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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天子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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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天子传》,六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晋郭璞注,前有荀勖序。 案《束晳传》云,太康二年,汲县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穆天子传》五篇,又《杂书》十九篇,周食田法、周书论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姫事。按今盛姫事载《穆天子传》第六卷,盖即《束晳传》所谓杂书之一篇也。寻其文义,应归此传。《束晳传》别出之,非也。 此书所纪,虽多夸言寡实,然所谓西王母者,不过西方一国君。所谓县圃者,不过飞鸟百兽之所饮食,为大荒之圃泽,无所谓神仙怪异之事。所谓河宗氏者,亦仅国名,无所谓鱼龙变见之说,较《山海经》、《淮南子》犹为近实。郭璞注《尔雅》,於西至西王母句,不过曰西方昏荒之国;於河出昆仑墟句,虽引《大荒西经》而不言其灵异。其注此书,乃颇引志怪之谈。盖释经不敢不谨严,而笺释杂书则务矜博洽故也。 (案:《穆天子传》旧皆入《起居注类》,徒以编年纪月,叙述西游之事,体近乎起居注耳,实则恍惚无徵,又非逸周书之比。以为古书而存之可也,以为信史而录之,则史体杂,史例破矣。今退置於《小说家》,义求其当,无庸以变古为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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