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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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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赋会》,五十卷(永乐大典本) 不著编辑者名氏。皆南宋程试之文。 案宋礼部科举条例,凡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成。其官韵八字,一平一仄相间,即依次用。若官韵八字平仄不相间,即不依次用。其违式不考之目,有诗赋重叠用事,赋四句以前不见题。赋押官韵无来处,赋得一句末与第二句未用平声不协韵,赋侧韵第三句末用平声,赋初入韵用隔句对,第二句无韵。拘忌宏多,颇为烦碎。又淳熙重修文书式,凡庙讳、御名本字外,同音之字应避者凡三百一十七。又有旧讳濮王、秀王诸讳应避者二十一。是下笔之时,先有三四百字禁不得用,则其所作,苟合格式而已,其浮泛庸浅,千手一律,固亦不足怪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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