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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


  伯爵夫人莞尔一笑,说了句客套话。新闻记者行礼后,在客厅中间愣了一会儿,他觉得人地生疏,客人中他只认识斯泰内。旺德夫尔转过身子,走过来跟他握手。遇到旺德夫尔,福什利顿时高兴起来,他想跟他说句内心话,便把他拉到一边,悄悄说道:

  “就定在明天,你也去吗?”

  “当然罗!”

  “夜里十二点到她家里。”

  “我知道,我知道……我与布朗瑟一起去。”

  他想离开福什利,回到太太们那儿去,提出一个新的证据,为俾斯麦辩护,但福什利把他拉住了。

  “你绝对猜不到她托我邀请谁到她家里去。”

  接着,他将头向着缪法伯爵微微一指,这时伯爵正在与参议员和斯泰内讨论国民预算上的一个问题。

  “不可能!”旺德夫尔惊喜交集地说。

  “我敢发誓!我还不得不向她保证把斯泰内带到哩。这也是我来这里的目的之一。”

  说到这里,两个人都暗暗地笑了,而旺德夫尔又匆匆忙忙跑到太太们圈子里来,他大声嚷道:

  “我可以肯定,恰恰相反,俾斯麦先生是非常风趣的人……比如说吧,一天晚上,他在我面前说了一句逗人的话……”

  他俩讲话很快,你一言我一语,声音很低,但都被拉法卢瓦兹听见了,他注视着福什利,希望他过来解释一下,但福什利始终没过来。他们说的是谁呢?明天半夜他们要干什么呢?于是,他再也不离开他的表哥。福什利走过去坐下来。使他特别感兴趣的是萨比娜伯爵夫人。过去时常有人在他面前提到她的名字,她是十七岁结婚的,现在大概三十四岁了,婚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整天见到的人只有丈夫和婆婆。在上流社会里,有人说她冷若冰霜,像个虔诚的教徒,也有人很同情她,说她在嫁到这座深宅老院前,笑声朗朗,目光炯炯有神。福什利一边凝视着她,一边思量着一件事。他有一个朋友,最近在墨西哥战死,死时是上尉,就在他出发前夕,同福什利一起吃饭,饭后,他无意中向福什利吐露了一段隐情,这种隐情,即便是最谨慎的男人,在某些时候,也是会泄露出来的。不过,这事在福什利的回忆中已变得模糊了;那天晚上,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现在,他看见伯爵夫人坐在古色古香的客厅的中央,身着黑色衣服,安详地微笑着,心里起了疑团。她身后有一盏灯,把她那丰腴、微黑的面孔侧面照得轮廓分明,脸上只有嘴唇有点厚,露出一种急切的情欲要求。

  “他们老谈俾斯麦,有什么用!”拉法卢瓦兹嘀咕道,他装出一副在社交场合中露出的那种无聊的神态,“在这儿,真要命。你的想法真古怪,偏要到这里来。”

  福什利忽然问他道:

  “喂!伯爵夫人不跟任何人睡觉吗?”

  “啊!不,啊!不,亲爱的,”他结结巴巴说道,显得不知所措,忘记做出装腔作势的样子,“你也不看看这儿是什么地方!”

  随后,他意识到自己这样生气有失风度,便往长沙发里一躺,补充说道:

  “当然罗!我说没有,但是我知道的情况也不多……那边有个小家伙,名叫富卡蒙,到处都能见到他,也许他知道的比我多。比这更加不堪入耳的事,肯定也有人见过。我吗,这种事是不管的……总之,如果伯爵夫人真的以不端行为来消愁解闷,她就够机灵了,因为这件事没有张扬出去,也没有人谈到过。”

