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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长庆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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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长庆集》,六十卷;《补遗》,六卷(通行本) 唐元稹撰。稹事迹具《唐书》本传。 考稹《与白居易书》,称“河东李明府景俭在江陵时,僻好仆诗章。仆因撰成卷轴。其中有旨意可观而词近古往者为‘古讽’。意亦可观而流在乐府者为‘乐讽’,词虽近古而止於吟写性情者为‘古体’。词实乐流而止於模象物色者为‘新题乐府’。声势沿顺,属对稳切者为‘律诗’,仍以五七言为两体;其中有稍存寄兴与讽为流者为‘律讽’”。又称“有悼亡诗数十首,艳诗百馀首。自十六时至元和七年,有诗八百馀首,成二十卷”。又称“昨巴南道中有诗五十首。又书中得七年以后所为向二百篇”。然则稹三十七岁之时已有诗千馀首。《唐书》本传称稹卒时年五十三。其后十六年中,又不知所作凡几矣。白居易作稹墓志,称“著文一百卷,题曰《元氏长庆集》”。《唐书·艺文志》又载有小集十卷。然原本已阙佚不传。 此本为宋宣和甲辰建安刘麟所传,明松江马元调重刊。自一卷至八卷前半为古诗。八卷后半至九卷为伤悼诗。十卷至二十二卷为律诗。二十三卷为古乐府。二十四卷至二十六卷为新乐府。二十七卷为赋。二十八卷为策。二十九卷至三十一卷为书。三十二卷至三十九卷为表状。四十卷至五十卷为制诰。五十一卷为序记。五十二卷至五十八卷为碑志。五十九卷至六十卷为告祭文。其卷帙与旧说不符,即标目亦与自叙迥异,不知为何人所重编。前有麟序,称“稹文虽盛传一时,厥后浸以不显。惟嗜书者时时传录。某先人尝手自钞写,谨募工刻行”云云。则麟及其父均未尝有所增损。盖在北宋即仅有此残本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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