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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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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啦。你妈妈到圣母玛丽亚那儿去了后,你跟谁一块儿住呢?” “同弗雷德里克太太和她的丈夫。她照顾我,不过她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我想她很穷,因为她不像妈妈那样有好房子。我在那里没呆多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是否愿意同他一起住到英国去。我说好的,因为我认得弗雷德里克太太之前就认得罗切斯特先生了。他总是待我很好,送我漂亮的衣服和玩具,可是你瞧他说话不算数,把我带到了英国,自己倒又回去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吃了早饭,阿黛勒和我进了图书室。罗切斯特先生好像曾吩咐把这用作教室。大部分书籍都锁在玻璃门内,但有一个书架却是敞开的,上面摆着基础教育所需要的各类书籍,和几部轻松的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和一些传奇故事等。我猜想这些就是他认为家庭女教师自个儿想看的书。的确,有这些书眼下我已经心满意足。同罗沃德书苑偶尔的少量采摘相比,这里所奉献的却是知识和娱乐的大丰收了。在房子里还有一架小巧的钢琴,成色很新,音调优美。此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觉我的学生相当听话,虽然不大肯用功。对任何正儿八经的事她都不习惯。我觉得一开始就给她过多限制是不明智的。我已给她讲了很多,也使她学了点东西。因此早晨过去,渐近中午时,我便允许她回到保姆那儿去了。随后我打算在午饭前画些小小的素描,供她学习用。 我正上楼去取画夹和铅笔,费尔法克斯太太叫住了我:“我想你上午的课结束了吧,”她说。她正在一个房间里,房间的折门开着。她招呼我时我便走了进去。这是个气派不凡的大房间,紫色的椅子,紫色的窗帘,土耳其地毯,墙上是胡挑木做的镶板,一扇巨大无比的窗,装配了色彩丰富的染色玻璃,天花板很高,浇铸得宏伟壮丽。费尔法克斯太太正给餐具柜上几个紫色晶石花瓶拂去灰尘。 “多漂亮的房间!”我朝四周看了看,不觉惊叫起来,我从未见过什么房间有它一半那么气派的。 “是呀,这是餐室,我刚开了窗,让它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和阳光,这些房间难得有人住,所以什么都是潮腻腻的,那边的客厅简直像墓穴。” 她指了指跟那窗子相对应的一扇又宽又大的拱门,一样也挂着红紫色的帘子,此刻往上卷着。我跨过两步宽阔的台阶,登上拱门,往里面瞅着。我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仙境,那景象使我这个刚踏上世途的人顿时眼目清亮。但它不过是一个漂亮的客厅和里面成套的一间闺房。两间房子都铺着白色的地毯,地毯上仿佛摆着鲜艳夺目的花环。天花板上都浇铸着雪白的葡萄和葡萄叶子。与它恰成对比的是,天花板下闪烁着绯红的睡椅和床榻,灰白色的帕罗斯岛大理石壁炉架上,摆着波希米亚闪光玻璃装饰物,像红宝石一般火红。窗户之间的大镜子,也映照出大体红白相间的色调。 “这些房间收拾得多整齐呀,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没有帆布罩子,却能做到纤尘不染,要不是空气冷飕飕的,人家准以为天天住着人呢。” “唉,爱小姐,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很少上这儿来,但要来就往往很突然,料也料不到。我发现他最讨厌看到什么都裹得严严实实的,他到了才开始手忙脚乱地张罗,所以我想还是把房间准备停当好。” “罗切斯特先生是那种爱挑剔、难讨好的人吗?” “不完全是这样。不过他具有上等人的趣味与习惯,希望按他的趣味和习惯办事。” “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啊,是的。这个家族在这儿一向受人尊敬。很久很久以前,凡是你望得见的附近的土地,几乎都属于罗切斯特家的。” “哦,不过撇开他的土地不谈,你喜欢他吗?