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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2)


  今天早晨来我家的,岂非一位真正荷马式的或帕菲拉戈尼亚的人物吗——他有个这样适合于他身份的诗意的名字,抱歉的是我不能在这里写下来——他是一个加拿大人,一个伐木做柱子的人,一天可以在五十个柱子上凿洞,他刚好吃了一顿他的狗子捉到的一只土拨鼠。他也听到过荷马其人,说“要不是我有书本”,他就“不知道如何打发下雨天”,虽然好几个雨季以来,他也许没有读完过一本书。在他自己那个遥远的教区内,有一个能念希腊文的牧师,曾经教他读《圣经》里的诗;现在我必须给他翻译了,他手拿着那本书,翻到普特洛克勒斯满面愁容,因而阿基里斯责怪他的一段,“普特洛克勒斯,干吗哭得像个小女孩?”——

  “是不是你从毕蒂亚那里

  得到什么秘密消息?

  阿克脱的儿子,伊苦斯的儿子,

  还是好好儿地活在玛密同;

  除非他俩死了,才应该悲伤。”

  他对我说,“这诗好。”他手臂下挟了一大捆白橡树皮,是这星期日的早晨,他收集来给一个生病人的。“我想今天做这样的事应该没有关系吧,”他说。他认为荷马是一个大作家,虽然他写的是些什么,他并不知道。再要找一个比他更单纯更自然的人恐怕不容易了。

  罪恶与疾病,使这个世界郁忧阴暗,在他却几乎不存在似的。他大约二十八岁,十二年前他离开加拿大和他父亲的家,来到合众国找工作,要挣点钱将来买点田产,大约在他的故乡买吧。他是从最粗糙的模型里做出来的,一个大而呆板的身体,态度却非常文雅,一个晒焦了的大脖子,一头浓密的黑头发,一双无神欲睡的蓝眼睛,有时却闪烁出表情,变得明亮。他身穿一件肮脏的羊毛色大衣,头戴一顶扁平的灰色帽子,足登一双牛皮靴。他常常用一个铅皮桶来装他的饭餐,走到离我的屋子几英里之外去工作——他整个夏天都在伐木——他吃肉的胃口很大;冷肉,常常是土拨鼠的冷肉;咖啡装在一只石瓶子中间,用一根绳子吊在他的皮带上,有时他还请我喝一口。他很早就来到,穿过我的豆田,但是并不急急乎去工作,像所有的那些北方佬一样。他不想伤自己的身体。如果收入只够吃住,他也不在乎。

  他时常把饭餐放在灌木丛中,因为半路上他的狗咬住土拨鼠了,他就口头又走一英里半路把它煮熟,放在他借宿的那所房子的地窖中,但是在这之前,他曾经考虑过半个小时,他能否把土拨鼠浸在湖水中,安全地浸到晚上——这一类的事情他要考虑很久。早上,他经过的时候,总说,“鸽子飞得多么地密啊!如果我的职业无需我每天工作,我光打猎就可以得到我所需要的全部肉食——一鸽于,土拨鼠,兔子,鹧鸪——天哪!一天就够我一星期的需要了。”

  他是一个熟练的樵夫,他陶醉在这项艺术的技巧之中,他齐着地面把树木伐下来,从根上再萌发的芽将来就格外强壮,而运木料的雪橇在平根上也可以滑得过去;而且,他不是用绳子来把砍过根部一半的大树拉倒的,他把树木砍削得成为细细的一根或者薄薄的一片,最后,你只消轻轻用手一推,就推倒了。

  他使我发生兴趣是因为他这样安静,这样寂寞,而内心又这样愉快;他的眼睛里溢出他高兴而满足的神情。他的欢乐并没有搀杂其他的成分。有时候,我看到他在树林中劳动、砍伐树木,他带着一阵无法描写的满意的笑声迎接我,用加拿大腔的法文向我致意,其实他的英文也说得好。等我走近了他,他就停止工作,一半克制着自己的喜悦,躺倒在他砍下的一棵松树旁边,把树枝里层的皮剥了下来,再把它卷成一个圆球,一边笑着说话,一边还咀嚼它。他有如此充溢的元气,有时遇到使他运用思想的任何事情,碰着了他的痒处,他就大笑得倒在地上,打起滚来了。

  看看他四周的树木,他会叫喊——“真的呵!在这里伐木真够劲;我不要更好的娱乐了。”有时候,他闲了下来,他带着把小手枪在林中整天自得其乐,一边走,一边按时地向自己放枪致敬。冬天他生了火,到正午在一个壶里煮咖啡,当他坐在一根圆木上用膳的时候,小鸟偶尔会飞过来,停在他的胳膊上,啄他手里的土豆;他就说他“喜欢旁边有些小把戏”。

  在他身上,主要的是生气勃发。论体力上的坚韧和满足,他跟松树和岩石称得上是表兄弟。有一次问他整天做工,晚上累不累;他口答时,目光真诚而严肃,“天晓得,我一生中从没有累过。”可是在他身上,智力,即一般所谓的灵性却还是沉睡着的,跟婴孩的灵性一样。他所受的教育,只是以那天真的,无用的方式进行的,天主教神父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教育土人,而用这种方式,学生总不能达到意识的境界,只达到了信任和崇敬的程度,像一个孩子并没有被教育成人,他依然还是个孩子。当大自然创造他这人的时候,她给了他一副强壮的身体,并且让他对自己的命运感到满足,在他的四周用敬意和信任支撑着他,这样他就从可以像一个孩子似的,一直活到七十岁。

  他是这样单纯,毫不虚伪,无须用介绍的方式来介绍他,正如你无须给你的邻居介绍土拨鼠一样。他这人,还得自己慢慢来认识自己,就跟你得慢慢地才能认识他一样。他什么事都不做作。人们为了他的工作,给他钱;这就帮他得到了衣食;可是他从来不跟人们交换意见。他这样地单纯,天然地卑微——如果那种不抱奢望的人可以称作卑微的话——这种卑微在他身上并不明显,他自己也不觉得。对于他,聪明一点的人,简直成了神仙,如果你告诉他,这样一个人正要来到,他似乎觉得这般隆重的事情肯定是与他无关的,事情会自然而然地自己办好的,还是让他被人们忘掉吧。

  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赞美他的话。他特别敬重作家和传教师。他认为他们的工作真是神乎其神。当我告诉他,说我也写作甚多,他想了一会儿,以为我说的是写字,他也写得一手好字呢。我有时候看到,在公路旁的积雪上很秀丽地写着他那故乡的教区的名字,并标明了那法文的重音记号,就知道他曾在这里经过。

  我问过他有没有想过要写下他自己的思想来。他说他给不识字的人读过和写过一些信件,但从没有试过写下他的思想——不,他不能,他就不知道应该先写什么,这会难死他的,何况写的时候还要留意拼音!

  我听到过一个著名的聪明人兼改革家问他,他愿不愿这世界改变:他惊诧地失笑了,这问题从来没有想过,用他的加拿大口音回答,“不必,我很喜欢它呢,”一个哲学家跟他谈话,可以得到很多东西。在陌生人看来,他对一般问题是一点都不懂的;但是我有时候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人,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聪明得像莎士比亚呢,还是天真未凿,像一个小孩;不知道他富于诗意呢,还是笨伯一名。一个市民告诉过我,他遇到他,戴了那紧扣的小帽,悠悠闲闲地穿过村子,自顾自吹着口哨,他使他想起了微服出行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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