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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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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农民听完他的佣人报告我的情况后(我从他们的谈话猜想是这样),就拾起一根手杖左右粗细的小麦秆儿,挑起我上衣的下摆;他似乎认为我也许生下来就有这么一种外壳,他把我的头发吹向两边好把我的脸看得更清楚。他喊他的雇工,叫他们到他身边来,问他们有没有在田里看到和我一样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接下来他把我轻轻地平放在地上,不过我立刻爬了起来,来来回口慢慢地踱步,好使他们明白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来,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向他表示,让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全部倒人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价值四个皮斯陀 (皮斯陀是西班牙的一种古金币)。我见他把小指指尖在舌头上润了润,拴起一块大金币,接着又捡起一块,可是他看来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让我把金币收进钱包,再把钱包放进衣袋。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到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作手势让我跨上去。他的手还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我想我只有顺从的份儿,又怕跌下来,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来只露出个头,这样更安全了。他就这样将我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仿佛英国的女子见了癞蛤蟆或蜘蛛一样回头就跑。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祥,并且很听她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越来越喜欢我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离开他有一段距离。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又就吃了起来。 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三加化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噪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莱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宽容的读者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并且原谅我,就是,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 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为了礼貌起见我一直把帽子夹在腋下),举过头顶挥了挥,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从此我就这么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这个耳光足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记我仇,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都爱捉弄些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就跪了下来,指着孩子,让主人尽可能地明白,希望他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听到身后闹哄哄像是十几个织袜工人干活的声音,掉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在那打呼噜,女主人正在边抚摸边喂它吃东西呢。我看到它的头和一只爪子,估计这猫足有我们社会中的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即使这样,那畜生狰狞的面相还是让我感到十分不安。 可是碰巧倒也并没有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足三码的地方,它连理都没理我一下。我常听人说,自己旅行中的亲身经历也证明是这样,就是,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是一点也不害怕了。 这时候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民家里是常见的事,其中有一条是獒犬,身躯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灵提,没有獒犬大,却更高些。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那喊叫从伦敦桥到切尔西 (切尔西是伦敦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从伦敦桥到车尔西约有五英里)那么远也能够听得到。他像平常孩子那样伊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 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那是一种中间空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所有这一切都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我得承认,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比这乳房让我这样恶心的,它长得特别奇怪,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和它相比,所以也无法对好奇的读者详细的说明这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乳房挺起来大约有六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十六英尺,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真是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呕的了。 因为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离得近,所以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白皙细嫩,在我们眼中是多么的漂亮。不过那也只是因为她们身材和我们是一般大小罢了,有什么缺点瑕疵,还得借助于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我们做过试验,从放大镜里看,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的。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亲密朋友,也就是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的脸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他承认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他说都能在我的皮肤上见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种不同颜色组成,不舒服。 不过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妇人时,他又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班,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我承认他的这一见解已经足够使大家明白了,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说,兔得读者们认为那些巨人长得真是丑陋不堪。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虽然只是农民一个,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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