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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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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饭厅对他是一场噩梦。他停顿、碰撞、闪避、退让,有时几乎无法前进,最后总算走到了,而且坐在了她的身边。那刀叉的阵容叫他心惊胆战。它们带着未知的危险耸起了鬃毛。他出神地凝视着它们,直望到它们的光芒形成了一个背景,在这背景上出现了一系列前甲板的场景:他和伙伴们用刀子和手指吃着咸牛肉,拿用瘪了的匙子从盘里舀着浓酽的豌豆汤。他的鼻孔里冒出了变质牛肉的臭味,耳朵里听到了同伴的吧唧吧唧的咀嚼声,伴以木料的吱嘎和船身的呻吟。他望着伙伴们吃着,认为吃得像猪移。那么,他在这儿可得小心,不能吃出声来。千万要时刻注意。 他往桌上瞥了一眼。他对面是亚瑟和他的哥哥诺尔曼。他提醒自己他们都是她的弟兄,于是对他们油然产生了暖意。这家人彼此是多么相亲相爱呀!露丝的母亲的形象闪入了他的心里:见面时的亲吻,两人手挽手向他走来的情景。在他的世界里父母和子女之间可没有这样的感情流露。这表现了她们的社会所达到的高雅程度。那是地在对那个世界短短的一瞥中所见到的最美好的事物。他欣赏,也感动,他的心因那共鸣的柔情而融化了。他终身为爱而饥渴,他天性渴求爱;爱是他生命的有机的要求,可他从不曾获得过爱,而且逐渐习以为常,僵硬了。他从不知道自己需要爱,至今如此。他只不过看见爱的行为而深受感动,认为它美好、高雅、光彩夺目而已。 莫尔斯先生不在场,他感到高兴。跟那姑娘、她的母亲和哥哥诺尔曼结识已经够他受的了——对亚瑟他倒知道一些。那爸爸准会叫他吃不消的,他肯定。他仿佛觉得一辈子也没有这样累过。跟这一比,最沉重的苦役也好像小孩子的游戏。突然之间要他做那么多不习惯的事,使他感到吃力。他额头上沁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衬衫也叫汗湿透了。他得用从没用过的方法进餐,要使用陌生的餐具,要偷偷地左顾右盼,看每件新事怎么做;要接受潮水般涌来的印象,在心里品评和分类。对她的渴望在他心里升起,那感觉以一种隐约而痛苦的不安困扰着他。他感到欲望催逼他前进,要他跻身于她的生活圈子,逼得他不断胡思乱想,不断朦胧地思考着如何接近她。而巨,在他偷偷窥视对面的诺尔曼和其他人,要想知道什么时候用什么刀叉时,心中也在研究那人的特点,同时不自觉地衡量着、鉴定着——一切都是因为她。同时他还要谈话,听别人谈话,听别人之间的谈话,必要时作回答,而他的舌头又习惯于信马由疆,常常需要勒住。还有仆人也来给他添乱。仆人是一种永无休止的威胁,总悄悄出现在他肩头旁。全是些可怕的狮身人面兽①,老提出些难题、哑谜,要他立即作答。在整个用餐期间一个疑问总压在他心头:洗指钵。他毫无来由地、持续不断地、数十次地想起那东西,猜想着它是什么样子、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他听人说过这类东西,而现在他随时都可能看见它。也许马上就能看见。他正跟使用它的高雅人士坐在一起用餐呢——是的,他自己也要用它了。而最重要的是,在他意识的底层,也在他思想的表面存在着一个问题:他在这些人面前应当如何自处,抱什么态度?他不断匆忙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有过怯懦的念头:打算不懂装懂,逢场作戏。还有更怯懦的念头在警告他:这事他准失败,他的天性使他不够资格,只会让自己出洋相。 -------- ①狮身人面兽:即斯芬克斯,出于希腊神话。它出现在底比斯城外的大路边,对过路人提出谜语,猜不出的人便被它吃掉。 在晚餐的前半他为确定自己的态度而斗争着,一直沉默无语,却没想到他的沉默却让亚瑟前一天的话落了空。亚瑟前一天曾宣布他要带个野蛮人回家吃饭,叫大家别大惊小怪,因为他们会发现那是个很有趣的野蛮人。马丁·伊甸此刻不可能知道她的这位弟弟竟会那样说他的坏话——尤其是他曾帮助他摆脱了那场很不愉快的斗殴。此刻他就这样坐在桌边,一方面为自己的不合时宜而烦恼,一方面又迷恋着周围进行的一切。他第一次意识到吃饭原来还不仅具有实利的功能。他进着餐,却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在这张桌子旁边进餐是一场审美活动,也是一种智力活动。在这里他尽情地满足着对美的爱。他的心灵震动了。他听见了许多他不懂得的词语,听见了许多他只在书本上见过、而他的熟人谁也没有水平读得准的词。在他听见这类词句从露丝那了不起的家庭的成员们嘴边漫不经心地流出时他禁不住欢喜得浑身颤栗。书本上的浪漫故事、美和高智力变成了现实。他进入了一种罕见的幸福境界。在这里,美梦从幻想的角落里堂而皇之地走了出来,变成了现实。 他从不曾过过这样高雅的生活。他在角落里默默地听着,观察着,快活着,只用简短的话回答她,“是,小姐”,“不,小姐”;回答她母亲,“是,夫人”,“不,夫人”;对她的两个哥哥则抑制了海上训练出来的冲动,没有回答“是,长官”,“不,长官”。他觉得那样回答不妥,承认了自己低人一等——他既然要接近露丝,就决不能那样说。他的尊严也这样要求。“天呐!”有一回他对自己说,“我并不比他们差,他们知道讲多我所不知道的东西,可我照样可以学会!”然后,在她或是她母亲称呼他“伊甸先生”的时候,他便忘掉了自己傲慢的自尊,高兴得脸上放光,心里发热。他现在是个文明人了,一点不错,跟他在书本上读到的人并肩坐在一起用餐,自己也成了书本上的人,在一卷卷的精装本里过关斩将。 但是,在他使亚瑟的话落空,以温驯的羔羊而不是野蛮人的形象出现时,他却在绞尽脑汁思考着行动的办法。他并非温驯的羔羊,第二提琴手的地位跟他那力求出人头他的天性格格不久。他只在非说话不可时说话,说起话来又像他到餐桌来时那样磕磕绊绊,犹豫停顿。他在他那多国混合词汇中斟酌选择,有的词他知道合运却怕发错了音;有的同又怕别人听不懂,或是太粗野刺耳,只好放弃。他一直感到压力。他明白这样地字斟句酌是在让自己出洋相,难以畅所欲言。何况他那爱自由的天性也受不了这种压抑,跟他那脖子受不了浆硬了的枷锁十分相像。何况他也相信他不能老这样下去。他天生思维犀利,感觉敏锐,创作感强烈得难以驾驭。一种想法或感受从胸中涌出控制了他,经历着产前的阵痛,要找到表现和形式。接着他便忘记了自己,忘记了环境,他的老一套词语——他所熟悉的言语工具——不知不觉地溜了出来。 有一次,他拒绝了一个仆人给他的东西,可那人仍在打岔,纠缠,他便简短地强调说:“爬啊!” 桌边的人立即来了劲,等着听下文,那仆人也得意场扬,而他却悔恨得无以复加。不过他立即镇定了下来。 “‘爬啊’是夏威夷的卡那加话,是‘行了’的意思,”他解释道,“刚才我是说漏了嘴。这词拼写作p-a-u。” 他看见她盯住他的手,露出好奇与猜测的目光,很愿意作解释,便说—— “我刚从一艘太平洋邮轮来到海湾.那船已经误了期,因此在穿过布格特湾时,我们都像黑鬼一样干着活,堆放着货载——你大约知道,那是混合运载。我手上的皮就是那时刮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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