别人喜欢他本人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我相信他的佃户们都认为他是个公正大方的乡绅,不过他从来没有在他们中间生活得很久。” “但他没有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吗?他的性格究竟怎样?” “啊,我想他的性格是无可指责的,也许他有些特别。我想他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世面。他一定很聪明,不过我没有同他说过很多话。” “他在哪方面跟别人不一样呢?” “我不知道——不容易说清楚——不很突出,但他同你说话时,你感觉得出来。你总是吃不准他在说笑还是当真,他是高兴,还是恰恰相反。总之,你没法彻底了解他——至少我不行。但这无关紧要,他是一个很好的主人。” 这就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儿听来,关于我们两人的雇主的全部情况。有些人似乎不知道如何刻划一个人,不知道观察和描绘人和事的特点,这位善良的太太就属于这类人。我的问话使她大惑不解,却并没有掏出她的话来。在她眼里,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一个绅士,一位土地拥有者——别无其他。她不作进一步询问和探求,显然对我希望进一步确切了解他的个性感到难以理解。 我们离开餐厅时,她提议带我去看看房子其余的地方。我跟着她上楼下楼,一路走一路羡慕不已。一切都安排得那么妥贴,一切都那么漂亮。我想宽敞的前房特别豪华。还有三楼的某些房间,虽然又暗又低,但从古色古香的气派看来,还是别有情趣的。一度归层次更底房间使用的家具,因为时尚的变更,逐渐搬到了这里。从狭窄的窗扉投射进来的斑驳光影,映照出了有上百年历史的床架;映照出了橡树或胡桃树做的柜子,上面奇怪地雕刻着棕榈树枝和小天使头部,看上去很像各种希伯莱约柜;映照出了一排排历史悠久、窄小高背的椅子;映照出了更加古老的凳子,坐垫上明显留着磨损了一半的刺绣,当年做绣活的手指化为尘土已经有两代之久了。这一切陈迹使桑菲尔德府三楼成了往昔的家园,回忆的圣地。白天我喜欢这些去处的静谧、幽暗和古雅。不过晚上我决不羡慕在那些笨重的大床上睡觉。有些床装着橡木门,可以关闭;有的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帐幔,上面满布各类绣花,有奇怪的花,更奇怪的乌和最奇怪的人。总之是些在苍白的月光下会显得十分古怪的东西。 “仆人们睡在这些房间里吗?”我问。 “不,他们睡在后面一排小房间里,这里从来没有人睡。你几乎可以说,要是桑菲尔德府闹鬼,这里会是鬼魂游荡的地方。” “我也有同样想法。那你们这儿没有鬼了?” “反正我从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着说。 “鬼的传说也没有?没有传奇或者鬼故事?” “我相信没有。不过据说,罗切斯特家人在世时性格暴烈,而不是文文静静的,也许那正是他们如今平静地安息在坟墓中的原因吧。” “是呀,‘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好好的,’”我喃喃地说,“你现在上哪儿去呀,费尔法克斯太太?”因为她正要走开。 “上铅皮屋顶去走走,你高兴一起去,从那儿眺望一下景致吗?”我默默地跟随着她上了一道狭窄的楼梯,来到顶楼,在那里爬上一架扶梯,穿过活动天窗,到了桑菲尔德府的房顶。这时我与白嘴鸦的领地已处于同一高度,可以窥见他们的巢穴。我倚在城垛上,往下眺望,只见地面恰似一幅地图般展开,鲜嫩的天鹅绒草坪,紧紧围绕着大厦灰色的宅基;与公园差不多大的田野上,古老的树木星罗棋布;深褐色枯萎的树林,被一条小径明显分割开来,小径长满了青苔,看上去比带叶子的树木还绿;门口的教堂、道路和寂静的小山都安卧在秋阳里;地平线上祥和的天空,蔚蓝中夹杂着大理石般的珠白色。这番景色并无出奇之外,但一切都显得赏心悦目。当我转过身,再次经过活动天窗时,我几乎看不清下扶梯的路了。同我刚才抬头观望的蓝色苍穹相比,同我兴致勃勃地俯瞰过,以桑菲尔德府为核心展开的阳光照耀下的树林、牧场和绿色小山的景致相比,这阁楼便犹如墓穴一般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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