方形火炉,说不定有的读者会想到如下景象吧:山毛榉的鱼鳞花纹木和全铜镶的里子,姐儿披散着刚刚洗过的头发,支起一条腿来,将长烟袋在柿木炉边上敲打……至于我家主人苦沙弥先生的长方形火炉却绝不那么排场。它很典型,究竟是用什么原料制做的,外行人无法辨认。长方型火炉本应擦得锃亮才是上乘,而主人的这个货色,究竟是山毛榉、樱木?还是桐木的?压根就不清楚,而且几乎从来没有擦过,因此,阴沉沉的,极不显眼。若问:“这玩艺儿是从哪儿买来的?”却又绝对记不起曾是花钱买的。若问:“那么说,是白来的?”可又好像没人赠送过,如果追究:“如此说来,难道是偷来的不成?”不知怎么,对这种提问,主人都态度暧昧。从前亲戚当中有个老太太,逝世时曾求主人看门很久。后来主人自己成家,据说从老太太家搬走时,原来用之如己物的那个长方形火炉,便被毫不客气地带走了。这似乎有点品格不佳。但是思量起来,这类事,人世上还是常有的。据说银行家整天存别人的钱,渐渐的就把别人的钱看成了自己的。官吏本是人民的公仆、代理人,为了办事方便,人民才给了他们一定的权力。但是他们却摇身一变,认为那权力是自身固有而不容人民置喙。既然这类人布满了人间,也就不便因长方形火炉事件而断定主人具有贼癖。假如主人具有贼癖,那么,天下人便无不生性好偷了。

  主人在长方形火炉旁安营扎寨,前面摆着饭桌。另外三面,有刚才用抹布揩脸的“丫丫”,在“御茶酱汤”学校读书的敦子和将手指插进扑粉瓶里的澄子。爱女坐齐,正在用餐。主人平分秋色地打量一遍这三位公主。敦子的脸,轮廓很像南洋铁刀的刀把;澄子因为是妹妹,多少带点姐姐的面相,若说像琉球漆的红盆,倒也蛮有资格的。只有“丫丫”独放异彩,长了一副长脸。如果是竖长,人世上还不乏其例,而这位丫丫的脸部却长得模宽。不管时兴的款式怎么多变,总不会流行横宽的面庞吧!本是自己的孩子,主人竟也边看边感慨系之。就凭这副模样,也是非成长不可。岂止成长,其速度之快,大有禅庙里的竹笋转眼变成嫩竹之势,在飞快地长大。“又长高了!”每当主人兴念至此,仿佛身后有追兵逼近,心里便惶惶不安。不管主人怎么没心没肺,这三位小姐都是女的,这一点他并不糊涂。既然是女的,总要嫁人,这也还清楚。只是清楚,却没有本事安排她们出嫁,这一点也有自知之明。虽然是自己的亲骨肉,却感到有些棘手。既然棘手,就不该生养她们。不过,这就是人生!若问人生的定义是什么?无他,只要说“妄自捏造不必要的麻烦来折磨自己”,也就足够了。

  孩子们果然了不起。她们做梦也不曾想老子对她们是那么穷于应付。她们在欢天喜地地用餐。不过,难缠的是丫丫。丫丫当年三岁。妈妈动了脑筋,分给她一套适用的小筷子、小碗。然而,丫丫决不答应,她一定要抢来姐姐的碗,硬要用那个拿不动的碗吃饭。举目人世,越是凡夫俗子,越是格外地横行霸道,一心要爬上并不称职的官阶,而这种性格,早在孩童时期就完全萌芽了。既然因袭已久,绝非靠教育和熏陶便可以矫正,还是趁早断念的好。

  丫丫将从旁掠夺的特大饭碗和又长又大的筷子据为己有,不断地恣意横行。因为硬要使用自己没法使用的食具,用起来势必大逞威风。丫丫首先将两双筷子根攥在一起,哧的一声往碗底插去。碗里盛了八分满的饭,上面还飘着满满的酱汤。碗里原来还勉强保持着平衡,当承受筷子的压力时,由于遭到突然袭击出现了三十度倾斜,同时,那酱汤毫不留情地哗哗流向她的胸脯。

  不过,这么点小事,丫丫是不会服输的。丫丫是个暴君。接着又把插进碗里的筷子用尽气力从碗底向上一挑,同时,把小嘴凑近碗边,将挑上来的饭粒啜了个满嘴,剩下的米粒与黄色酱汤混和,“呀”地喊着号子,从她的界尖扑到面颊,再扑到下颏;扑得失误而坠于床席者不计其数。这种吃法,简直是一点规矩都没有。咱家谨向大名鼎鼎的金田先生以及天下权贵们发出忠告:诸公待人,如果像丫丫用碗筷一样,那么,进入诸公口里的饭粒必然会少得可怜。而且,并非以必然之势进口,不过是误入口中而已。如何?敬请三思。如此,和“谙于事故的干将”这一头衔,也很不相称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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