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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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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胜过爱任何其他人。她不断谈起你,没有比这个更使她喜欢或者触及得更多的话题了。” “很高兴听你这样说,”他说——“很高兴,再淡一刻钟吧。”他真的取出手表,放在桌上掌握时间。 “可是继续谈有什么用?”我问,“既然你也许正在浇铸反抗的铁拳,或者锻造新的链条把自己的心束缚起来。” “别想这些严酷无情的东西了。要想象我让步了,被感化了,就像我正在做的那样。人类的爱像是我心田里新开辟的喷泉,不断上涨,甜蜜的洪水四溢,流淌到了我仔细而辛劳地开垦出来的田野——这里辛勤地播种着善意和自我克制的种子。现在这里泛滥着甜美的洪水——稚嫩的萌芽已被淹没——可口的毒药腐蚀着它们。此刻我看到自己躺在溪谷庄休息室的睡榻上,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脚跟前。她用那甜甜的嗓音同我在说话——用被你灵巧的手画得那么逼真的眼睛俯视着我——她那珊瑚色的嘴唇朝我微笑着——她是我的——我是她的——眼前的生活和过眼烟云般的世界对我已经足够了。嘘!别张嘴!一—我欣喜万分——我神魂颠倒—让我平静地度过我所规定的时间。” 我满足了他。手表嘀嗒嘀嗒响着,他的呼吸时紧时慢,我默默地站着。在一片静谧中一刻钟过去了。他拿起手表,放下画,立起来,站在壁炉边。 “行啦,”他说,“在那一小段时间中我己沉溺于痴心妄想了。我把脑袋靠在诱惑的胸口,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向她花一般的枷锁。我尝了她的酒杯,枕头还燃着火,花环里有一条毒蛇,酒有苦味,她的允诺是空的——建议是假的。这一切我都明白。” 我惊诧不己地瞪着他。 “事情也怪,”他说下去,“我那么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说真的怀着初恋的全部热情,而恋上的对象绝对漂亮、优雅、迷人——与此同时我又有一种宁静而不偏不倚的感悟,觉得她不会当个好妻子,不是适合我的伴侣,婚后一年之内我便会发现。十二个月销魂似的日子之后,接踵而来的是终身遗憾。这我知道。” “奇怪,真奇怪!”我禁不住叫了起来。 “我内心的某一方面,”他说下去,对她的魅力深为敏感,但另一方面对她的缺陷,印象也很深。那就是她无法对我所追求的产生共鸣——不能为我所做的事业携手合作。难道罗莎蒙德是一个吃得起苦的人,一个劳作者,一个女使徒吗?难道罗莎蒙德是一个传教士的妻子?不!” “不过你不必当传教士?你可以放弃那个打算。” “放弃!什么——我的职业?我的伟大的工作?我为天堂里的大厦在世间所打的基础?我要成为那一小群人的希望?这群人把自己的一切雄心壮志同那桩光荣的事业合而为一,那就是提高他们的种族——把知识传播到无知的领域——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代替束缚——宗教代替迷信——上天堂的愿望代替入地狱的恐俱。难道连这也得放弃?它比我血管里流的血还可贵。这正是我所向往的,是我活着的目的。” 他沉默了好长一会儿后,我说——“那么奥利弗小姐呢,难道你就不关心她的失望和哀伤了?” “奥利弗小姐向来有一大群求婚者和献殷勤的人围着她转,不到一个月,我的形象会从她心坎里抹去,她会忘掉我,很可能会跟一个比我更能使她幸福的人结婚。” “你说得倒够冷静的,不过你内心很矛盾,很痛苦。你日见消瘦。” “不,要是我有点儿瘦,那是我为悬而未决的前景担忧的缘故——我的离别日期一拖再拖。就是今大早上我还接到了消息,我一直盼着的后继者,三个月之内无法接替我,也许这三个月又会延长到六个月。” “无论什么时候,奥利弗小姐一走进教室你就颤抖起来、脸涨得通红。” 