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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五


  他对于这位心怀坦荡的同伴,除了一个普通的名字而外一无所知,但是他随便评说的几句话,他一死反而变成了至理名言,对克莱尔的影响超过了所有哲学家合乎逻辑的伦理学观点。和他一比,他不禁为自己的心地狭窄感到羞愧。于是他的自相矛盾之处就像潮水一样涌上了他的心头。他以前顽固地褒扬希腊的异教文化,贬抑基督教的信仰;在希腊的异教文明里,一个人因为受到强暴才屈服并不一定就丧失了人格。无疑他憎恨童贞的丧失,他这种憎恨是他和神秘主义的信条一起继承来的,但是如果童贞的丧失是因为欺骗的结果,那他认为这种心理至少就应该加以修正了。他心里悔恨起来。他又想起了伊获·休特说的话,这些话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忘记过。他问伊茨是不是爱他,伊茨回答说爱他。他又问她是不是比苔丝更爱他?她回答说不。苔丝可以为他献出自己的生命,而她却做不到。

  他又想起了苔丝在结婚那一天的神情。她的眼睛对他表达出多少深情啊;她多么用心地听他说话啊,仿佛他说的话就是神说的话!在他们坐在壁炉前的那个可怕的夜晚,当她那纯朴的灵魂向他表白自己的过去时,她的脸在炉火的映衬下看起来多么可怜啊,因为她想不到他会翻脸无情,不再爱她、呵护她。

  他就这样从一个批评她的人变成了一个为她辩护的人。因为苔丝的缘故,他对自己说了许多愤世嫉俗的话,但是一个人不能总是作为一个愤世嫉俗的人活在世上,所以他就不再那样了。他错误地愤世嫉俗,这是因为他只让普遍原则影响自己,而不管特殊的情形。

  不过这种理论未免有些陈旧;早在今天以前,做情人的和做丈夫的已经超越了这种理论。克莱尔对苔丝一直冷酷,这是用不着怀疑的。男人们对他们爱的和爱过的女人常常过于冷酷;女人们对男人也是如此。但是这些冷酷同产生这些冷酷的宇宙冷酷比起来,它们还算得上温柔;这种冷酷就像地位对于性情,手段对于目的,今天对于昨天,未来对于现在。

  他对苔丝的家族历史产生的热情,也就是对专横的德贝维尔家族产生的热情——他以前瞧不起这个家族,认为它气数已尽——现在又让他的感情激动起来。这类事情具有政治上的价值和想象上的价值,他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这两种价值之间的区别呢?从想象的价值看,她的德贝维尔家世的历史意义十分重大;它在经济上一钱不值,但它对一个富于梦想的人,对于一个感叹盛衰枯荣的人来说,却是最有用的材料。事实上,可怜的苔丝在血统和姓氏方面与众不同的那一点特点,很快就要被人遗忘了,她在血统上同金斯伯尔的大理石碑和铅制棺材之间的联系,就要湮没无闻。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地把他的浪漫故事给粉碎了。他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她的面貌,他觉得现在他可以从中看出一种尊严的闪光,而那种尊严也一定是她的祖先有过的;他的幻觉使他产生出一种情绪,这是他从前感到在血管里奔流着的情绪,而现在剩下的只是一种痛苦感觉了。

  尽管苔丝的过去并非白璧无瑕,但是像她这样一个女人现有的优点,也能胜过她的同伴们的新鲜美丽。以法莲人拾取的葡萄,不是胜过亚比以谢新摘的葡萄吗?①

  ①见《圣经·士师记》第八章第二节。

  这样说来克莱尔是旧情萌发了,这也为苔丝一往情深的倾诉铺平了道路,就在那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把苔丝写给他的信转寄去了;不过因为他住在遥远的内地,这封信要很长时间才能寄到他的手上。

