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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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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爹在自己独立经营花卉以前,曾在植物园的苗圃里工作过,同那边的科研人员的接触中他产生了读书和学习的好奇心。一连好几年,他节衣缩食,购置书籍,利用空闲时间阅读书本。在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之后,闲功夫没有那么多了,首先必须挣上每天的面包,书本便被弃置一旁了。不过,书既没有失散,也没有卖掉,只是被收藏在柜子里。我在阿根家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漫长的,园子里的活儿虽还不能说完全停了下来,但至少在这几个月内是减少了不少。为了围着火炉消磨漫长的夜晚,这些旧书又从柜子里翻了出来,分发给大家。有很多关于植物学和植物史的书本,偶尔也有几本游记。亚历克西和邦雅曼没有继承他们父亲的兴趣。每天晚上,他们打开书本看了三、四页就呼呼睡着了。而我并不困倦,兴趣很浓,一直到非睡不可的时候才停止阅读。维泰利斯教我的最初几课没有白费,我睡觉时每当想到这里,便要怀着激动的心情怀念他。 我学习的劲头使老爹回忆起往事。那时他为了买书,只化两个苏吃一顿中饭。现在,除了让我读藏在柜子里的书以外,他有时还从巴黎给我带回来几本。但是他老人家对书本的选择只凭偶然的兴趣,或者只根据书名的示意,在他看来,只要它是本书就行了。这些书在我这个缺乏有人指导的头脑里也许会产生一些紊乱,那不要紧,时间一长,紊乱会自己消失,我会把好的留下来,而留下来的便永远是我的了。什么书本都是有用的,这句话真是再正确也没有了。 丽丝不识宇。当她见我一有空余时间就埋头读书时,她好奇地想了解是什么东西在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起初,她想夺走我的书本,因为一看书,我就不能和她一起玩耍了。后来,看见我抓着书本不放,她就要我读给她听,这是我们之间的一种新关系。小丽丝,她不会说话,她就比谁都更善于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更善于使用她的深藏不露的内在智力;现在她不再关心周围那些细小琐事和别人的无聊的谈话,她要在我的书本中寻找她刚刚尝到一点味道的东西,那就是她所需要的有趣的消遣和她正在渴求的养料。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不知多少小时:她坐在我的对面,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朗读。当我遇到不懂的字或段落时,我常常停下来看看她。我们有时候要冥思苦想好久。要是一时找不到答案,她就示意我继续读下去,意思是“将来”再说。我也教她作画,也就是我所谓的作画。这项工作很费时间,也很费劲,但我终于差不多把她教会了。无疑我是个蹩脚的老师,可是我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师生间的良好合作常常比才能更加重要。当她能画上几道,而我们又能认出这些道道想表达她的一种什么意思的时候,该是多么欢乐!阿根老爹吻了吻我,笑着说: “嗯,我留下你,算是做了件大蠢事,丽丝将来必定要报答你的。” “将来”,意味着等她会说话的时候,因为医生从来没有放弃要使她恢复说话的希望。他们说,只是目前还没有办法,必须来一次骤变才有可能。 “将来”,也是我在为她歌唱的时候,她作出的一种凄然的表示。她让我教她学竖琴,她的手指很快就习惯于模仿了。当然,她没有可能学习唱歌,她为此大为苦恼。不知有多少回,我看见她的双眼含着晶莹的泪水,向我吐露她的悲伤。可是她本性善良而温柔,悲伤是不会在她心里持续太久的。她擦干眼泪,乖乖地笑了笑,意思说她“将来”会唱歌的。 我被阿根老爹收养后,孩子们象自家兄弟一样待我。假如没有突如其来的灾祸再次改变我的生活的话,我是可以永远留在格拉西的。可是命运注定我的好日子不会持久,当我一旦完全恢复健康以后,不听我意志使唤的突变又一次把我抛向了冒险的生涯。 第一部 第二十一章 流离失所 已经有不少日子了,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老是有这样的思想,并暗暗对自己说: “孩子啊,你太幸运了,这种好景是不会长久的。” 横祸将怎样落到我的头上,我无法预测。但差不多可以肯定,它迟早要落到我的头上。 我为此常常悲观丧气。但也有好的一面。为了避免大祸的到来我总是千方百计地尽力干好自己的活儿,因为在我想来,既然这是落在我头上的灾祸,那么它必然是由于我的过错而引起的。 但是我弄错了,它根本不是我的过错引起的,虽然如此,它仍然证明我的预见是太正确了。 我已经说过,阿根老爹是种植紫罗兰的。这种花的栽培技术并不太难,巴黎郊区的花农都能栽培得非常出色。四、五月份,他们把粗壮的、上下开满了花朵的花枝送到市场上去出售这一事实就是明证。花农种植紫罗兰的唯一技巧,在于选择复瓣花种,因为单瓣花种已经不时髦了。可是,在播下的种子中,单瓣、复瓣往往各占一半。只能留下复瓣植株而不能保留单瓣的,这对一个紫罗兰花农是有着重要的利害关系的。否则到了第二年你就不得不把精心培育了一年的、开着花的单瓣植株从肥土里拔出来扔掉。因此,播种后的选苗就成为必要的了。这种选苗也叫“拣花苗”。选苗是根据新株的叶子和它的形态特征来进行的,掌握“拣花苗”这一技巧的花农数量不多,因而竟成了某些花农家庭的秘而不宜的传家宝。当一些种植紫罗兰的花农需要选苗时,他们便向精通这一技巧的同行请教,这个同行就象医生或专家一样进城“出诊”。 阿根老爹是巴黎最内行的“拣花苗”专家之一,每年到了拣花苗时节,他整天忙得不可开交。这对我们、尤其对艾蒂奈特来说,日子就不好过了,因为同行见面从来没有不喝一杯的,有时还要喝上两杯、三杯。在这样转过两、三家之后,再回到家里来,他的脸总是红的,说话总是很费劲,舌头当然也不灵便了,而且两手发抖。 父亲不回来,艾蒂奈特是不会去睡觉的,即使回来得很晚,她也等着。 如果我本来就醒着,或者被他们的声音吵醒了,我便可以从房间里听到父亲和女儿的对话: “你干嘛不睡?”老爹问。 “因为我想看看你还需要什么不。” “原来是这样。宪兵小姐在监视我!” “假使我也睡了,现在还有谁来陪你说话?” “你是想看看我还能不能笔直地走路吧,那好,你瞧吧,我敢打赌,一步不歪,我可以一直走到孩子们的房间不离开这条直线。” 东歪西倒的脚步声在厨房里响了一阵,后来静了下来。 “丽丝好吗?”他问。 “好。她睡着了,你轻一点。” “我没有出声,走得很稳,我必须走得笔直,因为女儿已经责备父亲了。丽丝她没有见我回家吃晚饭,说些什么没有?” “她看看你的坐位。” “啊!她看了我的坐位!” “是的。” “看了好几次吧?是不是看了好几次?” “老看。” “后来呢?” “她的眼睛好象在说:‘你不在。’” “她问你我不在的原因了吧?你回答说我和朋友鬼混了吧?” “不,她啥也没问,我啥也没说,你在什么地方,她心里明白。” “她明白,她明白……她睡得很香吧?” “不,才睡着了一刻多钟。她一直在等你。” “你呢,你想干什么?” “我想不让她看见你回来。” 又是一刹那的寂静。 “艾蒂奈特,你是个好闺女。你听着:我明天到路易索家去,嗯,我向你发誓,你听见了吗?我一定回来吃晚饭,我不忍心让你等我,我不忍心让丽丝睡觉时心里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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