  还没等到福什利开口问他,拉法卢瓦兹就把自己所知道的缪法家的事告诉他。太太们继续围着壁炉交谈着,他们两个人压低了嗓门说话;倘若她们看见他俩打着领带,戴着白手套呆在那里,她们还以为他俩在一本正经地讨论什么严肃的问题呢。拉法卢瓦兹很熟悉缪法伯爵的母亲,她是个令人难以容忍的风骚老太婆,总是呆在神甫们家里;另外,只要她摆摆架子,做一个权威性的手势就能使任何人在她面前屈服。至于缪法,他是被拿破仑一世封为伯爵的一位将军晚年所生之子,所以十二月二日①以后,他自然得宠了。他也是一个郁郁寡欢的人,但他却以诚实、正直著称。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些古老陈腐的观念,对他在宫廷里所担任的职务,他的尊严和德行都认为了不起,把头仰得高高的,俨然是个圣人。是缪法老太给他以良好的教育:他每天必须做忏悔,不许逃学,不许犯青年人易犯的过失。他参加宗教仪式,他有一种多血质型的强烈的宗教狂热,发作时就像热病一样。最后,为了用最后一个细节来描绘他,拉法卢瓦兹贴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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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一八四八年二月法国爆发革命后,拿破仑三世从英格兰回到法国。他的一些支持者组织政党,推选他为制宪议会议员,同年十二月他当选总统。

  “这不可能!”表兄说道。

  “人家还向我赌咒发誓,说是千真万确的……他结婚的时候,还有这种事哩。”

  福什利笑着,一边瞧着伯爵。伯爵的脸上留着络腮胡子,上唇上却不留小胡子,脸显得更方了,这时,他把次数都报给了斯泰内,神态很冷漠,斯泰内在竭力反驳他的话。

  “说真的,他的长相很像是这样的人,”他喃喃说道,“这算得上他送给他的老婆的一件漂亮礼物!……啊!可怜的小娘们儿,他一定让她厌烦够了!我敢打赌,她到现在还蒙在鼓里哩!”

  就在这当儿,萨比娜伯爵夫人跟他讲话。他没听见,因为他觉得缪法的事是那么有趣,那么不寻常。她又问一遍:

  “福什利先生,你不是发表过一篇描写俾斯麦先生的文章吗?……你同他谈过话吗?”

  他赶紧站起来,走到夫人们那边,竭力使自己平静一下,悠然自得地找到了一句答话:

  “我的天!夫人,我坦率告诉你,我那篇文章是根据德国出版的一些传记本写的……我不曾见过俾斯麦先生。”

  他呆在伯爵夫人的身边。他一边和她谈话,一边继续思索着。她的外貌比她的实际年龄小,要让别人说,不超过二十八岁,尤其是她的一双眼睛,还保持着青春的光焰,长长的睫毛在眸子里投下了蓝色的影子。她是在一个夫妻不睦而分居的家庭里长大的,她跟舒阿尔侯爵生活过一个月,又跟侯爵夫人生活过一个月,她母亲死后,年纪轻轻就结了婚,这也许是她的父亲促成的,因为她在他的身边碍事。侯爵是个可怕的人,尽管他很虔诚,但是关于他的一些风流韵事已在外边开始流传!福什利思量他今晚是否有幸会见侯爵。她的父亲肯定会来的,不过,很迟才会来;因为他很忙。这位新闻记者知道这个老头子晚上在什么地方消磨时光,却装出一副严肃的神态。他吃了一惊,发现伯爵夫人脸上有一颗痣,长在左面颊上,靠近嘴边。娜娜的脸上恰恰也有一颗。这真奇怪。痣上还长着鬈曲的汗毛。只不过娜娜痣上的毛是金色的,而伯爵夫人痣上的毛像黑玉一般黑。这倒没关系,这个女人与娜娜不一样,她不跟任何男人睡觉。

  “我一直想认识一下奥古斯塔王后,”伯爵夫人说,“有人说她为人很好,又很虔诚……你认为她会陪同普鲁士国王一起来吗?”

  “我想不会的,夫人。”他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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