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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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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5-1916)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庭中长大。十四岁小学毕业,就辍了学,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亦以养家。二十岁时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即因贫困辍学。19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立即誉满全国,那时他二十四岁。到1916年他年满四十时,已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在当时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1 杰克·伦敦的生活经历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 因为出身贫困,他从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十三岁时他曾只身驾驶小船通过暴风雨里的旧金山湾,别人都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本是为了好玩,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那时他才十五岁,却已有了一个十六岁的情妇,在船上安了一个家。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艘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途中经受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驾船很有本领,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伴们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在水手舱里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交了许多朋友;听见了许多故事。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港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因为内容独特且有一定深度和表现力,荣获第一名,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第一名奖金二十元,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刚开始写作便取得了这样突出的成绩,显然会给他巨大的鼓舞,也许他便是因此而走上文学之路的。 这时,杰克·伦敦逐渐从早期的蒙昧中醒悟了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为了学习技术他什么苦都可以吃,经理便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个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夺去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便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中的煤铲。 这次苦役使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的1894年。他加入了从旧金山到华盛顿去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的华盛顿进发。他感到流浪汉的世界里充满不断变化的幻影,能见到许多平时认为不可能的事,又恰好因故脱离了请愿队伍,便渝乘火车在北美大陆各地流浪。他在车上和车警、锅炉工、乘务员捉迷藏,周游全国,以此为乐。曾经被捕,罚做过三十天苦工,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儿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在流浪时他曾一连多少个月在车上、车下和露天睡觉,乞讨度日,养成了吃苦耐劳的本领,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怜惜穷人的其实是穷人。他说:“给狗一块骨头不算善心,善心是跟狗一样饿时却与别人分享骨头。”他的这一体会在本书《马丁·伊甸》的玛利亚身上有动人的描写。 他一直对读书就有兴趣,就连在做蚝贼时他也在他那小船上读过许多书。流浪归来他开始了大量的阅读。他读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读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同时加入了社会党。那时的社会党还主要是个文化团体。他参加工人的集会,并发表激烈的演说,说资本主义是一种有组织的掠夺制度,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这在当时是非常犯忌的,他曾因此被捕。 在奥克兰中学读书时他曾在那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小说《小笠原群岛》,连载了两个月,还发表了其他的作品。他从事文学的兴趣更浓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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