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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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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杰克·伦敦的五十多部作品大体可以分作三大类:描写在大自然中生活的入的作品,描写在城市中生活的入的作品,和论文。 他描写在大自然里生活的入的作品又可分为两类:极地小说和海洋小说。极地小说最有名的有三个小说集:《狼子》,《热爱生命》(Loveof Life,1907)和《丢脸》(Lost Face,191O);还有长篇小说《燃烧的戴莱特》(Burning Daylig ht,191))和《蹩脚·贝路》(Smoke Bellew,191));此外有他别具一格的狗小说《蛮荒的召唤》(The Call of the Wild,1903)和《白獠牙》(The White Fang,1906)。《燃烧的戴莱特》的主角是个孔武有力的淘金者,在获得大量黄金之后却怀着理想主义的情绪全部放弃了;《蹩脚·贝路》的主角是个蹩脚记者,在淘金生活中历尽艰险。这些小说描写了北极附近严寒地带的人们在最严酷的环境下的艰苦生活和撼人心魂的斗争。例如短篇小说《生火》写一个淘金者在零下七十度的旷野里用各种办法生火终于失败而死的故事,很为悲壮。两本狗小说一本写文明世界的狗回到蛮荒,一本写经过凶残训练的狗回到文明,都是从狗的本性出发,反映人类感情对狗的影响的;写的虽是狗,反映的却不仅是狗,而包括了周围的人的思想、感情和性格。 他的海洋小说包括了小说集《南海故事》(1911)和长篇小说《海狼》(Sea Walf,1911)等,还有一个狗故事《群岛猎犬杰瑞》(Jerry of the lslands,1917)。《南海故事》的南海指的是南太平洋,包括了夏威夷群岛及广大的海域及岛屿。小说集仿佛是南太平洋上著居民的展览会和当地风光的画廊。《海浪》写的是捕猎海豹的船只“幽灵号”船长拉尔森的冒险故事,他最后因为得了肺癌被遗弃在荒岛上,而被他从海上救起的记者和女诗人却回到了文明社会.《群岛猎犬杰瑞》写一头小猎犬落入食人生番的手里又逃出,回到文明世界的故事。 杰克·伦敦描写城市的作品有著名的长篇幻想小说《铁蹄》(TheIron Heel,1908)、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The People in the Abyss,1903),小说《拳赛》(The Game,1905)、幻想小说《亚当以前》(BeforeAdam,1906)、《马丁·伊甸》、及《约翰·巴利科恩》(John Barleycorn,1913)等。《铁蹄》预言了美国的金融寡头将组织成为法西斯机构“铁蹄”,控制全国,进行军事寡头统治和特务统治,而社会主义者只好与德国的工人阶级联合举行总罢工,以反对美国发起的对德战争,并用以暴力对暴力的形式进行地下斗争,最后男主角埃佛哈不幸牺牲,记载故事的文稿也便中断。文稿及以脚注的形式预言法西斯组织“铁蹄”要到三百年后才能被推翻,那时人类也就进入幸福的集体主义时代。《约翰·巴利科恩》是以禁酒为主题的小说,也带有自传性质。《拳赛》写一个拳击手的悲剧,拳击手要他的情人去看他比赛,用以消除她对拳击的成见,却在拳击时被重伤致死。《亚当以前》是另一本幻想小说,是一种把达尔文和华莱士的理论通俗化的尝试,写的是冰河期中期的原始人类的故事。 对杰克·伦敦的作品有人评论为:干净利落,生气勃勃,健康乐观;也有人认为是文明的头脑与原始的强力的结合,是科学进化论的喉舌,代表了朝气和勇敢。杰克·伦敦最擅长的是对于原始暴力和个人奋斗的描写,这在他的极地小说和海洋小说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就是本书《马丁·伊甸》里也有一些原始暴力的描写,比如那场从六岁打到十七岁,历时十一年之久的苦斗就是一个例子。而马丁·伊甸的整个历史其实也是一篇惊心动魄的个人肉搏史。 他的论文有论文集《阶级战争》(The War of the Classes,1905)、《人类去向》(The Human Drift,1917)和《革命》等。他的论文也像小说一样受到欢迎,这是令他的出版商都感到惊讶的。例如《阶级战争》在一年之内就曾三次再版。美国是个敌视社会主义的国家,但杰克·伦敦的宣传阶级战争的文集竟会这样畅销,说明了他的作品有惊人的魅力。 杰克·伦敦曾是世界上名气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大多出版不久就被译成各国文字出版,包括法文、俄文。德又、瑞典文、丹麦文、荷兰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希伯来文等,因为意识形态的关系,他的作品在俄国和前苏联最受欢迎,列宁就很欣赏他的《铁蹄》和《热爱生命》。 美国传记小说家伊尔文·斯通在他的《马背上的水手》里称他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3 《马丁·伊甸》通过男主角马丁·伊甸的恋爱、奋斗、沉浮、死亡描写了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的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庸俗虚伪,和它对文化和人才的扼杀,也揭露了当时美国出版业的种种弊端。 小说男主角水手马丁·伊甸偶然来到阔人小姐露丝家,见到了从没有见到过的富丽和温馨,便爱上了露丝和她所生活的社会,决心向上攀登。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成功,却发现那个社会原来庸俗、浅薄而且虚伪;那位小姐也并不那么冰清玉洁。尽管后来他的作品突然风靡一时,给他带来了大量金钱和极高的荣誉,他却已经厌倦,终于自杀。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悲剧。 马丁对震丝的爱是浪漫的心灵崇拜,而露丝对马丁的爱却产生于肉体的吸引。这是悲剧的一个根本原因。 马丁从第一眼看见露丝就爱上了她。在他心里她是一朵金色的娇花,是一个仙灵,他愿为她牺牲一切。于是他下定决心刻苦奋斗,以赢得她的欢心。他先是想当船长,继而想当作家。他在露丝的启发之下自学英语,啃语法,记词语,改变语言和语音习惯,很快就让自己的谈吐为露丝那上流社会所接受。初学写作时他还不知道标点符号为何物,也不知道应该分段,却在几年之间自学成了一个出色的作家。他在饥饿线上挣扎,历经磨难都是为了想配得上她。 但露丝对马丁的爱却主要出于性的吸引,这在小说里有微妙细腻的描写。露丝是个性觉醒迟缓的姑娘,在大学读书时似乎用功,对于异性却迟迟不感兴趣,她的父母曾为此暗暗着急。但从认得马丁的第一天起她就为这个精力旺盛的陌生青年所吸引,潜意识里总是想去拥抱他那壮实的脖子。这种肉体亲近的要求不断出现,有时马丁一进门她就为他那健壮的身子所吸引,想去拥抱,这显然是性的吸引,并没有多中心灵的相知和相爱。她对马丁的另一种感情更与爱情无关。她想教育和改造他,让他从贫困奋斗到成功,成为她所崇拜的巴特勒先生那样的人物。她觉得自己是马丁的老师,一向有居高临下之感,所以马丁一旦受到报纸攻击似乎身败名裂时,她就觉得他无可救药,和他解除了婚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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