  就在这时候,写信的人心想,安琪尔读了她的信就会回来,不过她的希望有时大,有时小。她的希望变小的原因是她生活中当初导致他们分离的事实没有改变——而且永远也不能改变。当初她在他的身边都没有使他回心转意,现在她不在他身边,那他就更不会回心转意了。尽管如此,她心里头想的还是一个深情的问题,就是他一旦回来了,她怎样做他才最高兴。她唉声叹气起来,后悔自己当初在他弹竖琴的时候没有多注意一下,记住他弹的是什么曲子,也后悔自己没有更加仔细地问问他,记住在那些乡下姑娘唱的民谣里,他最喜欢哪几首。她间接地问过跟着伊茨从泰波塞斯来到燧石山农场的阿比·西丁,碰巧他还记得,他们在奶牛场工作时,他们断断续续地唱的让奶牛出奶的那些歌曲,克莱尔似乎最喜欢《丘比特的花园》、《我有猎苑,我有猎犬》和《天色刚破晓》;好像不太喜欢《裁缝的裤子》和《我长成了一个大美人》①,虽然这两首歌也很不错。

  ①以上歌曲都是十九世纪英国流行的民歌。

  苔丝现在心中的愿望就是把这几首民歌唱好。她一有空就悄悄地练习,特别注意练习《天色刚破晓》那首歌:

  起床吧,起床吧,起床吧!

  去为你的爱人来一束花,

  花园里面种有花,

  美丽的鲜花都开啦。

  斑鸠小鸟成双成对,

  在枝头忙着建筑小巢,

  五月里起得这样早,

  天色才刚刚破晓。

  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只要其他的姑娘们不在她的身边,她就唱这些歌曲,就是铁石心肠的人听了,也会被她感动。每当想到他也许终究不会来听她唱歌,她就泪流满面,歌曲里那些纯朴痴情的词句,余音不断,仿佛在讽刺唱歌人的痛苦的心。

  苔丝一直沉浸在幻想的美梦里,似乎已经忘记了岁月的流转;似乎忘记了白天的时间已经越来越长,也似乎忘记了圣母节已经临近,不久紧接而来的就是旧历圣母节,她在这儿的工期也就结束了。

  但是在那个结账的日子完全到来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情,让苔丝思考起完全不同的问题来。有一天晚上,她在那座小屋里像平常一样和那一家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坐着,这时传来敲门声,问苔丝在不在这儿。苔丝从门口望去,看见门外有一个人影站在落日的余晖里,看她身材的高矮像个妇女,看她身材的肥瘦又像一个孩子,她在暗淡的光线里还没有认出是谁,那个人就开口喊了一声“苔丝”!

  “哎呀——是丽莎·露吗?”苔丝用吃惊的语气问。她在一年多前离开家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孩子,现在猛然长成了这么高的个子,连丽莎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因为长高了,以前她穿在身上嫌长的袍子,现在已经显得短了,一双腿也露在袍子的外面;她的手和胳膊也似乎感到拘谨,这说明她还没有处世的经验。

  “是我,我跑了一整天了,苔丝!”丽莎用不带感情的郑重口气说,“我到处找你;我都给累坏了。”

  “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妈妈病得很重,医生说她快要死了,爸爸的身体也很不好,还说他这样的高贵人家像奴隶一样地去干活太不像话;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好。”

  苔丝听后愣了半天,才想起来让丽莎·露进门坐下。丽莎·露坐下以后,吃了一点儿点心,苔丝这时也打定了主意。看来她是非立即回家不可了。她的合同要到旧历圣母节也就是四月六日才能到期,但也没有几天了,所以她决定立刻大胆动身回家。

  要是当晚就动身,她们可以提前十二个小时回到家里,但是她的妹妹太累了,不等到明天走不了这样远的路。所以苔丝就跑到玛丽安和伊茨住的地方,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们,并请她们在农场主的面前好好地替她解释。她又回来给丽莎做了晚饭,然后再把她安顿在自己的床上睡了,才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尽量地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一个柳条篮子里,告诉丽莎明天早上走,自己动身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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