他脸上再次浮起惊讶的表情。他想象不到一个女人居然敢于这么同一个男人说话。至于我,这—类交谈我非常习惯。我与很有头脑、言语谨慎、富有教养的人交际的时候,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非要绕过缄默的传统防卫工事,踏进奥秘的门槛,在心坎的火炉边上找到一个位置才肯罢休。 “你确实见解独到,”他说,“胆子也不小。你的精神中有一种勇气,你的眼睛有一种穿透力,可是请允许我向你保证,你部份误解了我的情感。你把这些情感想象得比实际的要深沉,要强烈。你给了我甚于我正当要求的同情。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颤抖时,我不是怜悯自己,而是蔑视我的弱点。我知道这并不光彩,它不过是肉体的狂热,我宣布,不是灵魂的抽搐。那灵魂坚加磐石,牢牢扎在骚动不安的大海深处。你知道我是怎么个人——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我怀疑地笑了笑。 “你用突然袭击的办法掏出了我的心里话,”他继续说,“现在就听任你摆布了,剥去用基督教义来掩盖人性缺陷、漂净了血污的袍子,我本是个冷酷无情雄心勃勃的人。只有各种天生的情感会对我产生永久的力量。我的向导是理智而并非情感,我的雄心没有止境,我要比别人爬得高干得多的欲望永不能满足。我尊崇忍耐、坚持、勤勉和才能,因为这是人要干大事业,出大名的必要条件。我兴趣十足地观察了你的经历,因为我认为你是勤勤恳恳、有条有理、精力充沛的女人的典范,倒并不是因为我对你所经历的或正在受的苦深表同情。” “你会把自己描述成不过是位异教徒哲学家的。”我说。 “不,我与自然神论的哲学家之间是有区别的:我有信仰,我信奉福音。你用错了修饰语。我不是异教徒哲学家,正是基督教哲学家——一个耶稣教派的信徒,作为他的信徒,我信仰他纯洁、宽厚、仁慈的教义。我主张这样的教义、发誓要为之传播,我年轻时就信仰宗教,于是宗教培养了我最初的品格——它已从小小的幼芽,自然的情感,长成浓荫蔽日的大树,变成了慈善主义,从人类真诚品质的粗糙野生的根子上,相应长出了神圣的公正感。把我为可怜的自我谋求权力和名声的雄心,变成扩大主的天地、为十字架旗帜获得胜利的大志。宗教已为我做了很多,把原始的天性变成最好的品质、修剪和培育了天性。但是无法根除天性,天性也不可能根除,直到“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时候。” 说完,他拿起放在桌上我画板旁的帽子,再一次看了看画像。 “她的确可爱,”他喃喃地说。“她不愧为世界上最好的玫瑰,真的。” “我可不可以画一张像这样的给你呢?” “干嘛?不必了。” 他拉过一张薄薄的纸盖在画上,这张纸是我平常作画时怕弄脏纸板常作为垫手用的。他突然在这张空白纸上究竟看到了什么,我无法判断。但某种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猛地拣起来,看了看纸边,随后瞟了我一眼,那目光奇怪得难以形容,而旦不可理解,似乎摄取并记下了我的体态、面容和服饰的每个细节。它一扫而过,犹如闪电般迅速和锐利。他张开嘴唇,似乎想说话,但把到了嘴边的什么话咽了下去。 “怎么回事?”我问。 “什么事也没有”对方回答,一面又把纸放下。我见他利索地从边上撕下一小条,放进了手套,匆勿忙忙点了点头。“下午好,”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嗨!”我用那个地区的一个短语嚷道:“这可绝了!” 我呢,仔细看了看那张纸,但除了我试画笔色泽所留下的几滴暗淡的污渍,我什么也没有看到。我把这个谜琢磨了一两分钟,但无法解开。我相信这也无关紧要,便不再去想它,不久也就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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